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房屋或土地征收时,许多民众可能会遇到第一次这样的经历,并不清楚如何区分合法与非法的行为。当专业人员指出征收方存在违法行为时,民众可能会尝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但却常常遇到法院拒绝受理的情况。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征地拆迁案件的立案并不复杂,关键是理解如何正确地提起行政诉讼。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想跟大家聊一聊发生违法征收的情况下,我们这些老百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维权,以及为什么不给立案。
律师解读
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针对政府或其他行政主体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的诉讼。在征地拆迁案件中,行政诉讼通常涉及因征收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而提起的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诉讼案件的立案通常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即当事人必须是因政府行为直接受到影响的人。
二、有明确的被告:即需要明确知道是哪个政府部门或机构实施了侵权行为。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即当事人需要清楚地说明诉求的内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即案件性质应当符合行政诉讼的范围,并且向正确的法院提起诉讼。
那么什么情况下会不予立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在收到起诉材料后的七天内完成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如果法院不予立案,通常会有以下几种可能的原因:

1、原告主体资格不符:即当事人不具备提起诉讼的资格。
2、被告不明确:即起诉状中没有清楚指明被告的身份。
3、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即案件类型不属于行政诉讼可受理的范围。
4、超过起诉期限:即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
法院不予立案我们是不是就没办法了呢?如果法院决定不予立案,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的理由,并告知当事人如何补正材料。如果没有书面告知,这可能是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
1、向上级法院申诉:向更高一级的法院提交申诉材料,请求审查下级法院的决定。
2、向法院内部监督部门提出监督申请:请求法院内部的监察部门调查不予立案的行为是否合法。
3、提出控告和检举:如果认为法院工作人员有不当行为,可以向法院内部或外部的监察机构提出控告和检举。

综上,当遇到法院不予立案的情况时,民众应当冷静处理,利用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解决问题,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