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清朝的八旗军、绿营军是清廷的经制之师,是其维持全国统治的两大军事支柱。作为两个相互独立的系统,八旗兵由旗人任官统辖,这是大家普遍清楚的事实。而绿营的官制则比较特殊,有相当一部分八旗军官(清初、中期,仅为在京旗员,嘉庆时期扩大到驻防八旗)补放绿营武官,按地区的重要性,补放比例不同,成为了清代武职中的特殊人群,下面就来展开说说这个制度。
八旗人员在全国出任绿营官制度按清代绿营,品级从高到低为:提督(从一品)、总兵(正二品)、副将(从二品)、参将(正三品)、游击(从三品)、都司(正四品)、守备(正五品)、千总(正六品)、把总(正七品)、外委千总(正八品)、外委把总(正九品)、额外外委(从九品)。其中提督是一省最高的绿营武官,总兵受提督节制,是一省之下“镇”的长官,这两个职务属于高级绿营官,副将到守备属于中级绿营官,而千总以下属于低级绿营官。这三种层次的官员选任方式上各有不同,旗人主要在高级、中级绿营官中比例较高。
提督、总兵高级绿营官的任命对于像提督、总兵这样的高级指挥官,在全国范围内,是旗人最早占据的绿营官职务,早在顺治初年就已经开始实行了,且大多数为汉军旗人。据《清世祖实录》记载,顺治元年,以都察院参政祖可法为河南卫辉府总兵官、梅勒章京夏成德为山东沂州总兵官。
《清世祖实录》
从选任上来看,也是在顺治初年做了制度性的规定,据康熙朝《大清会典》记载:凡提督、总兵官缺,顺治初定:总兵官缺出,将俸深有功荐副将、八旗副都统、参领并六部郎中内,兵部会同九卿、科道等官拟正陪题补。
康熙朝《大清会典》
这儿有两点值得注意:一、这段话的前面提到提督、总兵官,后面只列总兵官,其主要原因在清初那会尚沿袭明朝旧制,提督和总兵都为“总兵官”建制,从《八旗通志初集》的〈直省大臣年表〉称提督为“提督总兵官”;称总兵为“镇守总兵官”来看,可以说这个惯例康雍时期一直沿用。二、对总兵官的任用模式一开始为“会推”,就是在兵部主持下,九卿科道官员推举重要官员,最后拟出正、陪二人提交皇帝确定其中一人。
顺治十八年,废止“会推”制度,采用“开列”模式(上图),就是由兵部将有资格入选者全部列名,列名数量往往多达十几人或数十人,在这个模式下,兵部仅仅开列名单,皇帝选任权扩大,更有利于于中央集权。
从入选范围来说,顺治十七年,清廷取消了郎中这样的文官入选,规定选任提督、总兵者必为武将。康熙三年又规定“提督缺出”,由副都统、阿思哈尼哈番、资深总兵内开列候选;“总兵官缺出”,由俸深参领、阿达哈哈番、有功副将内开列候选。康熙八年,又停止推用“阿思哈尼哈番”和“阿达哈哈番”两种职位,规定只有副都统和总兵官为提督候选人,参领和副将为总兵官候选人。要注意的是副都统、参领开列在前,应该说是首要入选人,总兵和副将则次之(当然,总兵和副将内旗人也很多)。有清一代,几乎沿用此制。
乾隆朝《大清会典》亦记载副都统、参领优先选拔
旗人任中级绿营官员旗人任中级绿营官的历史开始于顺治年间,但其制度之完善据《大清会典事例》记载开始于康熙十一年,从文献上看,所入选的旗员基本上是侍卫,其中一、二等侍卫任用为参将、游击,三等视为任用为游击、都司。在当时,入选者基本来自领侍卫处、銮仪卫两处机构。
《清会典事例》
后来,随着入选旗员范围扩大,据嘉庆朝《大清会典》记载,凡是侍卫、汉侍卫、銮仪卫云麾使、治仪正、汉军世职、应升章京等都可以参与参将、游击、都司的选拔。选拔模式是“轮选”中的“按月轮选”。
中级绿营官按月轮选之制
而守备做为中级绿营官中品级最低的,其人数相对于其他中级绿营官数量较大,其选任模式为按班次选用,班次有升班、功班、科班、捐班、发班、差班等。旗人入选者,主要是两班:一为升班,由八旗汉军武举的门千总,“门千总亦惟双月选,专用一、二等汉军武举”,与千总、把总共为一班上升。二为科班,“以蓝翎侍卫及以营用之武进士共为一班”。其中蓝翎侍卫属于旗员序列。
守备任用
做为参将之上的副将较多的为“开列”,所谓“凡推缺,副将以开列”,当然也有通过题补(直省外海、要冲,督抚、提督由题本上报皇帝批准)、调补(少数民族聚居区、自然条件恶劣的地区,督抚、提督于辖内官兵选熟悉风土之人调用)、拣选(各部门将本机构有资格入选者提出,会同协商,选出几个做候选人提交兵部,转于皇帝确定)入选副将的。
旗人任低级绿营官旗人任低级绿营官的地域范围、军中比例相比于任中、高级绿营官要小,主要集中在直隶、山西、甘肃、新疆数地,往往是以京师八旗、驻防八旗内的前锋校、领催、亲军、前锋、护军补这几省的绿营低级军官,选拔方式主要为“轮选”,或是旗员与汉人轮选,或是旗员与旗员之间的轮选,有时在部分边疆省份也会以“拣选”的方式来选拔。
派出旗员对重点省区的掌控。从整体上来看,官员级别不同,旗人所占比例也不尽相同,职位越高,旗人比例越大,突出了清廷以“旗人”辖制绿营的特点,低级军官的旗人比例反而极低。而从分布地域上看,省份战略地位越重要,出身于旗人的军官在当地绿营中的比例越大。
直隶、山西北部边境地区据《清会典事例》、《清高宗实录》记载,在清高宗乾隆元年四月,为了“控制北边”,决定在东自山海关、西至杀虎口、保德州、古北口、大同、宣化一带,“均系沿边关隘要地”,副将、参将、游击、都司、守备133缺,“以三分留与绿旗补用,以七分给予旗员对品补用”。
直隶、山西沿边旗员补用
在乾隆十五年,又做了些许调整,直隶、山西沿边地区,都司以上的中级军官“以五分补用旗员,五分补用绿营官员”。而据嘉庆朝《大清会典》卷三十七记载:直隶、山西沿边副将四缺、参将六缺,游击六缺,都司二十一缺,守备三十三缺,定为满洲缺”。共计70个满洲缺,刚好占133缺的52%,可以推知这些所谓“旗缺”全部是留给满人的“满洲缺”,蒙古八旗、汉军八旗不容置喙,显示了清廷对直隶、山西沿边的重视。
嘉庆朝《大清会典》
事实上,嘉庆朝《大清会典》又于后文统计了直隶、山西沿边的满洲专缺的分布地区,与上文总结的70缺略有出入,区别就是划给满洲专缺的“副将”职务应该为5个,而不是4个,为张家口协、独石口协、山西杀虎口协,这三个属于“拣选”职务,而河屯协、山永协,“专归满洲开列”,也当属满缺。
副将以下的“满缺”应为直隶昌平营、山西新平营、得胜营、助马营、偏关营、河堡营参将6缺;直隶提标右营、喜峰路营、宣化镇标右营、遵化营、山西大同镇标中军、右营游击6缺;直隶建昌路营、山西天成营17营21都司缺;直隶提标中军、山西大同镇标中营30营守备33缺。这些职务一旦缺出,大部分由兵部行文侍卫处、銮仪卫、八旗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火器营、步军统领等机构会同拣选,“以在京旗员拣选二三员补放”。
直隶、山西沿边拣选补缺
嘉庆朝《大清会典》
而在长城沿边以北的蒙古地区,虽然与蒙古紧邻,但由于大量汉人迁入,是蒙、汉聚居的区域,共有6个绿营驻扎地,分别为多伦诺尔营(题补)、赤峰营(题补)、建昌营(题补)、朝阳营(调补)、山西归化城营(调补)、山西丰川营内(调补)的都司、守备均为“题补”和“调补”。
嘉庆朝《大清会典》
直隶省内地相对于边地,很显然清廷要“放松”很多,旗人出身的绿营军官比例很显然要低了不少。据《清会典事例》记载,乾隆七年定下制度,直隶内地副将以下、守备以上的中级绿营官“三分补用旗员,七分补用绿旗”,主要采用按比例“轮选”和调补的方式授官。后其制又有变化,据嘉庆朝《大清会典》记载,副将、参将有五分之一被划为旗缺,游击、都司、守备比例不变,仍然是十分之三划为满缺。
嘉庆朝《大清会典》
陕西、甘肃、四川松潘地区这三地相比于直隶、山西重要程度战略地位相对降低(注意:战略地位不是不高,只是相对于直隶、山西稍低)。由于该地“番夷杂错,应分用旗员,以资弹压”,以故将副将以下,守备以上军官五分之一划为旗缺。后来又作调整,按副将、参将按七分之一、游击、都司按六分之一、守备按五分之一作为旗缺进行“轮选”,由“兵部拣选二三员补放”。
嘉庆朝《大清会典》
以上是重要省份清廷任用旗员为中高级军官的情况。而各地也有一定比例的低级军官为旗缺。河屯协副将麾下千总一人、把总二人、喀喇河屯、僧吉图各千总、大店子、马圈子等10处把总统归旗缺,“归旗弁旗兵补用”;甘肃乌鲁木齐提标中营、左营、巴里坤镇标中营等6处千总旗缺,“于乌鲁木齐满洲、蒙古侯补”,或由乌鲁木齐都统和提督拣选骁骑校、前锋校、领催、前锋补放。
嘉庆朝《大清会典》
清廷派出旗人充当绿营官原因清朝之所以派出旗员充当各地绿营官员,主要原因大致有三:
第一、也是根本原因,以旗人控制绿营。就比如直隶、山西、陕西、甘肃及川边松潘地区,为全国重兵云集之地,重要程度越高,绿营内旗人军官比例越大,以旗人制约控制绿营目的非常明显。
第二、清帝试图以旗员做为表率,整顿、提高绿营战斗力,所谓“原以边疆紧要,满洲人材众多,弓马素娴,以之分任,可以表率弁兵,整饬营伍,方于边疆有益”。
第三、为京师八旗和驻防八旗扩大仕途。在康、雍、乾时期,主要是将京师八旗侍卫处、銮仪卫、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等中中的官员外放。至嘉庆年间又扩大到了驻防八旗的旗员。如直隶沿边,“俟三缺后,将驻防记名人员补用一缺”,陕西、甘肃、四川松潘一带亦照此例。
综上所述,清廷之所以任用旗员来统辖绿营,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绿营的控制,在清朝的前、中期确实有很大效果。但在清朝后期,随着团练武装和湘军、淮军这一类勇营武装的兴起,八旗、绿营被逐渐边缘化,这套制度自然也就形同虚设了。
引用文献:《清会典事例》、《清高宗实录》、《清世祖实录》、嘉庆朝《大清会典》、康熙朝《大清会典》、乾隆朝《大清会典》、《八旗通志初集》、《钦定八旗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