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大臣宋弘曾说过:“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但放眼现实生活,因地位和财富变动,将糟糠之妻忘在脑后的男性却比比皆是。2011年时,山西的一名富商正是因为有钱后变得“飘”起来而遭了意想不到的劫难。
出生于1972年的王庆华和冯梅本来是一对恩爱夫妻,王庆华读初中时认识冯梅,对她很有好感,而彼时的冯梅也觉得眼前这个少年非常真诚,人品很不错,于是后面两人顺理成章地相恋走到一起,又结为夫妻。
王家和冯家的家庭条件都很一般,只能靠自己奋斗,冯梅做了一名老师,收入不高,她对金钱并没有太多向往,只想好好过小日子,但王庆华却很有干劲,他不满足于每天卖菜赚点小钱,总想闯一番事业赚大钱,冯梅知道丈夫的想法后,表示他想做什么自己都会支持的。
于是,冯梅把结婚时买的一辆摩托车卖了,凑钱为王庆华买了一辆新车,王庆华从此开始努力拼搏,早上去菜市场卖菜,晚上就开出租赚钱,有机会还去开货车运土方,非常劳累,一天基本只能睡4到5小时,妻子冯梅自然心疼,劝丈夫别那么拼了,钱够过日子就行,不用把身体熬垮。
冯梅很关心丈夫,但王庆华的男性尊严却不允许他过平凡生活,他下定决心要做出点成绩来就必须达目标,努力还是有回报的,90年代末王庆华开起了自己的运输公司,生意做得越来越大,钱包越来越鼓,成了当地身家能排得上号的富商。
然而,在日子越过越好的同时,王庆华和妻子的感情也在慢慢变化,由于做生意认识了许多人,王庆华被带着染上了不少的坏毛病,吸毒,包养情人,对妻子也日渐冷淡,生意上的往来他从不和冯梅说,在他眼中妻子已经跟不上自己的世界了,不过两人毕竟有孩子,冯梅也顾念旧情,没有离婚。
对于丈夫在外面包情人的事,冯梅不是不知道,也为此和王庆华吵过架,但她根本没法阻止丈夫这样做,只能在背后默默流泪。王庆华已经忘记了当初冯梅是怎样支持她,只觉得家中的糟糠之妻年纪大了,魅力远远比不上外面的女子,于是找了一个又一个的漂亮情人。
而在这些情人中,有一个女子对王庆华最为特别,她的名字叫吴娇娇,吴娇娇在认识王庆华之前便已经结过一次婚,只可惜丈夫早早去世,只留她独自带着儿子生活,因此在经济上困难不少,为了养儿子,吴娇娇经人介绍认识了财大气粗的王庆华。
吴娇娇的样貌不错,王庆华也十分喜欢,于是大手一挥表示要负责她们母子俩的生活,吴娇娇因此成了王庆华诸多情人中的一位,然而,和王庆华接触的时间长了,吴娇娇发现王庆华居然吸毒,她为此感到十分厌恶,提出要与王庆华断绝关系。
而对王庆华来说,从来只有他甩女人,没有哪个女人甩他,更何况是吴娇娇这样一名弱小女子,他的男性尊严无论如何都忍受不了。因此,王庆华不同意分开,甚至逼着吴娇娇跟自己吸毒,否则她的儿子就别想好过。
吴娇娇不敢惹王庆华,不想自己儿子出事,但也不愿意继续和王庆华纠缠,于是换了住的地方,又交往了一个新的男友,开始过起了平常人的日子。没想到,恼羞成怒的王庆华竟然不依不饶找到她的新住处,持续上门骚扰,软硬皆施要吴娇娇继续做自己的情人。
2011年10月4日下午,王庆华告诉妻子冯梅自己要去谈生意,随后便开着车出了门。谈完生意,王庆华去找了一个叫慧慧的情人,但看着慧慧千娇百媚地靠过来,王庆华心中想的却是不肯听自己话、满脑子想着摆脱自己的吴娇娇,于是进门才一会便离开了,转头就去了吴娇娇的家。
吴娇娇见王庆华再度上门,不胜其烦,而这次王庆华还是老一套,拿她的儿子威胁,让吴娇娇继续做自己的情人,吴娇娇早就恨透了他,于是口头上假装答应,却悄悄将安眠药下在水杯里,哄王庆华喝下去,随后找了一根绳子勒死王庆华。
见王庆华没了呼吸,吴娇娇便想把尸体抛去一个隐秘的地方,可王庆华身高176,体重150多斤,她自己是怎么也搬不动的,恰巧这时候有名男网友给她打电话,吴娇娇便将王庆华尸体用电视机箱子装起来,叫网友上门帮自己搬上车,开到一个破旧小区后便将车和尸体一同弃在角落。
吴娇娇显然法律意识很淡薄,在王庆华本身有违法行为、言语威胁犯罪意图的情况下,她完全可以通过寻求警方帮助摆脱王庆华骚扰,但她却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吸食毒品是违法行为,如果持有毒品过多,还可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如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以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吴娇娇因想摆脱王庆华,蓄意行凶,用安眠药使王庆华失去意识将其勒杀,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在发现王庆华的尸体后展开侦查,找到了吴娇娇,起初吴娇娇不肯承认,但警方却发现吴娇娇家中的电视机型号,恰巧与装着王庆华尸体的纸箱是对应的,沿着这条线索,警方又发现吴娇娇卧室床铺床单上有王庆华的血迹,甚至找到了作案工具绳索。
吴娇娇面对铁证只得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经法院审理,吴娇娇被判处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吴娇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此案中的受害者王庆华也不是一点错都没有,做生意发家后他忘记了糟糠之妻的好,对家庭不负责任,在外肆意寻欢作乐,将女人视同玩物任意欺压,最终死在情人手中,妻子冯梅得知他死后,也无多少悲伤。不知他早知下场,会不会守住最初的心呢?
主张暴力,更反对暴力杀人,但这个案子如果情况属实,女方为保护家人,杀瘾君子,应该轻判。
吴某娇,到底神马情况?
该怎么说?还是应了那句话自己不去作会死吗?
身强力壮壮汉有老公?
双方都可惜[得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