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三月十八日,北平某村庄一位名叫成福年的年轻人,娶了当时年仅19岁的成张氏为妻,虽说在那个不稳定的年代,19岁便婚嫁这个年龄并不算很小,但是成张氏不只是年轻,还貌美如花,成福年的家庭条件也一般,因此这在当时也是少见,对于成福年更是一件大喜事。
不过在仅仅不足四个月以后,成福年却死于持续数日的胃痉挛、呕吐、腹泻,甚至腰部以下都瘫痪了,在痛苦中草草结束了年轻的生命。
年轻男子娶下娇妻不足四个月便病死,对于娇妻成张氏和整个家庭打击之大可想而知,但这场悲剧并没有收场,反而是演变成为“娇妻毒杀亲夫”的风波,历经3年3审,成张氏先被判15年徒刑,又被判无期徒刑,最后则是被认定无罪,这是怎么回事呢,今天宋安之来具体说说。
一、新郎成福年之死,娇妻和死者家属各执一词
成福年在病死以后,其家属之所以指控成张氏有预谋的毒杀了自己新婚丈夫,主要有两点。
①是据家属回忆,这夫妻俩关系一直很差。
成福年的祖母作证道:“成张氏看不上我孙子,嫌他长得丑。娶得当天晚上,与我孙子打架,把窗户都抓破了”。
成福年的父母则是声称,有一次成福年去接妻子之时:“见其妻与不识男子三人共同斗牌”。
其他家属也是补充声援道新娘成张氏的确嫌弃丈夫丑陋,在家时从来不脱衣服什么的。
同时家属回忆道成福年在病死之前,本来病情稳定,但是吃了两次成张氏为其做的饭以后,反而病重加重。
一次是成福年在集市上卖菜忙碌一天回家以后,喝了妻子成张氏为他留下的粥,便是呕吐不止。
一次是几天以后,成张氏又做了饺子给丈夫成福年吃,成福年吃了以后,又吐出来了。
当时还有一个名叫小榔头的小侄子也吃了两个饺子,同样是出现呕吐状态,不过他父亲在给他喝了绿豆汤以后便痊愈没事了。
成富年母亲怀疑儿媳成张氏有问题,于是还剩下几个饺子,便叫成张氏去吃,成张氏并没有吃,而是将其全倒在茅厕。
随着成福年的病情越来越重,成家人先后为他找来两个大夫。第一个大夫采取的是针灸治疗法,当拨出针以后,针上竟然沾满黑色的血液。这是一个很不寻常的的地方,按照《洗冤集录》记载来看,如果血液是黑色,那便是中毒的现象。
第二名大夫是个关键人物,名为孔勋臣,来了以后,听成家人说了说病情,于是开了解毒的药,不过并没有成功,是回天乏力,一天后成福年死去。
值得一提的是,之后孔勋臣也被卷入“娇妻毒杀亲夫”案风波之中,在同一时间被判有罪,不过罪名仅是“无证行医”。这在当时属于常见情况,很多乡村大夫甚至都不知道行医还需要办证,孔勋臣也以“并不知违法”为理由为自己辩解,法院经过审理,认可了他的观点,对他只是处以罚款。
②是在成福年死后,北京大学医学院教授张楷对成福年胃中的内容物进行了化学分析,发现其中竟然有砒霜成分。
这样一来,家庭成员证词和医学证据互相验证之下,大多数人都认为成张氏毒杀了亲夫,那么成张氏作何回应?
成张氏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并且说道:“成福年系慢霍乱病,已稍愈了,因不戒房事(而再次复发)”。意思是成福年得的是霍乱病,本来稍微好了些,但是因为新婚燕尔,再加上娇妻在旁,对于鱼水之欢没有节制,太过频繁的剧烈运动,导致病情加重。
按照她的详细描述,成福年是自然染病,从胃病发展到呕吐和腹泻,再加上没有节制的房事,身体越来越虚弱,病情越来越严重,被请去医治的大夫又采取不当治疗方法,成为致命一击,成福年最终在服药以后,病情没有反转,反而死去。
查了查,霍乱是因摄入的食物或水受到霍乱弧菌污染而引起的一种急性腹泻性传染病。发病率高,致死率也高,高峰期在夏季,最明显的症状为腹泻、呕吐、脱水。
要以这个参考来看,成福年的病症的确与霍乱有相似之处,但又不全是,毕竟即使是慢霍乱病也不会导致腰部以下都瘫痪。
同样矛盾的是,医学证据表明成福年胃中有砒霜成分,如果服用砒霜,也会出现呕吐、咽下困难、腹痛、腹泻等症状。
当然服下砒霜还有其他状况,而且身为当时常见的毒药,按理说如果服用一段时间,肯定会被人看出端倪,然而成福年家属却在此期间没有发现,只是大夫针灸出黑色血液以后,才开始有所怀疑。
在这种情况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医学证据表明成福年并非正常死亡,成福年家属的证词表明成张氏有谋害亲夫的行为,无疑对成张氏是很不利的,但并没有证据直接表明成张氏就是凶手。
不过在1929年的民国,当时的环境可没那么多讲究,北平地方法院在没有仔细调查和找到明确证据,仅仅根据医学证据和亲属证词,便裁定成张氏预谋杀害丈夫的罪名成立,按照当时的刑法来看,谋杀的强制性刑罚就是死刑,这样来看,成张氏似乎只有死路一条。
不过还好的是法院认为犯罪人的情境是值得悯恕的,指出其“青年知识不足”。所以援引减轻情节条款,将刑罚减为15年有期徒刑。
当然说是这么说,估计法院也清楚自己裁定成张氏预谋杀害丈夫罪名成立,其实是并没有明确证据,只是根据成福年家属证词和医学分析证据便定论,多少有些说不过去,所以在审判时,便“手下留情”。
二、成张不服上诉,结果高等法院没找到实质性证据,便对其重判以无期徒刑
成张氏对于判决结果肯定不满意,才19岁的黄花大闺女年纪,改嫁几个月而已,丈夫多病还火气旺,不戒房事自己也满足了,也是尽心照顾,结果还病死了,自己成为寡妇不说,还莫名其妙成为毒杀亲夫的凶手,换谁也接受不了。
于是成张氏向河北高等法院提起上诉,但是没想到,这一上诉,反而使得自己的状况变得更糟糕。
河北高等法院选择深入调查此事,因为成福年死后,家属并没有第一时间对成张氏提出控告,所以高等法院对于事件具体发生那一天产生疑问。
对此成福年家属解释道之所以没有立即控告,是因为“不敢多事”。高等法院站在家属角度,认可了这个解释,认为这是“近情”的。
而在调查过程之中,高等法院注意到上诉人成张氏证词中关于她最后一次回娘家再回来具体是什么时间的表述是前后矛盾。
刚开始审讯时,成张氏说自己是当月第2日回来的,但在之后审讯中,她又说自己是当月第5日回来的。
正常来说,如果高等法院仔细调查的话,既然只发现这么一处无关大局的前后矛盾之处,那说明成张氏的证词是没什么问题的,这与投毒时间也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但高等法院却认为大有可为,认为她前后矛盾的表述,都与成福年家属声称她回来的8日都对不上,对她所有的辩护性证词提出了质疑。
由此进而认为成张氏不只是两次对丈夫下毒,其实是进行了三次下毒。至于第三次下毒就是在前文中说道的第二名大夫孔勋臣给她丈夫看病的时候,她借着替丈夫熬药的机会,将回娘家期间,偷偷买下的毒药砒霜放于其中,将丈夫毒杀。
关于这点,成张氏坚称大夫孔勋臣是将药交给丈夫成福年保管,但是成福年家属却否认了这一点。
最终河北高等法院相信成福年家属的证词,驳回成张氏的上诉,维持她的预谋杀人罪。而且将原先15年的有期徒刑处罚撤销,再判以无期徒刑,而且这还是宽大处理了,是怜悯成张氏年轻无知,才没有判以死刑。
至此成张氏并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公平,反而处罚被加重。
三、成张氏再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终被判无罪
成张氏虽然年轻,还是个受尽白眼的寡妇,但并没有被这个加重的处罚吓住,而是不服输的又向当时的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民国时期虽然社会不稳定,法治并不健全,但最高法院毕竟代表着当时最高水平,一出手就是不一样。
纵观之前北平地方法院和河北高等法院的判决,在没有明确证据的情况下,犯了一个最大错误,那便是身为裁判者,没有客观公正,没有进行更多调查,反而主要采取死者成福年家属的一面之词,站在成家人立场上进行判决,而最高法院则是在站在客观立场上调查,一开始的出发点和立场就不同。
这一调查,自然发现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于是最高法院指责下级法院盲目采纳成福年家人的称述,并且质疑成福年和妻子成张氏并没有那样糟糕的婚姻状况,因为除却成家人,并没有其他人说过二人关系不好。
当然最关键的是一切以证据说话,成家人口口声声说粥和饺子有毒,却并没有费心保留下任何所谓的证据,也就是说下毒说法,只是他们一家之言,根本没有实质性证据。
在检查记录在案的证词以后,最高法院发现,所谓的二次下毒也是前后矛盾,部分家庭成员曾表示,之前所谓的一次粥中下毒和一次饺子下毒,并非两次,而是同一天做的,并非两起独立食物中毒事件,而且还搞不清两位大夫具体医治成福年的时间。
至于之前河北高等法院听信成家人说词认定的成张氏第三次下毒,更是迎来反转。成福年的祖母是一度承认孔勋臣给孙子留下了药,是她亲自熬药并将药送到成福年手中,也就是说成张氏即使有那个动机,也没有机会将毒药加入药物之中。
而且自始至终竟然没有人去调查毒药砒霜哪里买的,储存地点在哪里,这么简单的常识,都没有人去做去调查。
于是最高法院撤销之前判决,责令河北高等法院复核,有了最高法院的指责,高等法院也变聪明了,不再偷懒地站在成福年家属立场,听信一面之词,终于开始认真。
这么一查,反转更大,按照之前成福年家属说法,成张氏之所以毒杀亲夫,动机在于夫妻二人感情不好,成张氏还嫌弃丈夫丑,所以费尽心机的毒杀了丈夫。
但是经过调查,当地村长说道并没有发现有这种情况,而且成张氏父亲作证说,他在订婚的时候见过成福年,如果他确实长得丑,自己也不会同意这门婚事。
同时按照常理来说,别的不说,如果成张氏真的嫌弃成福年丑,又怎么会同意结婚呢?
图钱财吗?
肯定不至于,成家只是一般家庭。成福年患病期间,还去集市上卖菜补贴家用,甚至错过饭点,因此成张氏还给他留下了粥。
而且即使图钱财,新婚不过几个月,就用如此低劣明显的手段害死自己丈夫,自己成为寡妇,什么都得不到,还很容易被人发现,这样又如何谋取成家钱财?
还有饺子下毒的说法,如果真有毒,小榔头一个孩子,能有多大的抵抗力?
吃了饺子以后呕吐,喝一碗绿豆汤就好了,这也不太符合常理。而且既然有问题,为什么当时没人质疑?没人保留证据呢?
而且成张氏娘家也作证不会允许成张氏单独一个人外出购物,当然这也只是一家之言,主要是砒霜的购买地点和储藏地点也没有发现。而且成张氏与婆婆共用厨房,从来没有被抓到在食物中添加砒霜。
而且成家人的证词也是有大问题的,即使是再记忆模糊,也发生没多长时间,但却是前后矛盾,事件发生的先后顺序和具体时间也是说不清楚,或者是彼此称述各不相同。
成张氏的称述则是在整体上都是前后一致,一直否认自己杀害丈夫,坚持自己无辜是被冤枉的。
在此基础上,河北高等法院经过调查,甚至质疑成福年是否是中毒而死,因为他的症状中腰部以下瘫痪,可不是中毒状况。
最终在1932年3月,历时3年,之前的判决被推翻,成张氏被无罪释放。
那么成福年到底是不是中毒而死?杀人凶手又是谁呢?
由于这起案件发生在1929年,距离今天已经将近100年,当时资料记载并不全面,刑侦技术也很是落后。根据资料显示,事情记载到了成张氏被释放便结束,并没有显示成福年之死,是被杀害,还是得病身亡,自然也没有记载谁才是真正的凶手。
所以接下来我们试着分析一番,首先根据资料中最后河北高等法院质疑成福年是否真的是中毒表现来看,既然在北京大学医学院教授检查出成福年胃中有砒霜成分的情况下,还质疑成福年是否是中毒而死,说明法院肯定是查到了一些什么,有着一定把握才如此质疑。
有可能当时的检测技术落后,所以医学院教授张楷检测出的砒霜成分,有可能是检测错了呢?
所以简单来说,这起事件有可能起因在于当时的社会环境其实普遍对于年轻寡妇并不大友好,甚至有着各种阴谋论的怀疑心理,尤其是成张氏这种与丈夫成婚不到四个月,丈夫便病死的情况,成家人悲痛之下,肯定有着怀疑心理。
而且在此期间,按成张氏来说,成福年“不戒房事”,是没有节制的行房事,同在一个院子生活,成家人肯定有所察觉,怕是心里本就埋怨成张氏不体贴生病的丈夫。之后第一名大夫为成福年针灸时,发现针上是黑色血液,成家人心中肯定已经起疑。
当然有黑色血液,在一些记载中的确是中毒情况,但不一定等于只要有黑色血液就一定是中毒情况。成福年一个将死之人,得的并不能确定是什么病的急病,不排除针灸发现黑色血液,只是因为得病而出现这种情况。
在成福年死后,成家人之所以没有立即报案,并不是之前说的“不敢多事”。而是应该有疑心,却不敢肯定是不是成张氏下毒害死成福年的,但成福年年纪轻轻便死去,他们肯定接受不了,更何况没有留下子嗣,所以悲痛之下,越想越生气,就控告成张氏毒杀亲夫。
等到医学院教授张楷用落后仪器错误检测出成福年胃部有砒霜以后,成家人自然坚定自己的想法,认定成张氏害死了成福年。
于是开始各种污蔑成张氏,因此自然是证词前后矛盾,甚至理不成一条线,而在当时法治不健全,很多地方审理案件,有时候还遗留古代法治不好的一面,北平地方法院和河北高等法院,自然是站在成福年家属立场,没有多作调查,便听信一面之词对成张氏定罪,直到持客观立场的最高法院出手,这场“娇妻毒杀亲夫”案才得以调查清楚,成张氏才被无罪释放。
当然也许有另一种可能,那便是成张氏其实并不喜欢成福年,并且有了心上人,但是父母却满意成福年,只得嫁给成福年。
婚后成张氏本也认命了,要好好过日子,但是成福年得急病越来越重,使得成张氏的心又不安分起来,于是趁机偷偷地加了一点砒霜,加速了成福年的死亡,想要更快恢复自由身,好跟心上人走到一起。
不过这种可能性不大,如果是出于这种动机,河北高等法院在被最高法院指责以后,是尽心调查,像成张氏这种农村妇女,人际关系还是很简单,如果真有想要嫁的心上人,却没有嫁了的,肯定会在资料记载中有所说明,但资料记载中并没有透露这种情况。
当然还有一种更大可能,前文中的第二名大夫孔勋臣,就是一名庸医。参考成福年后来腰部以下瘫痪情况,这种情况并非中毒情况,但是孔勋臣却不看具体病情,应该是听到成家人讲述之前的针灸情况,就开出解毒药剂,光是以此就可看出他水平确实不高,而且开出的搞不好是以毒攻毒的药剂。
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两大恶劣后果。一是孔勋臣此举加速成福年死亡,使得成福年一天以后死亡;二是孔勋臣的错误做法,使得成家人坚定了心中猜疑,认为成福年的确有中毒情况,所以大夫给开的解毒药剂,而一天之后死亡,更是认为成福年是中毒太深了,没法救回来,自然更加怀疑成张氏。
而且以毒攻毒的药剂,一般也是有毒的,在这种情况下,药不对症,不只是加速成福年死亡,很有可能在医学院教授对胃部内容进行化学分析之时,起到一定误导作用,认为其中有砒霜成分。
孔勋臣这种庸医水平,自然是与成福年之死逃不了干系,所以是被法院判有罪,不过治病这种情况,而且在当时连成福年到底得的什么病而死都确定不了,更不用说就敢确定是孔勋臣医死了成福年,最多是加速了他死亡,所以这种情况下,没给孔勋臣定什么罪,而是以无证行医进行罚款处罚。
最后要说成福年之死,是不是真的有问题,成张氏到底有没有动机呢?
个人认为,根据现有资料显示,成福年之死其实并不复杂,应该就是死于急病,只不过复杂的是人心,年纪轻轻的男子婚后不到四个月便病死,留下一个年轻貌美的寡妇,对于整个家庭是要命打击,但是悲痛过后,却将不甘和对年轻寡妇的恶意揣摩发泄到成张氏身上,最终事情是越来越复杂,一家人也是异口同声的对其进行漏洞百出的污蔑,不过还好当时的最高法院讲究的用事实说话,所以这场闹剧历时三年而潦草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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