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晴姐姐说情感


天呐,反转了?银行被冤枉,山东淄博齐女士的40多万存款,原来是被人以“高利率汇报”的方式给骗取走了?[恐惧][恐惧][恐惧][流泪]刚刚,“淄博一女储户存款40多万,取款时余额为零”最新后续:警方通报,2名嫌疑人已被抓!律师深度解析,网友炸锅!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明明是储户自己贪心轻信他人,网友却责怪银行“通报是在为银行甩锅吗?储户的钱不是存进银行了吗?难道不是银行违规操作吗?”
看到这样的说法,让我陷入了深思:发生这样的事情,到底是怪储户自己贪婪?还是怪骗她的那两个人,太有心机?亦或者,是怪银行的柜员,没有尽职尽责呢?

弱弱的问一句:储户的钱还能追回来吗?那到底责任和银行有没有关系?储户的钱需要嫌疑人赔,还是银行赔呢?帮人代取需要什么手续?代取会通知本人吗?
(⭐带着这些疑问,我们一起往下看,看看律师和当地知情人怎么说↓:)[机智][机智][机智]
02 事件回顾
来源九派新闻↑
据环球网10月24日,晚上19:22报道,警方通报“存款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取走”:二人被刑拘。
从通报里可以看出:事情发生在山东淄博高新区!
事发当天是10月20日,齐女士去取四年来存的40多万,却被银行告知余额为0,打印明细后发现每笔存款都是当天存,当天就被取走了,可齐女士并不知情。
10月21日,她报J后发现遇到此事的并非她一人,疑似100多人。[what][what][what]

来源长沙政法↑

嫌疑人有2个:
第一个嫌疑人是帮齐女士存K的人:叫高某某,女,淄博高新区人;今年62岁,62年出生,妥妥的60后。非银行工作人员!
另一个嫌疑人:陆某某,女,淄博区人;今年59岁,65年出生,也是60后。非银行工作人员!
P取方式与过程:高陆2人合谋以“高利率回报为饵”,先把钱存进银行之后,再把存款回执单给储户,然后拿着储户的Z件、卡和M码再取出为己所用。
现在两个人被抓,是否后悔自己鬼迷心窍,利欲熏心骗了别人的钱呢?可现在即便是肠子悔青了,有什么用呢?钱用在何处了?能如数奉还吗?子女是否知情呢?
(⭐这两个大妈:一个59岁,一个62岁。这么大年龄,子女都结婚生子了,孙子孙女都上小、初、高了吧!事情被曝光,子女和晚辈们还能抬起头吗?以后晚辈们考公,会不会受到影响呢?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叹气][叹气][叹气]
看视频↓:
疑似当地知情人透露:“这是我们村的,事情经过是只给了小票,没有存单。要是有存单,取钱的时候,银行会收回。其实,就是别人帮她先存又后取了,根本没有进到银行。这次银行真的是被冤枉的。”
“不止这一个人,百十口子人。”


在这里,我有一个问题始终萦绕在心头:她二人并非银行工作人员,是怎么取得他人的信任呢?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拿到高利率呢?说服别人的理由是什么?是否有帮凶呢?还是仅仅只是个人行为呢?但又是什么原因,给了她俩这么大的底气呢?[思考][思考][思考]
03 网友的评论对于此事,网友们不淡定了,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有网友表示:细思极恐啊!超50000就需要预约的,她们当天存当天取,是怎么做到的?

也有网友表示:通报说的很清楚,代B人拿着本人的Z件、卡和M码,只要有双方原件,根本不需要本人来。

新疆网友说:柜台真的不需要是本人,我自己手里的卡就不是本人的,每次去取钱,柜员根本不会问是不是本人。

这是存的定期,所以只有回执单,代B人取走了钱,本人根本不会知道的,除非数额比较大,才会和本人核实。

还有网友表示:这是不相信银行的短信提醒啊!一个月几块钱都舍不得,这次亏大了吧!我也是没有开通这个功能,明天赶紧去银行办理。

更有网友表示:不是银行人员,居然可以这样代表银行,银行必须要承担责任。

给帽子叔叔的办事效率,点赞![赞][赞][赞]

对于此事,是谁赔偿齐女士,看看律师(@娟姐看法)怎么说:
A.代B人在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取走,属于D窃罪。金额在5W到50W,判3-10年并处罚金;50W以上,判10年以上并处罚金。所以,高路2人应处3-10年有期徒刑,并罚金!
B.高陆2人必须退赔储户的存K。但银行如果存在过失行为,被害人可以向银行追责。
C.没有存单,没有发现冒领者,就直接把钱给对方,银行没有尽到谨慎义务,需要承担部分责任,赔偿储户损失,但可以向高陆2人追偿。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灵光一闪][灵光一闪][灵光一闪]
05 结束语
晴姐姐浅谈:
这样的通报结果,确实让人始料未及啊!人心隔肚皮,齐大姐太糊涂了,怎么就这么轻信高某某呢?真正赚钱的事情,没有人会舍得告诉你的,为了贪那一点蝇头小利值得吗?你想的是人家的高息,人家想的可是你的本金啊!
说实话,高陆二人,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啊!本以为事情做的天衣无缝,怎料人家急用钱露了马脚;现在两人被刑拘,等待她们的会是什么呢?这是刑事责任,以后要被留案底的,自己一把年纪了没有什么,可自己的孙子、孙女以后考公就难了,终究是害人终害己啊![凝视][凝视][凝视]

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啊!莫要轻信他人,尤其是在面对自己血汗钱的时候,务必要多留个心眼。如果,齐大姐能在第二天,拿着卡去查一下余额,是不是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可见齐大姐是个憨厚的老实人,但交友贵交心啊!
接下来,大家看一下真实发生的事件:2024年9月28日,广东惠州一小伙去取朋友借给自己的10W时,被柜员要求需要提供第三方凭证才能被取出......当时,其本人和网友都不理解,觉得银行是有意为难,现在看来柜员的做法是对的,“对储户负责,避免被电Z或被骗,才是银行的初心”啊!

来源纵览新闻↑

因此,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去银行取钱,要有限额了;而且,柜员还会乐不此疲的反复追问,“你取钱的用途是什么?”、“谁转给你的?”如果,当时的柜员能这么负责,齐大姐的钱是不是也不会被不法分子给挪用,占为己有呢?就如律师所言,银行没有完全尽职尽责,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这个事件也给其他的银行敲响了警钟,储户在取钱的时候,要尽职尽责,尤其是面对代B存取时,更要谨慎。[谢谢][谢谢][谢谢][飞吻][飞吻][飞吻]
俗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齐大姐的40多W,能追回来吗?银行的责任占几成呢?[比心][比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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