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占位费”为何这么高

冯海宁 2024-09-24 20:43:58

为了提高充电桩的“换位率”,近年来,部分新能源车企建设的充电站会向充电的车辆收取“超时占位费”。这本无可厚非,但最近,有上海市民向媒体反映,一些充电站在缺少提醒、不够明示的情况下,暗搓搓向车主收取高昂的“占位费”。

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国充电桩达到1060.4万台。新能源汽车“充电难”大大缓解,但在很多城市人口密集区,由于车多桩少,有时充电仍需要排队。而相关企业建设的充电站,向充电车辆收取“超时占位费”,可促使充完电的车辆及时让位,方便其他新能源汽车充电。

也就是说,收取“占位费”有一定合理性。这一收费杠杆,不仅能防止充电桩位置被占用、浪费,也能提高充电桩“换位率”为相关企业贡献利润。不过,部分充电站收取的“占位费”,不但透明度不够,而且收费高昂。这让人怀疑收取“占位费”变成相关企业的盈利手段。

从一些车主体验来看,“占位费”的收费标准公示并不明显,充完电后也没有提醒司机挪车,导致新能源汽车车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收取高昂的“占位费”。“1分钟1块钱”,已经让一些车主付出的“占位费”比充电费还贵,相关报道还显示,有的最高每分钟6.4元。

这涉嫌侵害了车主知情权,使其付出过高的充电成本。《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占位车辆停车收费标准和充电设施占用收费标准应当在公共停车场(库)出入口醒目处以及专用充电停车位处进行公示。但记者走访发现“占位费”提醒普遍不突出。

在“占位费”收费标准方面,也缺乏统一规范。此前,针对“占位费过高”的质疑,有收费企业客服人员表示,充电站收费是市场调节价,符合相关价格规定。但是,这种收费涉及广大新能源车车主的利益和行业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企业不能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对此,2021年7月北京实施的《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提出,占用电动汽车泊位的燃油汽车和充电完成后超过一个计时单位仍未驶离的电动汽车,可采取阶梯式价格标准进行收费,单位时间收费最高不超过普通车位当前收费标准的150%。这给“占位费”系了“缰绳”。

换言之,充电站可以收取“超时占位费”,但应该给系根“监管缰绳”:一方面,各地要完善相关制度,既要借鉴上海相关制度中有关公示的规定,也要借鉴北京规范中有关收费上限的规定。另一方面,不能让相关规定停留在纸上,应当通过主动检查纠错,避免规定“悬空”。

虽说在市场经济中,充电桩企业对于“超时占位费”具有定价自主权,但这种收费权也需要系上“监管缰绳”,受到适当约束,否则就容易变成侵权和盈利手段。需要规范的不只是公共停车场(库)收取的“占位费”,居民小区、马路边等处的充电“占位费”也要统一加以规范。

目前我国仍在积极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那么就要尽量消除侵害新能源汽车车主合法权益、增加车主消费负担的不当行为,乱收“超时占位费”是亟待统一规范的乱象之一,其他乱象也要梳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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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

简介:为正义“说话”,为公平“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