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三、四轮电动车有“新规定”实施,多地已明确出行要求

电动车的这点事 2024-04-27 06: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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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完了,各地主要严查严管两轮电动车,但是进入2024年,各地对三轮四轮电动车的管理也变得严格起来,5月1日起,三、四轮电动车有限规定实施,多地已明确出新要求,在这里一次性为大家说清楚。

安徽合肥:5月1日起,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禁止上路

在2022年,安徽合肥为非标三四轮电动车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目前合肥交警已经明确,在过渡期结束以后,原来悬挂临时号牌的三四轮电动车将不得上路行驶。

也就是说,从5月1日起,安徽合肥的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就不能继续上路行驶了,而且也不能在道路两旁与公共场所停放,有这类车辆的车主要注意了,千万不要因为违规而被交警扣车。

天津市:5月1日起,为低速电动车设置三年过渡期

4月10日,天津市发布了《关于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在通告中明确,为低速电动车设置三年过渡期。

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关于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为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的结束时间为2027年5月1日。

换句话说,天津市的非标三四轮电动车还可以继续上路行驶,不过要记得及时的对车辆进行备案登记,申请临时号牌。

甘肃金塔、肃北:非标三四轮电动车集中备案结束时间为5月31日

在2023年11月,甘肃金塔、肃北等多个城市,为非标三四轮电动车设置过渡期,并且从2022年11月15日起,给这些车辆集中备案登记,备案登记的结束时间为5月31日。

也就是说,以前没有备案登记的非标三四轮电动车,将不能进行备案登记了,从2024年6月1日起,这些没有备案登记的无号牌的三轮电动车也不能继续上路行驶,如果被交警查处将会依法处理。

河南延津:5月开始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从5月1日开始,河南延津县将会持续开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集中整治行动,重点严查,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所以广大车主在使用这些车辆出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上面这几条规定,千万不要违规,不然被交警查处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扣车。

总结:

下面是为大家总结的,从5月1日起多地对电动车三轮车实施的新规定,重点涉及到车辆的上路,有的地区过渡期结束,非标车将不得继续上路行驶,有的地区备案登记时间结束,未备案的车辆不得项目行驶,有的地区才刚刚开始设置过渡期,只要备案登记就可以上路,当然在上路的时候,千万不要有违规的交通违法行为,不然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了。

那么,您对5月电动三轮、四轮车的集中整治行动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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