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两企业产售不合格菜籽油及出借营业执照被罚涉案产品流入市场

有一高野 2025-03-13 11:36:58

南阳卖油郎油业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过氧化值超标菜籽油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罚款1.86万元;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常兴副食商行因出借营业执照被罚款1000元。涉事产品全部售出,未实施召回。

经查,南阳卖油郎油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生产的一批次菜籽油(规格2.5kg/瓶,共5公斤,货值96元)经检测过氧化值不符合其标签明示的国家推荐性标准,且存在标签内容与产品实际不符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等多项规定。南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96元、罚款1.86万元并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决定书编号:宛市监处罚〔2024〕第186号)。

调查同时发现,该批次问题菜籽油通过淘宝网店铺“宛油香老油坊”销售,而该网店实际经营者为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常兴副食商行。该商行将营业执照出借给南阳卖油郎油业有限公司用于网络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关于“不得出借营业执照”的规定,被处以1000元罚款(决定书编号:宛市监处字〔2024〕185号)。

市场监管部门指出,生产企业未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导致产品关键指标不合格;网络经营者违规出借证照,为问题产品流通提供便利,暴露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双重监管漏洞。目前,涉案菜籽油已全数售出,消费者可依据《食品安全法》要求商家或平台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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