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8日,大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辖区某企业工作人员报警称:“其公司被一名自称记者的女子敲诈勒索5000元”。
接警后,刑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调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经依法侦查:2024年7月18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女,现年52,交口县人)雇佣一名司机驾车来到大宁县,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持"星光卫视总台"工作证(封皮为新闻记者证)及"星光卫视传媒集团"相关文书先后分别进入大宁县两家企业,以曝光上述企业环保问题为由索要"出差费",向其微信转账1500元、转账5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恫吓手段索要财物,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大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来源:大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