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通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让昔日好友重新握手言和。
被告张某为装修房屋和家庭生活资金周转先后向原告李某借款共计260000元,并出具借条。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索要未果,而张某家人却对借款一事不知情,无奈之下李某将被告张某诉至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了解到被告张某在借钱之后病情加重,现处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状态,意识不清对借款一事已无法正常沟通,且日常生活亦无法自理,需要家人照顾。但张某家人却对张某借钱一事不知情,表示拒绝还款。
调解过程中双方情绪逐渐激烈,为避免矛盾更加激化,承办法官对此案展开了积极地劝导工作,让原被告积极主张证据。经过双方当事人自行调取银行流水和微信转账记录,张某家人承认了张某借款一事。法官对被告张某家属耐心劝导“原告李某在你们家庭急需用钱之时,因朋友情谊借钱周转,现张某虽然生病,家庭仍有困难,但是也应该想办法还钱,无论是不是朋友,都应该诚信为先。”经过不断地调解,被告张某丈夫和女儿对之前置之不理的态度进行了道歉,表示愿意偿还借款。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调解,握手言和。
伊通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加强调解方式和调解力度,把调解工作作为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发挥前端法治引导和疏导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前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