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性取代人性!1991年宿县“3·10”特大拐卖妇女团伙案侦破始末

路之意 2025-01-09 05:47:08

1991年3月11日,一个平平淡淡的日子。

安徽宿县(现为宿州市)公安局刑警队侦查员赵杰正和他的伙伴们在永安区某机关食堂吃中饭,他们是到此办理一起纵火案的查证工作的,因为昨晚工作得比较晚,因此,今天是早饭午饭两餐变一餐了。

无意中,邻桌的一群人谈论的一件事引起了赵杰等人的注意。

永安区永安乡土楼村农民张万早在3月9日从人贩子手中买了一个外地少女,长得极丑的张万早强行要与少女同居,那个年仅14岁的少女拼命反抗。张万早将少女反锁在自己的屋里,至10日凌晨,张万早又以2300元的价格将少女转卖给本村张化理的痴呆儿子为妻。

谈论这件事的人津津乐道,但对于具有高度责任心的优秀侦查员来说,赵杰等人听到的不仅仅是一种充满了猥亵的闲谈,他们分明感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

赵杰等人撂下饭碗,直奔土楼村,解救了受害少女,并将张万早抓获。

经询问,受害少女名叫汪某,14岁,是湖北省通城县某中学的初二学生。3月7日,汪某与同班同学去武汉游玩途经长沙站转车时,被人口贩子王军、罗忠洪、杨望云以旅游做生意为名骗至宿县,通过栏杆区贡山乡贡西村的陈卫法和时村区冲町乡胡集村的胡军将二女卖至土楼村。王军等人得赃款5300元。

当陈杰等人将此案情向县公安局局长宁传忠汇报后,这个长期从事农村工作,在农村大舞台上摔打了十多年的基层领导立刻意识到了此案的严重性,在局党组讨论后,宁传忠当即指示,顺藤摸瓜,深挖细究。

为了进一步明详案情,必须将人贩子王军、胡军等人抓获。赵杰等派人在二道人贩子胡军住地附近秘密搜取胡军的行踪,终于在3月19日将正在联系卖人的胡军抓获。

根据胡军的交代,得知王军目前正在符离镇“云游四海”旅社,县公安局立即出动,在旅社内将王军抓获,并当场解救一名刚刚被王军拐骗至宿县准备出卖的四川籍女青年。

然而,胡军、王军的归案并没有使整个案情发生突变,相反,归案后的王军态度顽固,交代问题避重就轻。

面对僵局,赵杰突然想起了1990年10月23日在栏杆办理一起拐卖轮奸妇女的案件时,犯罪分子也是解集乡自称叫王军的,这极有可能是同一团伙所为。

一个庞大的团伙若隐若现,赵杰等侦查人员分明已感觉到了。

王军、胡军两人的缄口并不等于事情的简单,对于已痛下“深挖”决心的宿县公安局的广大干警来说,突破口必须找到。

关键在于时间。

干警在时间中寻找战机,罪犯在时间中寻觅侥幸。沉默并不等于平静。

终于,王军失去了耐心,对正义之剑的恐惧迫使他产生了行动。

王军用各种关系先后向外发出了11封信。

11封信,揭示了一张庞大的拐卖、贩运黑网,昭示了45个罪恶的灵魂。

“注意,让三哥(王丙荣)跑,另外,张道密也得让他跑,罗忠洪也说他了,是参与这些事的,都通知让他跑。”

“另外,刘国训也被抓了,都在咱宿县,这一下子都得十年以上,赶快通知二舅(胡开信),刘国训被抓了。二舅那一切都不能说,关键张集那个不能说(张集受害人梁某被王军、胡开信、刘国训、王政委轮奸),如果让公安机关知道了,就全完了。”

“我什么都没承认,可是南方的刘国训,还有罗忠洪、杨望云都抓了,可以现在你(李自愿)赶快跑,不要家。如果你在家的话,你赶快通知她,不让她乱讲,现在我知道的刘国训讲你两个……现在抓住你就不轻,另外你卖到时村西的,还有黄村的,那两个贵州的,千万不要承认,千万万不要承认,没有人讲,他们都不知道,千万不要讲,千万不要乱讲……千万你得跑,不要让他们抓住……”

侦查员赵杰掂着手里的11封信,精瘦的脸上挤出了一个最新消息:人贩子杨望云、罗忠洪近日可能来宿县跟他接头,联络方式是在宿县火车站的留言板上留言。

3月22日,宿县火车站那块极不引人注目的小黑板上出现了侦查员们盼望已久的字样:“四哥,我已到宿,住振兴旅社326房间。云。”

侦查员直扑振兴旅社326房间,但房内仅有一名外地女青年,经询问得知,她是湖北省汉寿县人,是罗忠洪、杨望云和刘国训拐骗到宿县的又一名女青年。一行四人当天早上到达宿县并住进旅社,刘国训当时就将她奸污。上午,刘国训同罗忠洪、杨望云外出联系“业务”,要她在旅社等候。

种种迹象表明,刘国训等人是外出寻找买主,一旦找到买主,其必然回旅社将这姑娘带走。据此,县局决定对326房间进行全天候监视。

直至3月25日上午8时,刘国训返回旅馆即落入法网。

但刘国训拒绝交代杨望云、罗忠洪的去向。

在现有的证据面前,再审王军。王军挤牙膏似地被迫交代了几个窝点,并着重暗示了小集乡的窝主王振华。

侦查员将王振华擒获,并同时解救了一名正欲卖出的被拐骗的湖南彬州籍女青年。

据罗忠洪交代,杨望云带了一名被拐骗的女青年已去栏杆区贡山乡,但在当地进一步的搜索,未能查出杨望云的踪迹。

无疑,一个庞大的犯罪团伙已显山露水,为此,宿县公安局党组决定成立“3·10”专案工作组,由宁传忠局长统揽全局,陈明副局长挂帅指挥,从刑警、预审抽调得力干警,力争做到除恶务尽。

鉴于以王军为首的特大拐卖妇女犯罪团伙其规模之大,成员之众,分布之广,对妇女迫害之残酷,对社会危害之深等前所未有的情况,宿县公安局党组果断的决策:决定实行“大兵团”作战,统一抓捕,集中打击,统一解救,先后于4月4日和4月23日深夜两次出去动正义之师,动用各方精干力量三百余人,抓获团伙成员58人,解救51名受害妇女。

两次作战结束后,专案组全力以赴投入了对案犯的审讯和取证工作,经过十个昼夜的艰苦工作,使“3·10”特大团伙的成员大部落网,并于5月4日,由八名干警组成追捕小分队,突出奇兵,远征湖南溆浦县,历时16个昼夜,行程1700余公里,将杨望云、王天伍、刘忧凡、伍建国等“3·10”特大犯罪团伙成员缉捕归案。

至此,“3·10”特大拐卖妇女团伙案件全案告捷,余下的便是将他们绳之以法。

1991年1月3日,湖南长沙火车站。

16岁的少女李某在车站外徘徊。她是不堪山村单调乏味的生活而又与父母呕气后准备南下找工作的,她讨厌无休无止的唠叨,她向往霓虹灯下的轻歌曼舞,但到了车站,面对瑟瑟的寒风,面对川流不息而无一张熟悉面孔的人群,她感到了自己的无助,感到了自己的渺小,离家时“开弓没有回头箭”的决心一下子变得如此的不堪一击。

她在车站外踌躇,她下不了决心,是回去还是接着往外走。

这一切落在了人贩子杨望云的眼中,凭着“专业”眼光,杨望云感到猎物就在眼前。

“小妹妹,你在这里干什么?”杨望云不失时机地靠了过去。

“我……我……”面对眼前那张亲切的脸,李某迟疑了一下,还是老老实实做了回答:“我准备去苏州。”

“真巧,我们准备到江苏去做烟土生意,可以挣很多钱,你和我们一起去可行?”

不知怎的,李某点了头,正准备跟着杨望云走,杨望云却拦住了她:“别慌,我哥的一个同学也要和我们一起去。”

不一会儿,过来了一个大高个、黑黑的脸,他自称叫王军。

三人同行,很快到了宿县,尽管一路上杨望云与王军嘀嘀咕咕的不知在搞什么名堂,李某总觉得事不关己,她就可以自由自在地闯荡一番了。

杨望云留在了宿县,王军却把李某带到了王振华家。

当天晚上,王军告诉李某准备去取烟土,并用自行车驮着李某到了陈楼陈小四家。在陈小四家,在昏暗的灯光下,李某坐在屋里,等着去取货,等着那即将到手的酬金。但她等来的却是三张充满了兽欲的脸,他们是王军、王彬和陈小四。李某此时已经意识到即将发生什么了,她“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大哥,大叔……求求你们,放了我吧!”

野兽毕竟是野兽,李某凄厉的喊声并没有引起他们丝毫的怜悯,六只罪恶的手一齐伸向了16岁少女……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李某被三头野兽流氓猥亵了四个多小时。

然而,兽行还在继续。

第三天晚上,陈小四将李某强奸。

第四天晚上,王彬将李某带到大营孜的一个人家,利用威胁恫吓将李某强奸,最后以2300元的价格卖给了当地的一个农民。

一个天真无邪的少女毁在了一群恶魔手中,直到李某被公安干警解救,这个形容枯槁的少女咬牙切齿地向干警诉说了她的仇恨:“我现在想回家,还想报仇,我建议你们不要先枪毙他,先把他的手砍掉,再把他的脚砍掉,再挖他的肉,然后再杀掉他,让他多受受罪,吃点苦头,他把我们害苦了,我太恨王军他们这一伙人贩子了。”

伍某,19岁,湖南省新华县人。

还是在1989年6月份,伍某在新化市帮其表姑带小孩儿,一天,一个二十四、五岁的男青年出现在伍某的面前,他说他叫刘鹏。

“你在你表姑家干什么?”

“帮我表姑带孩子”。

“你表姑可在家?”

“表姑不在家,出去好几个月了。”

“你可想找到你表姑?”

“想”。

“我知道你表姑在安徽宿县,我带你去找怎么样?”

“行!”

就这么几句简简单单的话,使伍某走上了一条使她追悔莫及的路。她没与任何人打招呼,就跟着这个第一次相识的陌生男子刘鹏踏上了驶向安徽省宿县的火车。

在宿县的“华利”旅社一连住了两个晚上,刘鹏四处活动,要伍某在旅社等他。第三个晚上,刘鹏露出了色狼的真面将其强奸。

第四天晚上,在王军的姐姐王彩云家,刘鹏又一次强行奸污了伍某。

第五天,刘鹏和刘国顺对伍某道:“你的姑姑已被他找到了,你跟他一起吧!”整天沉浸在悲忿中的伍某这才注意到了除了刘鹏和刘国训外,边上还站着一个人,此人即是胡开信。

伍某听到这个消息,不知是喜还是悲,只是默默地跟着胡开信离开了王彩云的家。令伍某没有料到的是,在半路上,在那片不太高的庄稼地里,任凭她踢打、叫喊,胡开信再一次强奸了她。

披头散发、神智不清的伍某被胡开信带到了一个姓蔡的大高个家,当天晚上,姓蔡的又将伍某强奸。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伍某最后被卖给了农民曹大毛家,心如死灰的伍某本以为这辈子也就跟定了曹大毛了,没料到竟然又在睡梦中被老公公强污。

谌某,16岁,湖南省溆浦县人。又一个不幸的生灵。

她是令铁骨铮铮的侦察员赵杰掉过眼泪的一个不幸的受害者,赵杰曾发誓:我要不以任何代价,不择手段地将她解救走,因为她实在太惨了。

她是被人贩子王彬卖到宿县时村区营孜乡王在村的少女之一,买主叫王友海。

当赵杰第一次找到她时,她的第一句话竟使赵杰目瞪口呆:“我不回家。”

从侧面,赵杰了解到,谌某曾多次逃跑,被抓回后,打得很厉害,她怎么可能不愿意回家呢?同是受害者,赵杰通过李某给她做工作,没料到谌某还是不愿走:“你不要相信,他们(指警察)、他们(指人贩子)都是老拐子,你又上当了,公安局在盖大楼,没钱,把我们卖到妓院,挣钱盖大楼,我不走。”

但要她在不愿解救的材料上签字,她又死活不签。

她,是被打服的少女,她是一个对任何事、对任何人都失去了信心的少女。尤其这样,才显出可怜,才显出人贩子更凶残,更残暴。

“强行解救”!在第一次解救失败后,苦思冥想了许多天的赵杰从牙缝里蹦出了这四个字。谌某被强行带到了派出所,面对和蔼可亲的民警,她“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声泪俱下:“我想走,我要走,我害怕你们是假的,是与人贩子串通一气的……”

这仅仅是一百多个不幸的受害者中的几个典型,在宿县公安局那一堆厚厚的对害者的询问笔录中,每一页都记载着受害少女对人贩子暴行的血泪控诉。

有15岁的少女卖给50岁老头作妻子的,有一头大牛一头小牛换一个女孩的,有两桶薄荷油加两台没有图像的黑白电视机换一个少女的,更因为买了一个结扎过的妇女而要求“退货”,只能以“次品”处理的暴行,那一群丧尽天良的人口贩子所犯下的罪行真是罄竹难书。

杨望云,女,26岁,“3·10”特大拐卖妇女团伙案首犯之一。

湖南省溆浦县桥江区去兴衡人,化名何彩风、刘秀梅、杨小莉、张小莉、李秀梅,参与拐卖妇女的人数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应该说,她很清楚,虽然有一张平平常常的脸,却有一笔潇潇洒洒的字,一颗恶毒的心。对于她犯罪道路的追述,她有过一份洋洋几万言的自供书,而且,这是一份不无意义的自供书:

1988年7月份,我的表叔(刘国训)来到我家,说有位女的愿意去找对象,只要我愿意陪她去,帮他照顾一下,比我做小生意强得多了。当时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的,所以就跟刘来到了宿县,通过别人认识了王军。

王军给我说:我们这里不论什么样的女人都有人要,甚至连女的自己不知道都可以卖掉,并且告诉我用什么方法,给我留下了他的地址,叫我今后为安徽人做点好事。

当时我真不敢相信这是事实,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并且还说,作为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立足,要想出人头地,就必须不择手段。

当时我真有点害怕。后来又说到了钱,有了钱,就有了地位,就有了一切。可不是吗?受公公、婆婆的虐待歧视,不就是我穷吗?钱是万能之宝。

跟刘跑了几次,每次虽然给我二三百元,我朦胧觉得用这钱不太心安理得,觉得良心上受到谴责,从此,我不想再跟他干下去了。

1991年1月,王军又来到我们那里,还有同案人罗忠洪,在长沙火车站候车室遇到两个姑娘,说是到广州,我们以到上海旅游为名将她们骗上火车,在车上我了解到她们一个15岁,一个16岁,到了许昌,年龄大点的有点怀疑,想下车,王说先隐瞒着再说,当时我觉得她们年纪实在太小,按理说也不到成婚年龄,但又碍于面子,就说,我们骗你们有什么用呢?你们要是不相信可以下车,我还主动帮她收拾行李;年纪小的对我说:姐姐,我不下车,你带我走吧!谁知,我越是叫她们下车,她们反而更不愿下车了,跟我们来到宿县,当天晚上我和两个小姑娘住经委招待所。这一晚,她们完全相信了我……

第二天王军通过几个人将她们卖了,得款5000多元,王给了我900多元,当我拿到这钱的时候,我就对王军说,像你这样就办不了大事。这一次我心里好几天总是不得安宁,我虽然是帮忙照顾,有时帮说假话,用甜言蜜语诱骗无辜的女人,但每骗一个,我心情就沉重一分。有时我扪心自问:你自己不也是个女人吗?你不也是受过他的欺负吗(杨望云为王军的姘妇)?你内心不也时时感到痛苦吗?你不是也觉得不幸吗?你为什么还要去骗女人呢?

当我回忆王军的卑鄙行为,既愤恨又害怕。我曾多次不想干时,王军对我说:如果你不想干,我就把你的孩子骗来,永远也不让你走。

我是个女人,出于爱面子,自尊心怕张扬出去不好做人,会闹出家庭分裂,孩子会遭到不幸,婆母更看不起,在王军的恐吓诱骗、金钱的诱惑下使我沉陷泥泽而不能自拔,一步步滑向深渊。

不知道杨望云在写这封自供书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情,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当她面对那些被拐少女无助的眼泪时,当她面对被拐少女被强奸的痛苦呻吟时,当她面对被拐少女大梦醒后撕心裂肺的痛哭时,她的心情绝对不是写这份自供书时的心情。

如果说,她在写这封自供书,还稍稍有点人性的话,那么,她在参与整个犯罪过程中,她变成了一只凶残无比的野兽,一条毫无人性的母老虎。

她利用她年轻美貌的女性身份,与王军勾搭成奸后,致使多少无辜少女落入了求生不得,求死无门的火坑。在1991年6月7日宿县公安局对她进行第一次审问时,她就一口气交代了参与的25起拐卖案,共拐卖无辜妇女25人。

她是一条百死莫赎的野兽。

恶魔王军,男,23岁,宿县栏杆区解集乡王村人,“3·10”特大拐骗妇女团伙案的首犯。

1987年小学毕业后回了家,如同他的先辈一样开始了修理地球。但他对土地没有丝毫的感情,他决计要离开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空间,他想发财,而且想发大财,他为此像着魔一样。

有一天,村里一张陌生的面孔引起了他的注意,这是个四川妇女,被人拐子拐到这里后,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本村的一个农民为妻。

王军猛然间开了窍,这个无本万利的发财梦烧灼着他的心,使他兴奋得一连几天睡不着觉。

1988年,他正式开始了他的犯罪生涯。

请看1991年4月8日对王军进行第一次审讯时的交代:

1990年10月,王军与刘国训、杨望云在湖南省长沙拐骗两名妇女至宿县出卖,得款2300元。

再赴长沙拐骗一名妇女卖2700元。

再赴长沙接杨望云骗来的一名妇女,同胡开军一起在宿县卖出,得款2800元。

再赴长沙接杨望云骗来的两名妇女、刘国训骗来的一名妇女至宿县出卖,计价3700元。

与刘国训在柏山卖出一名,价3000元。

与刘国训、杨望云、罗忠洪在柏山乡卖出一名妇女。

与刘国训、杨望在柏山乡通过陈学华卖出一名妇女。

与刘国训、李光华在栏杆乡卖出妇女两名,计价3200元。

在栏杆乡自己大姑的孙子买的一名妇女不能生育,由王军转卖至大旺村。与刘国训在时村乡卖出一名妇女,价2400元。

与刘国训在张集子卖出一名妇女,价800元,加1头大牛,一头小牛。

与河南张芹在灵璧县卖出妇女两名,价2800元。

交代材料以下还有长长的一大串名单,究竟王军拐卖了多少妇女,连他自己都就不清楚,究竟他强奸、轮奸了多少妇女,他也说不清楚,他从一个人变成了一头地地道道的野兽,是一头集野蛮与凶残于一身的野兽。

在整个“3·10”特大拐卖妇女团伙案中,有17人都有着强奸、轮奸行为,正因此,他们才更恶劣,才具有更大的残暴性。

“3·10”案件以全面胜利而告终,那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最终受到了威严的法律的无情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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