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既在判词中称王熙凤是“凡鸟”,也就是野鸡。野鸡就肯定是王熙凤的“设譬”之物。就像莲之于林黛玉,杏花之于贾探春,牡丹之于薛宝钗一样。书中几次出现的“野鸡”情节,除了乌进孝送租的礼单,果然也都和她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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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回,王熙凤对闹事的李嬷嬷说:“你只说谁不好,我替你打他。我家里烧的滚热的野鸡,快来跟我吃酒去。”
第四十三回,贾母生病,王熙凤送去了“野鸡崽子汤”。贾母觉得不得其法,吩咐:“若是还有生的,再炸上两块,咸浸浸的,吃粥有味儿。那汤虽好,就只不对稀饭。”
第五十回,王熙凤在大观园找到贾母,开玩笑道:“如今来回老祖宗,债主已去,不用躲着了。已预备下希嫩的野鸡,请用晚饭去,再迟一回就老了。”
与别人具象隐喻的“虚”不同,王熙凤的“野鸡”全用“实”,且有意思在她最喜欢请人吃野鸡。这个细节要注意,预示她“自投罗网”,将落得被人分食的下场。
尤其第四十三回,因贾母病了表孝心,她进上一道类似牛乳蒸羊羔的野鸡崽子汤,算作食补的“药”给贾母补身体,但隐喻之意极为糟糕。
这道献给贾母的“野鸡崽子汤”不能单独去看,因为“它就”出现在贾母召集众人商议给王熙凤过生日之前,两件事结合才能品出“滋味”。
贾母组织全家人凑份子给王熙凤过生日。是老太太对孙媳妇最大的支持。可转眼就被王熙凤兜头盖脸“打了一巴掌”。
生日当天王熙凤回家撞破贾琏偷情鲍二媳妇,她没选择隐忍,一场大闹下来尽人皆知。不光她与贾琏没脸,更让贾母面上无光。
虽然贾琏偷情,王熙凤是被害者,这件事放在现在无论如何都是她有理。但在古代却并不能如此简单去看。
贾琏偷情鲍二媳妇,折射了两个问题。
第一,王熙凤妒忌不允许丈夫纳妾,更不允许接近平儿,导致贾琏婚内“性饥渴”。
第二,以贾琏的身份地位,不应该落得偷鸡摸狗的境地,是王熙凤不贤所导致。
当然,无论如何贾琏偷情都不光彩。但王熙凤捉奸在床后处理的方式更有问题。按照当时三从四德的准则,她应该“胳膊折了往袖子里藏”,家丑不外扬的私下处置。不应该不给贾琏面子,不顾全家名声闹得不可开交。硬给自己扣上“妒忌”的污名。
这边贾母给王熙凤过生日,是对嫡长孙媳妇的宠爱。那边王熙凤却用“妒忌”回馈贾母,非但不懂事,也给了贾母一记“耳光”。
贾母是贾家的祖母。王熙凤再得宠,也是源于贾母对嫡长孙贾琏的重视。没有贾琏,王熙凤什么也不是。贾母“爱”她,是她能相夫教子,作贾琏的贤内助。
王熙凤在婚后控制贾琏的伎俩昭然若揭,贾母不可能看不到。只是因为二人年纪轻,王熙凤行事隐晦,为人乖巧,贾母才不发作希望她能改弦更张。谁想如今变本加厉?所以,面对王熙凤的哭诉,贾母就说出一番耐人寻味的话来:
“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都是我的不是,他多吃了两口酒,又吃起醋来。”
贾琏偷情,在贾母嘴里成了天经地义,不是什么大事。
王熙凤大闹,才是“多吃了两口酒,又吃起醋来”,吃醋就是妒忌,点破她出格过分了。
贾母说“都是我的不是”,是真说让王熙凤吃多了酒,还是表达对她的失望不满意?就要凤姐自己品了。
贾母的表态不是和稀泥,反而借“七出之条·妒忌”给了王熙凤最严厉警告,替贾琏捍卫夫权。后文声名狼藉的尤二姐进府,贾母欣然接纳也不是糊涂,而是替贾琏做主突破王熙凤的妒忌封锁。
看过王熙凤的表现,结合判词的“凡鸟”,回头再看“野鸡崽子汤”就不一样意思了。“野鸡崽子”可以比作“子嗣”。王熙凤将其做成“汤”给贾母,预示她妒忌成性,未来会戕害贾琏子嗣的事实。
贾母对“野鸡崽子汤”不太满意,说配粥不太合口,发生在王熙凤生日大闹之前。显然是作者借以影射她心中已经对王熙凤的妒忌不满,为后文批评凤姐“吃醋”,支持贾琏纳妾作伏笔。
“野鸡崽子汤”单论味道,无论怎么做都有一种不成熟的肉汤“酸”味,贾母不喜欢,告诉油炸后咸口的才好配粥。“去酸用咸”我认为就体现了贾母不满凤姐妒忌行事。
所以,王熙凤本是凤凰品质却钟爱“凡鸟”野鸡,也说明是“自甘堕落”。她没赶上贾家盛世而生在末世,各种矛盾暴发之际,无法支撑她任性放纵,势必要承受惨烈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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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观点根据《红楼梦》80回前故事线索整理、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