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君“典”案例》第一百九十一集聚焦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妻子患病,丈夫诉请离婚被要求给付经济帮助款15万元的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要求离婚,被告表示同意离婚,应视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故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请予以准许。考虑到孩子一直跟随母亲和外祖父母生活,结合孩子本人意愿等因素,法院确认,孩子随母亲共同生活,父亲每月给付抚养费2800元。最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一千零八十四条、一千零八十五条和一千零九十条规定,法院结合被告实际情况及原告收入状况,判决原告给付被告经济帮助款5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策划:裴夏静 | 编剧:王存辉 | 后期制作:韦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