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家具经过宋元两个时代的发展,到明清两代终于达到鼎盛时期。
明朝中后期,伴随着江南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手工业逐渐发达,手工业艺人才多了起来!之后在手工艺人的推动下,手工艺技术也较前代大大提高!
专业的家具设计制造行业就是在这个时候慢慢出现的,在明代文人的参与设计下,洋溢着明代文人清秀简约风格的家具,就以这样独特的面貌出现了。
中国古代家具经过不断的演变,到了明代,最终进入成熟期,形成了独特的风格,被称为“明代家具”。
明代的桌类1.方桌
方桌是使用最广泛的家具,几乎家家都有,现在传世遗存较多。方桌的基本造型可分为:有束腰方桌和无束腰方桌两种,大一点的方桌也称为“八仙桌”,略小的称“六仙桌”、“四仙桌”等。
明代黄花梨方桌(93cm*93cm*85cm)
清代红木雕卷草纹方桌(76cm*76cm*85cm)
2.条桌
条桌是桌面呈长方形的一种桌子,其造型特点是:四条腿和桌面基本呈直角,并且四条腿不会向内缩,这是桌子区别于案桌的主要特点。同样分为有束腰和无束腰两种类型,可以用来就餐、下棋、弹琴、作画等。也可按其形状和作用,也可分为棋桌、画桌等。
黄花梨拐子龙画桌
3.炕桌
炕桌是放在床上、榻上、炕上使用的一种长方形桌子。它通常比较矮,方便人们坐在床上使用。由于气候的原因,比较流行于我国北方地区,主要特点是体积小、重量轻、易于搬动等。
清代红木炕桌(94cm*38cm*28cm)
4.半桌
因其大约相当于方桌一般大小而得名,又因为它只有一半大小,因此每当“八仙桌”不够用时就会搬出一张半桌来拼凑到一起。半桌的特点是体积小易搬动、结构合理结实耐用。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方桌拼接到一起使用,故半桌在我国古代民间也是十分流行的。
明代黄花梨罗锅杖半桌(92cm*56cm*83cm)
案类案是一种形似桌子的家具,它和桌子的不同点在于四条腿的制作位置不同。通常来说,把四条腿在四个角的称为桌子,四条腿缩进一些的称为案。
可以根据它们不同的用处分为:画案、食案、香案等;按造型也可分为条案、平头案、翘头案等;也可根据制作材料分为陶案、铜案、漆案、木案等。下面我们简单介绍几种吧。
1.平头案
平头案的样式是很多的,但归根结底来说,其主要特征就是:案面平直、两端无饰。
明代黄花梨平头小案(66cm*40cm*72cm)
2.翘头案
翘头案的主要特点就是两端向上翘起,在明代称为“飞角”,翘头案多用挡板来加以美化。
清代铁梨木独板翘头案(190cm*49cm*95cm)
3.书案、画案
书案、画案的外表造型和书桌、画桌类似,只是在宽度上略微增加了一些。这两种家具的如果放到一起的话,还是很难区分的,尤其是这种条案和条桌。
明代鸡翅木画案(178cm*71cm*83cm)
除了上面这些常见的桌和案以外,还有一些不常见的,比如三世桌等。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桌和案是古代家具中非常常见的家具。此外还有椅子、床、衣柜等,由于篇幅原因就留到下一次再说了。多谢各位耐心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