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
1.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如果是证明直系亲属关系,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开具。派出所会根据历史户籍档案来核实亲属关系,并出具相应的证明。
2. 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派出所不给开证明,可以尝试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证明。这通常需要提供一些辅助材料,如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并可能需要几个见证人签名。
3. 单位档案馆开具:如果是干部职工,可以利用单位档案馆中的《职工履历表》来证明亲属关系。档案馆可以复印档案并盖章,以此作为证明。
4. 法院判决或公证处公证:在无法找到其他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判决或到公证处进行亲属关系公证来证明亲属关系。
5. 亲子鉴定:在所有其他证明材料都无法找到的情况下,可以做亲子鉴定来证明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