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客运企业源头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涉及道路运输交通事故,现将浉河辖区三起涉及客运车辆典型交通事故事故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案 例一:
2024年11月26日13时39分许,刘某某驾驶豫S05***D号大型普通客车沿107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1143公里信阳市浉河区107国道柳林老街北头路段,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汪某驾驶人力三轮车发生相撞,致车辆受损,汪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刘某某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对路面情况观察不清,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此事故发生的原因,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二:
2024年06月1日06时50分许,王某驾驶豫S0***5D号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在107国道1027公里信阳市浉河区七里棚十二组公交站牌处停车后起步时,该车未关闭的车门将准备上车的张某某刮倒,造成张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王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是事故形成的原因,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三:
2024年6月6日9时47分,邢某某驾驶豫S0***5D号牌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沿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工区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工区街二道牌公交站牌处上下乘客后左转弯起步时,将由西向东横过工区街程某某步行至道路东侧该公交车头左前方被撞到后被碾辗轧,造成程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调查,邢某某驾驶机动车起步时对路面情况观察不清,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事故形成的原因,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
信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交通出行的安全意识,不超速行驶,遵规守法,注意观察道路的标志标牌及路况变化情况,礼让斑马线,按照提示要求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来源:信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