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爸爸一直买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交了10年了,近期爸爸由于生病,还没到底退休年龄开始享受退休金就不幸去世了,那爸爸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的费用能不能退?是不是全退?能退的话去哪里退,需要哪些资料呢?
回复:未退休的居民养老参保人去世,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费用当然能退,而且是全退,因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费用全额都会进入个人养老账户,特殊城市除外(比如成都,缴纳的费用只有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正常按时缴纳的居民养老的话,个人养老账户余额都可以退回(包含个人缴纳的部分、补贴部分以及利息部分)。
已经开始享受退休金的居民养老参保人去世,个人养老账户的剩余未领取的部分,家属可以办理一次性退回或者继承。
注意:有些城市的居民养老,也设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大家在办理个人养老账户余额退回的时候,也可以问下当地有没有这块的补贴,有的话记得申领。
去哪里办理?需要什么资料?去参保地的社保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给去世的人办理退保资料: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如果没有火化证明的需要提交土葬证明原件); 2.死亡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3.死亡人银行卡(知道对方密码的情况下,如果不知道密码,就只能打自己的银行卡,那样需要先去公证,比较麻烦)。每个地方要求的资料不一样,以当地实际要求为准,有些地方还会要求提供关系证明,如果在同一本户口本,提供户口本,没在一起的话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去居委会/村委会开)。退费时间:一般三个月以内就能办理成功。
依据:社保法第十四条(个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