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戴假肢难获教师资格证,公众呼吁取消“歧视性认定规则”

中国网教育 2025-04-25 14:12:44

“我只是想成为一名教师。”来自四川泸州的27岁女孩雷女士在面对记者时这样说。然而,这一原本平凡的梦想,却因一只假肢在现实中遭遇阻碍。

雷女士因右脚掌先天性畸形,自小便依赖假肢行走,但日常生活、学习及就业均无障碍。她在四年前从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旅游管理专业毕业,始终怀揣着成为一名人民教师的愿望。为此,她积极备考,努力提升专业能力,最终具备了申请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

然而,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四川泸州当地体检环节却成为她迈不过去的坎。根据现行规定,申请人如安装假肢,将被认定为“体检不合格”,无法通过教师资格认定。这项规定直接令雷女士被拒于教师岗位之外,成为“有梦不能追”的现实写照。

据泸州市江阳区教体局工作人员证实,雷女士确实未能通过资格体检,原因正是依据四川省当前执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现行规定,她确实属于不符合标准的一类。”该工作人员回应称。

这一事件引发了广泛舆论关注。不少网友表示震惊与不解,质疑体检标准“僵化刻板、带有歧视性”。“她的身体状况并不妨碍教学活动,难道一只假肢就能否定一个人的教育热情?”“这个规则必须改!”类似评论在社交平台刷屏。

教育学者指出,体检标准的原意是为了保障教师胜任岗位工作,但在当前社会发展与技术进步背景下,诸如肢体障碍、佩戴假肢者的教学能力已不应再以“传统标准”一刀切。相反,应通过更科学、人性化的个体评估机制来判断申请人是否具备教学能力,而非机械地排除。

更有声音呼吁,全国层面应尽快清理、修订存在歧视隐患的教师资格体检条款,让“教育公平”不只体现在学生身上,也体现在每一位教育工作者的准入通道上。有人指出,这不仅关乎个体权利的实现,更是教育制度是否真正“包容多元”的标尺。

目前,雷女士正在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申诉,期望获得公平认定的机会。而她的故事,也成为社会再次审视教育准入制度合理性与包容性的一个真实缩影。

在平等与多元价值日益被重视的今天,“有能力就应有机会”,或许是社会对教育从业资格标准最朴素也最坚定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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