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光绪末年,浙江乌程县乡下有位老农叫汪性善,因女儿即将出嫁,特地带着一些银圆,起早赶往县城购办妆奁。
这汪老农一进城门便感到腹中饥饿,看见路边有间卖汤团的小点心店,于是走将进去吃碗汤团充饥,兜里一摸没有零星铜钱,便对店主说:“因事入城,身上仅有银圆没有零钱,请老板先记个账,等一会儿就来奉还。
店里见是个乡巴佬,就说:“我店本小利微,又不认识你,难道给你白吃不成!
汪老农是个诚实人,见店主不答应记账,就摸银币一圆作抵押,言明等会儿办完事就来结账。
岂料,这个店主是个贪财滑头,当汪老农办完事拿铜钱来赎银币时,他居然翻脸不认账,还口口声声地说:“真怪,一碗汤团只值数十分,哪有用银圆来做抵押的傻瓜?”
汪性善被气得老泪横流,路人见他可怜,就介绍他大请教城里有名的讼师赵甲。
“这里是乌程县,赵甲见汪性善老实巴交,很是同情,就对他说:你若打官司肯定输,如果遇到归安县的郑青天,才有打赢官司的希望。”
汪性善继续哀求赵甲指点。
赵甲又问:“你愿不愿受鞭答数十记?”汪性善点头依允,赵甲便对他如此这般地悄悄教导一番,直说得汪性善破涕为笑,赵甲又当场代汪书写一状纸。
听完教诲、汪性善火速赶往邻县归安城,静候在县衙门前。不一会工夫,只听见仪卫喝道,正逢郑裕国县令打道回县衙,汪性善活忙冲上去,口中大呼“小民要告状!”郑县令看见有人胆敢冲撞仪卫便喝令左右:“拿下!
汪性善大声叫道:“小人是乌程人氏,大人乃归安县令,不应当责我!
郑县令一听此言,忙说:“天下官管天下百姓,事情犯在我手,岂能将你放过?’
说完,命令衙役将汪夹进大堂,责打二十板。打完之后,汪老当堂将状子递上。
郑县令仔细一瞧,开口道:“这件事出在乌程县,你应该到乌程县衙门呈控,不得跨界告状!
汪老农反唇相讥说:“大人刚才不是说,天下官管天下百姓吗!”郑县令听到这话,笑着说道:“哈哈,看来本官今朝中了你这老实人的圈套了,姑且为你审理此案。”
郑裕国县令正坐大堂,掷签将乌程县城里那位卖汤团的店主传来讯问。可是,这店主就是一百个不承认,连连口称:“小的冤枉,请大人明鉴。”
郑县令见这店主拒不承认侵吞汪老汉银圆,也不硬逼,命令将店主暂留县衙候审。回到后堂,密令一名美役来到乌程县那爿卖汤团的小店,向店主之妻说:“你丈夫已在公堂上招了供,如果快点将那枚银圆缴上去,便可免去一顿责打。
店主妻不知有诈,立即慌张地说:“这个该死的,我原先就劝他大要干此昧良心的事,可他就是不听,如今弄成这副样子,真急人。说完,就将那枚银圆拿出交给了差役。
银圆虽找回了一枚,但汪性善是否会诬告好人呢?郑县令在公堂又设一计考察汪性善。对汪说“看来,你的那枚银圆是在别处丢失的的一再不承认,我这当官的也不能滥施刑罚,通他屈打成据。好吧下如本官偿还你一枚,免得冤枉了好人。”
汪老农见郑县令使出这一招,心中纳闷,坚决表示:“既然大人新不清此案,小人怎能不明不自地接受大人的恩赏,千万不能接受。
这时,郑县令突然怒火中烧,厉声喝问道:“汪老汉,偿你银圆不接受,你到底想干什么?!”说完,随手掷下银圆两枚,其中夹着从店主之妻手中取回的一枚,叫汪老汉自择其一。
汪老农见郑县令动了肝火,惊讶异常,再往地上的两枚银圆一瞧,双眼突然一亮,用手指着其中一枚银圆连忙说道:“这枚银圆正是小人的,怎么会在这里呢?”
郑县令转首问道:“你有何凭记?”
汪老农回答说:“此银圆乃小女的聘金,上有双喜朱字,我一眼就认出是小民的原物。
郑县令一听此言,连忙笑道:“哈,果真不错,这下可算是物归原主了。”
县令再将目光转向汤团店主,这时店主不住地用手打自己嘴巴,惶恐地说:“小人该死小人有罪,悔不该贪这昧心财,千下这丢人现眼的事,县请大人恕罪。”案情至此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