一战和二战截然不同的是前线打得火热后方并没有收到太大影响,德国克虏伯公司和莱茵金属公司在上世纪成为德国两大火炮大厂并安全度过一战,不过战后《凡尔赛条约》的约束使得两家公司无法生产重炮,于是在20世纪20年代两家公司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潜心研究新式武器等待时机。
一战时还没有战略轰炸,后方损害远不及前线
1933年以希特勒为首的民族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也就是纳粹党)上台,已经做好了准备的克虏伯公司和莱茵金属公司就在等这个机会,由于当时不能完全摆脱《凡尔赛条约》的束缚所以武器的研发都是保密的。
二战德国工厂里的三号坦克
德国军方向两家公司提出了新式火炮的要求,但这个要求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不断改变的,好在两家公司为此都准备了很久所以拿出来的方案都是相当成熟的,德国军方一时不知道该选择谁家的方案,最后拍板决定炮管和发射系统采用莱茵金属公司,炮架采用克虏伯公司。
莱茵金属共长的炮管
1935年新式榴弹炮完成了验收并定型为s.FH18型150毫米榴弹炮,这个型号是为了掩人耳目即该炮是在1918年完成设计的,说实在的,德国人玩这种文字把戏在当时就是糊弄人,唯一有可能跳出来的就是法国但奉行大陆均衡政策的英国自然不想看到一家独大的法国,在多方制衡下该炮顺利装备德国国防军。
s.FH18型150毫米榴弹炮用于取代老旧的s.fh03型150毫米榴弹炮
s.FH18型榴弹炮,口径150毫米,炮管长4500毫米(倍径30倍),全重5530公斤;垂直射界-3°~+45°,水平射界左右各30°;最大射程18200米(火箭增程),炮口初速515米每秒,射速每分钟2-4发。
s.FH18型榴弹炮
s.FH18型榴弹炮是德国国防军以及党卫军广泛装备的一款重型榴弹炮,该炮属于中规中矩的那种火炮,其优点是坚固耐用、炮弹威力足,精度好;缺点是射程以及机动性不好(德军火炮常采用马匹牵引导致跟不上装甲部队);总产量5403门,在军队中昵称是Immergrün(常青藤)。
纯人力推动s.FH18型榴弹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s.FH18型榴弹炮的短板是射程和机动性,该炮常规药包最大射程为13325米,英国25磅炮(口径87.6毫米)最大射程也有12000米,更别说苏联152毫米榴弹炮最大射程接近17公里,相较之下能看出来s.FH18型榴弹炮在射程上占不到什么便宜,这也是德军最头疼的问题。
苏联152毫米榴弹炮
s.FH18(M)型榴弹炮是德军为了提高该炮射程做的改进,为了提高射程药包数量从6个增加到8个,这无异于减少了炮管寿命并使得火炮驻退机构容易故障,为此德军为该炮增加炮口制退器用于减少后坐力,但似乎效果不佳,采用8个药包后射程增加到15100米。
加装了炮口制退器的s.FH18型榴弹炮
s.FH18型榴弹炮是世界上第一款采用火箭增程炮弹的火炮,由于该炮在和苏联152榴弹炮对峙中不得不进入对方射程才能发射,德国工程师突发奇想的将炮弹和火箭弹结合起来,使用了火箭增程后最大射程增加到18200米,但为此牺牲了精度和炮弹威力。
s.FH18型榴弹炮
s.FH18型榴弹炮曾在上世纪“中德蜜月期”时来到中国并参加了抗日战争,不过采购之路却并不平静。
蒋介石听从德国军事顾问冯.塞克特将军的建议向德国订购150毫米榴弹炮,当时冯.塞克特将军猜测日军新式榴弹炮(九六式)最大射程在13公里以上(实际上只有11公里),为此采购的榴弹炮射程不得低于15公里。
冯.塞克特将军
民国采购团抵达德国后最先找到的是克虏伯公司,但克虏伯公司考虑到该炮在当时还属于机密武器没有提供,莱茵金属公司倒是非常热情接待了民国采购团;为了让s.FH18型榴弹炮最大射程达到民国政府要求,莱茵金属专门设计了32倍径的炮管,这一批火炮也被称作“三十二倍十五榴”,第一批24门火炮以及配属牵引车、观瞄设备在1936年交付,总价2000万法币约合600万美元。
抗战中的s.FH18-32L型榴弹炮
s.FH18-32L型榴弹炮抵达中国后全部采用车辆牵引,牵引车是sd.kfz6型牵引车,该车原本是半履带型但考虑到耐用性在进入中国前全部改成轮胎;进口时该炮可装备对舰穿甲弹但因为日本的阻挠该炮进入中国时只有榴弹。
德国自用sd.kfz6型5吨半履带牵引车
s.FH18-32L型榴弹炮属于是抗战功勋炮,先后参与了淞沪会战、南京保卫战、徐州会战、武汉会战、长沙会战等,最后一次出现是在1944年的松山战役,此战之后该炮的寿命将近逐渐被美式榴弹炮取代。
s.FH18-32L型榴弹炮是抗战时期中国军队手里威力最大的榴弹炮
s.FH18型榴弹炮的机动性一直都是德军想要解决的问题,为此德军利用3号/4号坦克混合车体底盘为基础上拥有一个固定半封闭战斗室,主武器是1门s.FH18型榴弹炮和1挺用于自卫的MG-34型机枪,该型号自行榴弹炮代号“野蜂”,1943年在库尔斯克战役首次登场。
“野蜂”自行火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