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近日,一起关于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吐槽餐厅后被索赔9万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在这起案件中,朱某因在微博上对某餐厅的服务和菜品质量提出批评,并引用了大众点评上的图片和其他顾客的评价作为依据,朱某在微博上发表的文章,言辞犀利地指出了该餐厅的种种问题:
素材图片“人均1000元的店,内饰居然用的是淘宝地摊货!”“紫苏一毛钱一张,还用这么不新鲜的,甚至不泡水。”“用盒马特价99元1.8L的清酒,还不如喝料酒!”
结果这些评价被餐厅起诉侵犯名誉权,且朱某自身经营日料店,存在恶意评价打击竞争对手的嫌疑,要求赔偿9万元。
经过法院审理,最终判决朱某的行为并未构成侵权,驳回了餐厅的诉讼请求。
素材图片法院认为,朱某的评价并未捏造虚构事实,不存在侮辱、诽谤行为。同时,朱某虽自营日料店,但其人均消费显著低于原告餐厅的人均消费标准,不具有因竞争关系而发布相关言论的主观动机。此外,餐厅方面提供的证据难以证明朱某行为与餐厅经营收入减少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观点看法
对于这起新闻事件,我认为首先应该肯定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上发表对商家评价的权利。在信息化时代,网络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意见的重要渠道。消费者通过社交媒体对商家的服务和产品进行评价,是行使监督权的一种体现,也是推动市场良性竞争的重要力量。只要评价内容真实、公正,消费者就不应因此承担法律责任。
素材图片同时,商家在面对消费者的批评和建议时,应该保持开放和包容的态度。消费者的评价是商家改进服务和提升品质的重要参考,商家应该虚心接受、积极改进,而不是一味苛求正面评价或采取法律手段打压负面评价。如果商家能够正视问题、积极改进,不仅能够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还能够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素材图片此外,法律也应该保护消费者合理评价的权利。在类似案件中,法院应该审慎分析评价内容的真实性和公正性,避免对消费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同时,也应该对商家进行一定的约束和规范,防止其利用法律手段打压负面评价、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素材图片结尾
总之,这起新闻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信息化时代,消费者在网络平台上发表对商家的评价是行使监督权的正常途径,商家应该虚心接受批评并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同时,法律也应该保护消费者合理评价的权利,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只有这样,才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都是装x玩意,就不知道向熟食进化一下
还敢去日料店[doge],佩服[点赞]
抵制日货,人人有责!
法院认为,朱某的评价并未捏造虚构事实,不存在侮辱、诽谤行为。这是重点…他吐的槽是真的
同行才是内行,坑不了
自己想吃猪食[笑着哭][笑着哭]
这店果然不行
判得好!
自身立不住,即使没这个也有那个原因凉,不从自身着手,反而消灭发现问题的人?本末倒置
日本饭店就日本饭店,日料,日本饲料?
米饭包一下居然能卖出天价
看看日本料理店多如牛毛,其实是中国人挂个倭寇狗头开的,中国人最失败的是用仇人的名字挂日本神主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