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舅舅今年68了,小舅妈3年前因病去世了,这次国庆回家,顺便去看望了舅舅,才知道快70岁的舅舅竟然还找了个老伴,男人至死是少年!舅舅真是老当益壮呀!
小舅读书较多,高中毕业后,被招进了长沙仪表仪器厂,进了国企当工程师,娶了同厂的女同事,舅妈是怀化的。
舅舅和舅妈定后在长沙,平时一般不会回,外公去世后,有多年都没回来过。
退休后反而思念家乡,叶落归根,家里的老房子有他们一份,5年前回老家建了一幢别墅,每年逄年过节都会回农村老家住。
3年前舅妈去世后,舅舅更不愿意回长沙了,在长沙有他们的青春,他们一辈子的相亲相爱,睹物思人,舅舅一人在老家住下了,种菜养花,过起了田园生活
以为舅舅会一个人孤单走完今后的岁月,谁知舅舅在古稀之年还枯木逢春,又找了个伴。
新找的舅妈,今年58岁,比舅舅小了10岁,也是城里人,很有气质,老伴也走了几年了,也是一个人生活,不愿意和子女生活,不喜欢跳舞,喜欢看书和种花,这点与我舅舅共同爱好。
舅舅不让我叫舅妈,他让我叫阿姨,舅舅他们商量好的,约法三章:
1、他们不领证
只是搭伙过日子,住我舅舅家,两个人亙相陪伴,亙相照顾,这样不孤单,有什么三长两短,能及时发现。
两个人不强求,合得来可以同床睡,做夫妻之事,也可以分房或分床睡,反正房间那么多。
平时家务,公平分配,谁有空谁做,多做少做都可以,主要是两个人分工合理,亙相体谅,互相关心,在一起和谐相处,主打一个开心舒适。平时小毛病,伤风感冒互相伺候和照顾。
如果一方生大病,没有感情,可以不照顾,好聚好散,各自回各自家,各找各儿女。
2、费用由我舅出
每个月我舅舅拿出3000元作为两个老人的生活费,另外每个月再给老伴1000元零花钱,其它各自的儿女或朋友的人情费,由自己出,绝不公摊混合。
其次是两个人合得来就一起过,合不来就分开。在男方家里住。3室2厅的房子就他们两个人,可以同床睡,也可以分床睡,还可以分房睡。
再次就是如果老了生病躺在床上了,根据感情深浅愿意照顾就照顾,不愿意照顾,女的就回自己家,各自过自己的日子,找自己的子女。
3、不要因为孩子而闹矛盾
两位老人都有孩子,但是先说好,不能因为孩子的事情,两个人之间发生矛盾。
想孩子可以回去看望,自己的钱也可以给孩子,但不能影响两人的经济,影响两人的生活。
听了舅舅的约法三章后,感觉两位老人很清醒也很理智,两人都通情达理。
可总又觉得有些不妥,像是在做生意,像一场交易,似乎太过于划清了,不会有亲情或感情。
大家说说这样的日子能不能过得长远?你们赞同这样的搭伙生活吗?合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