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国企的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先明因10年内违规收礼、消费卡共计22万元,受到处罚。
说句难听点的话,一个公办学校里的老师,十年内收到的礼金可能都不止22万。对于这种身份的官员而言,十年贪污22万意味着什么?
毫无疑问,评论区里的评论,和你心中所想完全一样。
“如果真的是10年贪污22万,那么陈总就是铁打铁的清官。”
“怀疑你们是在侮辱陈总,他手底下随便一个普通办事员,10年也不止这个数。”
“十年只收22万,那恐怕连现金都没要吧?全都是些购物卡之类的礼物,凑凑起来差不多这个数字。”
这届网民,看惯了动辄贪污十几亿的新闻,早已经对官员的要求没有那么高了。说得难听一点,这届网民,这届群众,看待官员的眼光早就不是怀疑,而是根本一点也不信任。
我曾经就看见过类似的评论,认为凡是当官的,就没有好人。
当然,这种评论太过于绝对,但恰恰是这样的评论,获得了最高的点赞数量。这只能说明,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们对官员的信任荡然无存。
其实收礼22万在一些严厉的国家同样属于重大罪行,比如越南、日本等等。越南新的贪污腐败法规定,官员贪污300块以上,就将追究刑事责任。贪污超过1.7万,最高判刑达10年。没有无期,一旦贪污的数字超过34万,直接死刑。
相比我们就“宽容”了很多,昨天,原陕西省副省长,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金柱,刚因为贪污受贿4.32亿余元一审开庭,估计到最后也就是个无期徒刑。这要是放在越南,4.32亿还审什么审,够死好几万次了。
或许也是因为这种幅度上的落差感,导致人们看到国企原党委副书记10年贪了22万时,忍不住高呼清官,高呼应该连升3级。虽然是事实,可看起来,仍叫人感到悲哀、无奈。
要多卑微,才会因为贪的少,而称官员是青天大老爷。
当然,并不排除另一种可能性:没查彻底。
什么叫没查彻底呢?说起来也简单,只从一些细枝末节入手,查出部分小问题,从而进行小惩罚。相当于是“已经处理过了”,而那也可以被称为是一种“保护”。
否则的话,在今天这种环境下,那确实可以算的上清廉了。而纠缠这样的“清官”,则是矫枉过正,说不定负责查的人反而要被吐槽。
事实上,也的确有部分网友不相信干到这种级别的官,能10年只贪22万,认为是故意这样查处。
这种事以前也发生过,说的是某院原院长赵锦钰因贪污受贿数额太大太多,被群众举报。结果纪委来敲门后,他竟然把负责调查自己的纪委李云新发展成了情人。
网上能够检索到大部分内容,第一次调查,赵院长花15万就轻飘飘躲过。此后,从送欧米茄,送车,到后来干脆送房,负责调查赵院长的纪委,竟然没能顶住赵院长的金钱攻势,反而成了保护赵院长的一把大伞。
负责查贪的,最后保护起了贪污的,这种事,并非没有先河。相反,先河还多得很。
所以,陈先明是否真的在10年中只贪污了22万呢?如果是,我也只能说句“好一个青天大老爷”。可如果不是,那么这种欲盖弥彰的保护手段,反而暴露出了陈总经理背后恐怕还隐藏着更为可怕的故事。
本文来自公众号“人间清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