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大体成书于清初,尽管作者架空了历史,不写名朝代邦舆,甚至还杂糅了很多唐宋以后的著名历史典故,但书中情节依旧不可避免的呈现出特有的明清印记。这就像《金瓶梅》,写得是宋代故事,实际呈现的是明末的社会世情。
因此,《红楼梦》中很多涉及的礼仪、规矩和世俗民情,基本可以参考明清两代的律法、世情。就比如女儿的继承权问题。
我是君笺雅侃红楼,为您讲述《红楼梦》里的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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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回,林黛玉对薛宝钗说她:“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
“一无所有”出于林黛玉之口,肯定是事实。因为林如海死前,把林黛玉叫回身边陪伴了近一年。他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自知命不久矣,不可能不对女儿安排后事。其中涉及到的财产部分,尽管交由贾琏处理,却绝不会不告诉林黛玉。
以林黛玉的聪慧,闲来替贾家一算,都知进的少出的多,她自家情况如何不知道?
如果林黛玉有钱,真像有观点讲的那样被贾府给侵吞了,或者就盖了大观园,甚至就是贾琏说的那“三二百万财”,她怎么可能还心安理得住在贾府而不心生怨怼,更一心想着与表哥贾宝玉结成姻缘?
林黛玉“心似比干多一窍”,贾府也别想哄骗了她去。哪怕她视金钱如粪土,可她不要是一回事,贾府侵吞又是一回事。真要有财产,她还安之若素,可就不配林黛玉的人物描写。
我的观点是要尊重曹雪芹的原文原笔。林黛玉不是傻子,她既说“一无所有”就表明她肯定没继承林家的财产。
至于母亲贾敏的嫁妆,当初肯定是不少。但嫁妆从来都不是女人敝帚自珍,实际大部分要归于夫家的生活,只剩一些妆奁会传承给女儿,肯定值钱却也不会太多。这些也不是钱,放在林黛玉手里更多也是对母亲的念想。
至于林家有钱没钱,剩多少钱,既然林黛玉没有继承,也就不用追究。因为根据明清的律法,女儿想要继承家产是极难的。
中国的“继承法”在唐宋以前,对女儿很友好,女儿基本都能够得到一份父母家产傍身。但从元朝开始,情况急转直下,女儿的继承权基本被剥夺殆尽。明代继承元代的律法,对女儿的继承权进一步剥夺。清朝基本沿用《大明律》。
《大明令·户令》关于遗产分配的规定: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奸生之子(私生子),依子数量与半分。”继承份额是婚生子的一半,如果没有嗣子,私生子得到家族承认甚至可以继承全部财产。清代沿袭这一规定。
《大明律·户令》关于女儿继承的规定:“凡户绝财产,果无同宗应继者,所生亲女承分。无女者,入官。”清承明制。清律“户绝财产”例规定,不论在室女还是出嫁女,只有在无同宗应继之人时,才能继承家产。若无女,则“听地方官详明上司,酌拨充公”。
第一条,明确了贾环对贾宝玉的继承威胁。
第二条,明确林黛玉无法继承林家和林如海的财产。
林如海确实是“绝户”,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林黛玉。但却有“同宗应继”者。原文第二回介绍林如海时,说他:“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支嫡派的。”
这里提到两点:一,支庶不盛。二,亲支嫡派。
“支庶”是指嫡长房以外的分支和庶出。就像宁国公有四个儿子,嫡长一脉是贾代化,其他三个儿子就是“支庶”。“支庶不盛”是指分支和庶出的子孙也不多。但还有几房堂族。
“亲支嫡派”是指嫡长房延续的血脉。就像荣国府的贾赦、贾政都是贾代善的儿子,他们两房就叫“亲支嫡派”。
林如海的情况和宁国府一样,从贾代化、贾敬、贾珍、贾蓉,几代单传,就不像宁国府有亲支嫡派。
林如海是第五代,一如贾蓉是宁国公第五代一样。贾蓉尚有贾璜、贾芹这些堂叔和堂兄弟,一旦贾蓉无后。这些人就会远处与贾蓉血脉最近亲的男丁,继承宁国府的嫡长房。贾蓉哪怕有女儿,也只能得一点嫁妆奁产。这还是她生养在本家,像林黛玉那样被送给贾家作养女,林家一分钱也不用出。
林如海的几房堂族,从一代林侯算起来,都在五服以内,属于“同宗应继者”。虽然林黛玉是第六代,但也不排除那些同宗堂族,有二代林侯的儿子,三代林侯的儿子。他们与林黛玉甚至都在五服以内。就像贾惜春与荣国府这边的贾琏、贾宝玉和贾瑞、贾芸父亲等关系一样,都在五服以内。哪怕宁国府死绝了,荣国府这边也可会有人去继承宁国府。
所以,阅读古代的书籍,不能想当然说“我认为”。同情林黛玉更不能没有根据的说“她应该有”,都属于“莫须有”。《红楼梦》有太多要根据史料和典籍,佐证原文的线索去考证,才能得知结论。
或许有朋友说邢夫人把持邢家家产是怎么回事?把持二字已经说明不是继承和占有。我们另文再说。
❂从原文找线索,还原最真实的《红楼梦》。
✍以上观点根据《红楼梦》80回前故事线索整理、推论。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