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4月22日上午,上海普陀区某居民住宅区。
青年女工沈丽妮决定把家具挪动挪动,因为屋子里有股臭味,她怀疑有死耗子死猫藏在哪里。可是把家具挪动个遍,也没有发现死耗子死猫。她不肯罢休,又去检查床下,双人床底下乱七八糟的,说不定有什么东西发霉了。她蹲下身子想把床下的杂物倒腾出来,刚一低头,一股浓重熏人的气味迎头扑来——臭味原来是从这里冒出来的啊!
床下有个用被单包裹的长长的物品,一道道塑料绳捆得松松垮垮,明显地看出那是个人形,吓得她当即坐到地上。
丈夫洪阿强是一家无线电元件厂的临时工,上班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今天也不知他干什么去早早的就走了。
沈丽妮缓过神儿从地上爬起来,赶紧去派出所报案。警察来到她家,从床下拉出那个怪臭的物件,打开一看,果然是具尸体,死者是个赤身裸体的女青年。
警察怀疑是沈丽妮的丈夫洪阿强所为,便立即拘留洪阿强,并对其进行审问。洪阿强支吾了几句,接着就承认了是自己干的事情。
那是1月16日的下午,因诈骗和赌博被单位除了名的洪阿强要去找个工作,半路上遇到一个三十多岁的温州女人,跟他打听服装市场在哪儿。洪阿强的妻子沈丽妮回娘家去了,一个人正孤寂着,见眼前这个温州女人端正秀丽,又是孤身一人,便起了歹心。
他吹嘘自己也是做服装生意的,这几年赚了不少的钱,对大上海的市场熟悉得很。那个温州女人完全听信了他的话,两个人居然越唠越热火。
洪阿强说自己家里有一批服装,你要是能看中了的话就拿去好了,钱嘛,给点儿就行。女人看他脸上带笑,说的条件也好,就同意了。
洪阿强把这个女人带到家中,进了屋他假装热情让女人坐下来休息一会儿,趁其不备把她按倒在床上,同时加以威胁。温州女人明白洪阿强要干什么,就奋力反抗,洪阿强狠狠打了这个女人一个耳光,强行扒掉她的衣服,把女人给强暴了。
事毕,洪阿强还不罢休,抢过她的提包,翻出2000元钱揣进自己的衣袋。女人不肯失了身子再失去钱,就哭着扑过去往回抢。洪阿强一向蛮横,此时见女人拼命地拽着自己的衣服不松手,自己怎么也挣脱不开,就发起狠来双手扼住她的脖子不放,直到把身下的女人扼得手脚全都不动弹为止。
洪阿强扒拉扒拉女人,见她已死,就找出一条被单把尸体包裹起来,用妻子晾衣服的绳子拦腰捆了几道,然后塞到床下。沈丽妮从娘家回来后始终没有翻动床下的东西,直到这次实在忍受不了臭味才开始收拾房间,发现家中有具死尸。
洪阿强交代完毕,忽然问了一句:“我要是检举揭发别的杀人案,能不能减轻罪行?”
侦查人员说:“那要看你交代的是什么案件。”
洪阿强说:“我要立功赎罪。”
他要了杯水,喝完之后说了起来:他有个外号叫小皮的朋友,是赌博时认识的,那家伙强奸了两个女学生,事后把她们杀死了。
侦查人员对洪阿强说:“这种事可不能胡编,得有证据,尸体在哪儿啊?”
洪阿强说:“尸体就在我家房顶上呢!”
侦查人员全愣了——竟有此事?
洪阿强知道刑警们不相信,急忙说道:“这是真的!小皮害怕罪行暴露,把尸体剁碎了,让一个叫阿三的小子帮着运走。阿三让我给找个地方,我家住的是平房,就让他把一部分尸块放到我家的房顶上去了。”
侦查人员半信半疑地来到洪阿强家,真的在房顶上找到一个大编织袋,里面装着两条剁碎了的大腿和一条剁碎了的胳膊。
至于洪阿强所说外号叫“小皮”的人和“阿三”的人,查了好久也没有查到。很明显,根本就没有这两个人,于是进一步审问洪阿强。洪阿强无法再编谎言,只得交代了另外两次杀人碎尸的罪行。
那是1989年7月21日的事。
洪阿强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结识了两个在中专念书的女学生夏菁华和卜欣欣,她们都是十八岁,活泼美丽。时间长了,洪阿强和她们混得也熟了,就约她们到外滩去玩,并表示所有的消费都由他一个人付。说罢他掏出一大把钱,看上去有三四千元,两个女学生很高兴地答应了。
这一天他们该去的地方都去了,玩得很尽兴,也很累,吃过午饭以后他们三个人都说不玩了,就往回走。
夏菁华和卜欣欣主张回学校去休息,洪阿强说不如到我家坐坐,你们认认门今后也好办事,我认识的人好多呢,门路广。两个女学生就依了他。
洪阿强的妻子沈丽妮上班去了,家里没人。坐了一会儿,洪阿强说,于坐着多没意思,应该弄点饮料喝。他掏出一张50元的钞票,让夏菁华去买,并且让她到远一点的大商场去买。
实际上是把她给支走了。
小夏走了之后,洪阿强把房门关上立刻抱住了卜欣欣,那意思再明白不过了。卜欣欣挣扎一番,终因浑身乏力瘫倒在床,洪阿强趁机与之发生了关系。
事毕,洪阿强穿裤子的时候,钱包掉落在床上,卜欣欣拿过钱包从中抽出三张百元大票装进自己的兜里。
洪阿强说:“我招待你们花了一千多块钱,还要什么钱?”
卜欣欣不满地说:“那是吃喝,两码事,你不能白占便宜。”
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说着,谁也不肯退让,后来就由说变成了骂。洪阿强恼怒起来,当头给了卜欣欣一拳,将卜打得叫都没叫出来就躺倒在地。
洪阿强仍不罢休,骑在卜的身上双手扼住她的脖子往死里卡。时间不长卜欣欣就一动不动被卡死了,洪阿强把她的尸体拖到床底下藏起来。
夏菁华到街上办了点事情,买了三瓶可乐回来。进了洪家,见屋内只剩洪阿强一个人站在屋子中间抽烟,卜欣欣不见了。她很奇怪,问欣欣哪儿去了,洪阿强说走了。夏菁华说怎么会呢,我们说好了要一起回去的嘛。洪阿强扔掉手中烟把夏菁华抱住了,说是欣欣走了就是特地给你留下时间,刚才我给了她一千元钱呐!
夏菁华见洪阿强的样子很凶,就以手里还拿着可乐需要放下为借口,让洪阿强松开双手,以便伺机逃走。洪阿强真的松开了手。
夏菁华放可乐的时候看见了床底下卜欣欣的尸体,吓得惊叫起来。洪阿强知道事情已经败露,便恫吓说,再喊我就杀死你,随后将其拖到床上实施强奸。
夏菁华哀求洪阿强不要杀死她,洪阿强嘴上答应着却仍然将夏菁华卡死。
妻子沈丽妮又回娘家去了,今晚不回来。天黑以后,洪阿强用菜刀、木工锯把两具尸体一一肢解,把剁碎的两条大腿和一条胳膊装到大编织袋扔到了房顶,把其余尸块分别装到塑料桶和坛子里,把两个人头装进一口闲置的小缸里,然后将塑料桶、坛子和小缸搬到院中的菜地埋起来。
侦查人员挖出三个容器,发现里面的尸块已经高度腐烂,加上碎尸混装的原因,无法辨认出尸块的具体归属。特别是小缸内的人头,连被害者家属都认不出哪个头颅是卜欣欣的,哪个头颅是夏菁华的。
这样就致使侦查人员无法结案。
侦查人员提取两个颅骨,一个编号为A,另一个编号为B,并带着失踪人卜欣欣和夏菁华生前照片,来到铁岭市公安局213研究所,请兰玉文做颅像综合鉴定。经“颅骨身源鉴定仪”检验认定,A号颅骨为卜欣欣,B号颅骨为夏菁华。
依此鉴定为可靠证据,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洪阿强死刑,市高级人民法院予以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