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5月27日清晨,莒县公安局接到龙山派出所的报告:龙山乡于家店子村的15岁少女于某某在熟睡中突遭持刀歹徒强奸,被蹂躏半小时后歹徒离开,不知去向。
接报后,莒县公安局分管刑侦的鲁志副局长立即带领侦查、技术人员以及验伤的法医驱车赶赴现场——
由于于某某单独睡一间房间,被蹂躏过程中又惧怕于歹徒手中的尖刀而不敢喊叫,所以她是唯一见过歹徒的当事人,根据于某某的叙述,歹徒没有进行伪装,是个陌生面孔,看上去30岁左右,是本乡当地口音。
经初步调查所获得的结果分析,犯罪分子应该是龙山乡本地人,不像是流窜作案,随即对龙山乡的38个行政村内的所有20岁到40岁的男性全部都排查了一遍,查了一个月,排出来的103条线索全部被否定。但是在和邻乡派出所同类案件的串并中,莒县公安局刑警队获悉在4月28日夜间,有一名男子持尖刀窜入陵阳乡上袁家官庄村的历某某母女家,摸到历某某的床将历某某强奸,历某某的母亲发现后面对尖刀哀求歹徒放过历某某,自己愿意代替,随即歹徒又将历某某的母亲摁倒在床——一个小时后方才离开。
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歹徒面貌特征、口音、所持尖刀和作案手段看,莒县公安局刑警队认为两起案件可以进行串并案,随即成立专案组进行并案侦查,然而根据受害者的描述绘制的案犯模拟画像从7月一直排查到了11月,却没有丝毫进展。
……
1990年12月初,莒县公安局中楼派出所根据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后确悉:11月11日至11月15日连续四天晚上,中楼乡的彭家峪、马家峪、小庄子、马齐河西等几个村子的二十六户村民院中留下同一名犯罪分子的陌生足印,其中两名妇女在睡梦中突遭强奸。此时,“苣城色魔”的名声已经在莒县传开,人民群众人心惶惶,莒县县委县政府也为之惊动,严令莒县公安局限期破案!
为此,莒县公安局何明三局长在12月3日率领二十余名侦查员入驻中楼乡,以案发地为中心开展排查工作,经40天的排查,范围覆盖三个乡的40多个村庄,总共排摸出十三名嫌疑对象,经过一一核实否定了其中的十二名,唯有石井乡的二十岁村民曹际发的嫌疑不能排除。
曹际发拥有流氓犯罪前科,刑满释放后有工不上,成天混迹在中楼乡一带当“街溜子”,于是专案组将曹际发拘留审查,曹际发居然很干脆的承认自己曾经“推倒”过11月11日至15日期间的两起夜间入室强奸案其中的一名受害人张某某,但是经过和现场勘查结果的比对,发现曹际发供述的作案过程和现场勘查的结果有很多重要情节对不上,跟张某某再三确认之下才知道两人属于你情我愿,因此专案组在审查了二十天后将曹际发释放。
在随后的几个月中,犯罪分子就跟从来没有出现在这世间一般消失无踪,任凭专案组百般查访,依然没有任何结果,直到1991年4月,平静再度被打破。
4月11日深夜,孙由派出所接到孙由乡井家沟村民陈某某报案:不久之前有四名蒙面歹徒闯入她的家,其中两名歹徒用尖刀威逼并轮奸了她,然后四人离开。不久,又有五户村民前来派出所报案,称自家进了贼,被盗走若干财物。至4月12日3时,相邻和河峪村也有六户村民被撬门入户,距离井家沟1.5公里的龙山乡互楼村也有七户村民家被盗,一名熟睡中的年轻妇女受到犯罪分子的骚扰而惊吓过度、精神大受刺激而变得神经兮兮。
4月12日一早,莒县公安局张连太副局长带领十五名侦查、技术人员赶到孙由乡,在孙由乡乡政府的会议室召开案情分析会,但大家对这些案件是否并案有较大分歧,一直激烈讨论到4月13日凌晨1时才达成一致意见:龙山、陵阳、中楼、孙由四个乡的系列入室强奸案和盗窃案可以并案,在这个菱形的区域内肯定还有别的隐藏案件没有报上来,下一步要查明隐案,并实施并案侦查。
随后,张连太副局长将十五名侦查员连同孙由、龙山、陵阳、中楼四个派出所的警力分成八个侦查小组,采取“有内到外”的方法开展辐射式调查。经过25天的连续工作,查明如下事实:1990年5月以来,莒县的龙山、孙由、中楼、陵阳、寨里、店子、柏崖以及日照市的竖旗、三庄、黄墩等乡镇的80多个村庄都发生过类似的入室盗窃、抢劫和强奸案,且绝大部分案件具备并案条件。
显然,这是一起自从莒县解放以来绝无仅有的特大连环入室盗窃抢劫强奸案。这显然已经不是单单一个莒县公安局能够单独侦办的重案。因此在1991年6月2日,由山东省公安厅刑侦处牵头,从省厅刑侦处、临沂地区公安处刑警大队和莒县公安局刑警队三级刑侦部门中抽调精锐组成新的专案组侦办此案。
专案组经分析讨论,决定将侦查范围确定在莒县遭到犯罪分子“光顾”的8个乡镇,尤其以莒县、日照结合部地区为重点;排查对象为25岁至35岁有劣迹的青年男性;以现场上获取的证据为依托,采取以物找人、以人定物的方法来确定案犯身份。
1991年6月9日开始,专案组对原有案情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对原来排摸出的嫌疑对象和新发现的可疑人员进行逐人过筛。同时,根据发案时间和密度以及案犯对现场的熟悉情况认定案犯可能在莒县和日照的结合部,遂在7月开始将侦查网络向莒县和日照相邻的三个乡镇进行延伸。并通过艰苦细致的排查工作,最后将怀疑对象锁定在龙山乡平柳河村时年33岁的村民商玉令身上。理由是商玉令有盗窃和流氓犯罪的前科,而且近期这段时间他家中的收支情况和他的实际经济来源严重不符,之前的排查中侦查员三次找商玉令摁压指纹而商玉令都不在家,行迹极为可疑。
1991年10月10日,当技术人员再度找商玉令摁压指纹时,商玉令突然变得疯疯癫癫,派去厕所抹了一身的“粑粑”,然后手舞足蹈了一阵后嚎叫着跑了,商的家属说商玉令患有精神病,刚从汤头的精神病院回来。
但是,当地的干部群众一致反映:商玉令根本没有精神病,专案组随即查了商玉令带回来的药方和药物,结果没有一样和治疗精神病有半毛钱关系的。为了确认起见,张连太立即驱车赶往汤头精神病院核实情况,发现近期的诊疗记录中没有商玉令的名字,说白了商玉令在汤头精神病院压根就没有任何病历记录,这家伙是在装精神病,装得还挺像,都抹上“粑粑”了。
于是,张连太立即用对讲机下令立即将商玉令控制起来,然而此时商家已经闭门锁户,全家出走,去向不明,气得张连太副局长当场红温,在对讲机里破口大骂:“一群大活人看不住一个,我还能指望你们什么!”
不过,商家全家出逃反而坐实了商玉令的嫌疑,于是专案组立即下令将工作重点从摸排嫌疑人转移到抓捕商玉令上。干警们在随后的五个月时间内跑遍了莒县和日照的八个乡镇的300多个行政村,走访干部群众五万多人次,获取各类线索6000多条,排查重点人员一千五百余名,检验指纹4000余枚。
其中在龙山乡于家店子村挖出了以福瑞为首的四人盗窃团伙,破获这个团伙所作的盗窃案十八起,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八千余元。另侦破其他盗窃、强奸、抢劫案件共计一百三十一起,其中重大案件二十七起,抓获各类犯罪分子七十二名,其中批捕三十一名,刑拘十名,其余为拘审、拘留或训诫;另摧毁犯罪团伙十二个,抓获团伙成员六十名,其中批捕二十四名,刑拘十五名,余者拘审或拘留。使得莒县和日照两地的治安为之一振,辖区内的盗窃、强奸和抢劫犯罪几乎一空,人民群众纷纷“点赞”。
1992年3月29日18时,何明三局长接到五莲县公安局打来的电话:“老何啊,你县通缉的商玉令已经被群众识破,扭送我局,不知你们掌握不掌握商的问题啊?”
“掌握!掌握!必须的掌握啊,我马上派人来提人,太感谢了!”
放下电话,何明三立即叫来张连太带两名侦查员当晚把商玉令押回莒县,随即立即提取商玉令的指纹,经对比认定商玉令的指纹和1990年、1991年的多起入室强奸案案发现场提取到的指纹可作同一认定。
然而面对审讯,商玉令故伎重演,继续装疯卖傻,导致审讯持续了20个小时毫无进展,第一轮审讯被迫草草结束。
3月30日晚,商玉令开始以假供、乱供来“套路”预审员,然而预审员压根就不上当,商玉令的假供乱供均被一一揭穿,初步打压了商玉令的嚣张气焰。
3月31日凌晨,三夜没睡的商玉令的精神终于开始出现崩溃迹象,一连交待了在店子乡的六起入室盗窃和强奸案。专案组乘胜追击,最终迫使商玉令交代了从1990年4月以来他先后在莒县的县城和陵阳、龙山、孙由、柏崖、中楼、寨里、店子等乡镇以及日照市的竖旗、三庄、黄墩等乡镇的80多个村庄借着夜色掩护持刀入室盗窃、抢劫、强奸的犯罪事实。总共强奸妇女十五名,猥亵妇女四十四名,受害群众达三百一十八户,涉案赃款和赃物价值人民币四千多元。
然而,大部分案情都和现场勘查结果和被害人的陈述能对得上,唯独1991年4月11日孙由乡井家沟村受害人陈某某声称自己被四名入室歹徒中的两名轮奸的案件对不上。因为商玉令坚称当时只有他一人入室,而且并没有强奸陈某某,只是猥亵。
专案组立即再度传唤陈某某,几经逼问之下,陈某某承认她在报案的时候没说实话。原因是当晚陈某某和丈夫因为吵架而分家居住,丈夫回了公婆处,她独自居家。用她的原话说就是:“如果我实话实说是一个人把我给摸了,说出去大家会怀疑我故意在外面偷汉子,不如说得严重一些,说我被多人轮奸了,这样就不会被怀疑了”。
气得陈某某的丈夫当场嚷嚷着:“你个倒霉娘-们儿,这日子没法过下去了,离!必须离!”
场面一度让负责笔录的侦查员哭笑不得。
至此,本案真相大白。最终商玉令因抢劫罪、盗窃罪、强奸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另外商玉令的父母以及姐姐也因为包庇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两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