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城管凌晨撬门运走搅拌机,是否合法?律师解读

李肖峰律师 2025-02-18 22:35:05

近日,多个“城管凌晨1点撬开工地大门,偷搅拌机被群众发现”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

该系列视频发布于2月15日下午3点半左右,视频里多个身着城管制服的工作人员和民警,被群众围在一处工地。有群众质疑:“为什么白天有人的时候不来,晚上大家都在睡觉的时候跑起来。”网友在评论区留言,询问具体发生了什么。对此,视频发布者留言回应:“起因是城管晚上1点来把工地的大门撬开进去运走搅拌机被群众发现。”并称,该事件不是城管部门执法,是一起盗窃事件。

2025年2月16日,乐山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该工地违规使用搅拌机,执法人员依照相关规定开展执法,“不存在偷窃情况,选择凌晨执法是为了避免激化矛盾。”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

既然是执法,为何需要偷偷摸摸半夜行事?此类偷感十足的行为是否合法?对此,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 表示,本案中,城管工作人员的行为存在法律依据,根据《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限期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从2019年8月1日起,乐山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而住建部2022年发布的《房屋市政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也明确限制“现场自拌砂浆/混凝土工艺”,因其存在质量不稳定、扬尘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可以说,该工地使用搅拌机确实为违法行为。

但是,存在法律依据并不代表城管行为的合法。《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且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时,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性规定,其中包括: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等。程序违法行为在法律上不应被认定为合法行为,若行政执法机关违反程序性规定,不论是否存在相应法律依据,都应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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