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生禁驾人员
1、李计涛,证件号码372929****4215,男,34岁,准驾车型B2,驾龄12年,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终生禁驾。
2、刘诗义,证件号码372922****8710,男,33岁,准驾车型C1,驾龄6年,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终生禁驾。
3、赵庆文,证件号码372930****2196,男,27岁,准驾车型C1,驾龄7年,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终生禁驾。
4、王国卿,证件号码372924****0614,男,38岁,准驾车型C1,驾龄10年,因肇事逃逸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终生禁驾。
二、事故多发路段
中和路与点将路交叉路口往东道路提升改造,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黄河路新能源广场人行横道为事故多发路段;327国道与杨湖路交叉口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定陶西外环与定张路十字路口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请行经以上路段的驾驶员减速慢行或选择绕行,注意安全。
三、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菏泽贵林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菏泽邦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菏泽恒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菏泽建顺物流有限公司、山东远祥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菏泽圣世运输有限公司、菏泽泓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菏泽成远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菏泽亿业物流有限公司、菏泽稳航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菏泽开发区诚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共11家企业为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四、突出违法车辆
鲁RL7999、鲁RM9025、鲁RA1848、鲁RL3078、鲁RL6922、鲁RR6096、鲁RL7842、鲁RM3475共8辆大型汽车存在多条违法未处理的行为。
五、典型事故案例
2024年09月11日09时58分许,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菏泽市区人民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菏泽市区人民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处向西行驶时,与沿人民路由北向东左转弯行驶的范某某驾驶鲁HD***3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王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王某某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信号灯通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
当事人王某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范某某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