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老太为儿子婚礼有排面,找老姐妹买2.6万高档烟

朝律夕拾 2025-01-23 18:51:39

张老太为儿子婚礼有排面,从好姐妹那花重金26745元买下85条名牌香烟,最终却因假烟被亲友嘲笑,面子尽失。

她愤怒报警并起诉好姐妹李某,要求退一赔十。

然而一审虽然支持了全部赔偿责任,但二审却认定剩余的11.2条香烟是假货,其余无法证实。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看看吧。

01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张老太平时就对独子宠爱有加,这回儿子结婚,她更是事无巨细,生怕有一点点差池。

为了让儿子的婚礼有排面,张老太特意决定选用85条高档烟——玉溪和软中华。

她心想,几万元的烟,还是儿子的婚礼使用,可不能买到假烟啊,便想到了自己的好姐妹李某。

李某的女儿是开超市的,烟酒供应一应俱全,对此,李某还拍着胸脯保证:“放心吧,姐!我这货绝对靠谱,绝对真烟!”

听了老姐妹这么说,张老太彻底放心了,爽快地掏出26745元,从李某那儿买了60条玉溪和25条软中华。

婚礼当天喜气洋洋,一切都很顺利,张老太心里美滋滋地想,儿子的婚礼终于办得体面又风光。

然而就在几天后,一位亲友私下告诉她:“大家都在说,婚礼上的烟是假的,还说你抠门!这么大的婚礼拿假烟糊弄人!”张老太听完,一阵眩晕,脸上顿时火辣辣的。

冷静下来后,张老太立刻联想到李某,心里冰冰凉:“这么多年的姐妹竟然坑我!既然你不讲情面,那咱们也没啥好说的了!”

愤怒的张老太第一时间报警,并把剩下的4.3条软中华和6.9条玉溪交给警方,同时还向烟草局进行了举报。

最终经烟草部门鉴定,这些烟的确都是假冒伪劣产品。

张老太一怒之下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十,共计267450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双方观点

张老太认为: 从李某处购买的香烟是假冒伪劣产品,导致自己在儿子婚宴上丢进了脸面,必须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十”!

李某认为: 虽然剩余的11.2条烟是假的,那也不能证明就是我提供的那批烟,凭什么让我赔偿!

本案的核心争议:李某是否应当对张老太所购全部香烟承担“退一赔十”的赔偿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标准《食品工业基本术语》,食品的定义为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不包括烟草。

所以香烟并不适用《食品安全法》的“退一赔十”条款。

但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张老太发现香烟是假货后,第一时间报警并进行送检,所以张老太诬告李某的可能性较低。

一审法院最终判决:李某退还全部货款26745元,并赔偿三倍损失80235元。

李某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证据仅能证明剩余的11.2条香烟是假的,并且李某的证词中也承认,有一部分烟是来自于其他小卖部。

二审法院最终判决:维持一审认定的李某对11.2条假烟构成欺诈,判决李某返还11.2条香烟的货款3909元,并支付三倍赔偿11727元。03深刻教训

信任固然重要,但契约精神才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李某因一时贪心,损失的不只是金钱,还有信用和名誉!

对于本案,有网友热议:”还是判的太轻了!卖假货没成本,抓到了也可以耍赖,应该是罚得倾家荡产。就没人敢卖假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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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讲述老白姓目己身边的法律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