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广东普宁县有兄弟二人,兄叫阿明,弟唤阿宝。少年时一起读书、成年后一起耕地,两人友爱亲善。后来,各娶妻子,分家异居。
父亲死后,遗有田地七亩,兄弟互争,亲族调解不下,以致争论利官府。县令姓蓝、名鼎元,接到他们的状子后,二话没说,先让他们申明各自理由。阿明说:“这些田是父亲给我的。”并呈上父手书给蓝县令看,内有老人百年后,此田付与长孙之语。阿宝也说这此田地是父亲给我的。”并有父亲临终遗嘱为凭。他们都眼巴巴地望着县令。
蓝县令一边听,一边看,一言不发。旁边一个幕友以为他还没想出对策,便悄悄地说:“将他们各打三十大板,予以训诫,然后将田地均分即可。”蓝县令摇了摇头,仍然不语。过了一会儿,只见他生气地说。“你们都有理,就是你父亲不对。应当把他的棺材挖出来劈开,兄弟二人惊得哑口无言,只听蓝县令继续说道:“为了田产这么点小事,
你们兄弟竞告到官府,实在太可恶,我不能断这个案子。你们两个人各伸出一只脚来。绑在一起用夹棍夹,谁能忍耐不叫痛,田地就归谁。
但不知你们哪只脚不怕痛,左脚还是右脚?我不勉强你们,各伸出一只不怕痛的脚来。”阿明、阿宝听了大惑不解。心想:都说蓝县令圈案如神,看来纯属编造。这是什么判法?他们又都看了看自己的双脚都不敢伸,二人齐声回答说:“我们左右脚都会痛的。”
蓝县令哈哈笑说:“噫!这就奇怪了,你们两只脚竞没有一只不痛的吗?你们的身体就像你们父亲一样。你们看自己左脚就像你父亲看待阿宝,看自己的右脚就像你父亲看待阿明。你们有双脚尚不舍弃其中的一个,你们父亲有两子难道就肯舍弃一个吗?这个案子过两天再审。”
他命令衙役拿一条铁链子,将阿明、阿宝锁上,并不许私开,遂宜布退堂。阿明、阿宝兄弟被锁在一条铁链上,就像一条绳上的妈蚱谁也跑不了。不得已,只好行动一致:要坐就坐在一起,要必饭一块吃,要睡觉只好并头而卧。行则同起,居则同止,大小便也同蹲、同立,时刻形影不离。蓝县令还派人侦察他们的举止行动、言谈神色、每天一报。起初两人互相怨恨,不相理睬,背靠背而坐。过了一两天,就渐渐地面对面了,又过了三四天,则互相对面叹息,不会儿就交谈起来。没过多久,又一起吃起饭来。
蓝县令得报后,知道他们二人已有后悔之意,心中暗喜,遂同他们是否有儿子?二人回答说,各有两个儿子,或十四五,或十七八年龄也不相上下。蓝县令又命将这四个儿子拘来,对阿明、阿宝说:“你们父亲不应该生你们兄弟二人,所以今天到了如此地步。如果只生你们其中一个,田宅皆为已有,何等快乐!现在你们非常不幸,又都有两个儿子,以后相互争夺,欲割欲杀,没完没了,我非常替你们忧虑。
为了防患于未然,我先替你们采取预防措施:你们二人各留一子足矣。
阿明是长子,留下长子,除去小的。阿宝是次子,就留次子,将长子除去。”
又命令道:“将阿明次子、阿宝长子押送收容院,卖给乞丐头子做干儿子,收据存在案卷中。那乞丐家无田可争,今后也就不会产生兄弟相争的事情了。”阿明、阿宝皆叩头大哭说:“今后再也不敢了!”蓝县令问:“不敢什么?”阿明说:“我知罪了,愿将地让给弟弟,至死也不相争。”阿宝说:“我也不要了,愿让给兄长,终身无怨悔。”蓝县令又说:“你二人皆非真心,我不敢信。”兄弟二人连忙叩头说:“这是实话,如有悔心、天上打雷劈死我们。”听了这话,蓝县令点了点头,微笑着说“你们二人皆有此心,但你们的妻子未必同意,你们暂且回去与老婆商量后再来作定论。
三天后,阿明的妻子郭氏,阿宝的妻子林氏,邀请其族长陈德俊陈朝父来到公堂要求息讼。她们如娌俩互相扶携,伏在地上泪流满面地请求:“自今以后,永相和好皆不爱田。”阿明、阿宝也都哭着说“我兄弟愚蠢,不知义理,致使大老爷费心。今如梦初醒,惭愧欲绝,悔之晚矣。我兄弟皆不愿得此田,请求施舍给佛寺长老,行吗?”
蓝县令大怒,骂道:“混账东西,不孝至极,竟然说得出施舍给和尚的话,应用大板将你们打死!你们父亲流血流汗,创下这点产业,你兄弟二人鹬蚌相争,使秃和尚坐收渔翁之利。你们父亲在九泉之下能瞑目吗?做兄长的应当让给弟弟,做弟弟的应当让给兄长,彼此让不下则应还给你父亲。现在把这田产作为典祭你父亲的资财,兄弟俩每年轮流收租备祭,子孙世世永无争端。这叫作一举多得。”于是族长陈德俊陈朝父皆叩头称好,阿明、阿宝、郭氏、林氏都欢欣感激,当场再拜谢而去。从此,兄弟妯娌相亲相善,再无反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