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男子猥亵、杀死邻居11岁女孩,男子有癫痫病,会被轻判吗?

酷似周冬雨的笔友 2024-12-27 11:00:38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其实这句话里的“近邻”指的是好邻居。

因为只有大家都是好邻居,平时才会有:“有事相互帮忙、无事聊家常”的温馨和谐的画面。

如果说你的邻居不是一个好邻居、而是一个恶邻居,那就不适合“远亲不如近邻”这句话了,有可能就会惹来杀身之祸。

今天和大家分享的是发生在广西的一个恶邻居杀人的新闻事件!

图片来源网络

据《新京报》报道称:

据桂林中院2021年10月20号的一审判决书,被告人蒋某元时年33岁,与被害女孩一家为同村邻居。

2020年5月10日11时许,蒋某元到女孩家行窃,被女孩撞见,蒋某元害怕事情败露,将女孩强行抱至自家老房子内,掐颈部、捂口鼻直至女孩停止挣扎,蒋某元以为女孩已经死亡,便将女孩扔进房间内的地窖中。

蒋某元下到地窖准备处理尸体时发现女孩还未死亡,又对女孩实施猥亵行为后,再用双手掐死女孩。随后,蒋某元用编织袋将女孩尸体装好后扔到另一隔壁邻居家老房子的断墙处。蒋某后来多次转移埋尸地点。

5月13日,女孩的尸体被找到,蒋某元也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

2020年11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了蒋某元,期间蒋某元证实自己有癫痫症,属于智力二级残疾,要求轻判。

检察院证明案发期间,蒋某元并没有发病,故对蒋某元判处了死刑并立即执行。

图片来源《新京报》

看完该新闻报道,我心里很难受。

本来就是一起普通的入室偷窃案件,最后因为蒋某元的愚昧无知、好色、自私、残忍,硬生生的将入室偷窃案变成了一起性质恶劣的猥亵、杀人案。

人家邻居才11岁的女孩,还来不及看看外面精彩的世界,就因为无意之间撞见了蒋某元的偷窃行为,就被蒋某元无情地夺取了幼小的生命。

那么以后如果有类似的小孩(弱势一方)撞见大人(强势一方)犯罪时,弱势一方应该怎么样做、才能保住自己的身家性命,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呢?

图片来源《新京报》

其实应该还是有办法的。

第一,弱势一方在无意撞见强势一方犯罪时,尽量不要让强势一方发现自己,让强势一方感觉自己是安全的。

第二,弱势一方无意撞见强势一方犯罪时,强势一方也发现了自己时,弱势一方千万不要激怒强势一方,并立即想方设法逃离现场。

如果不能立即安全逃离现场,应该马上大声呼救,惊动周围的人,让强势一方心里有所畏惧、不敢继续犯案。

第三,弱势一方撞见强势一方犯罪时、并被强势一方控制在手时,弱势一方还是不要激怒强势一方,尽量冷静的劝说对方不要不要伤害自己,给对方保证,如果对方放自己走,自己一定不会把看见的说出去。

强势一方说不定心一软,就会放了弱势一方。如果没有放,弱势一方只能寻找机会安全脱身了。

图片来源网络,与本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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