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监察制的独特性、监察制的实施效果

牙森说历史 2023-05-06 21:31:44

明代的监察体制是对前朝的一种革新,既有对前朝的继承,也有其自身的独特性。首先,这种监督体系是以低为高,以厚为贵的。监察者都是有原则的,不会被自己的身份所影响。他们的利益不高,竞争意识很强,但他们的权力却很大,所以很容易立下汗马功劳,得到很多奖励,在这种奖励机制下,奖励越多,他们就越愿意为自己卖命,做出更大的贡献,获得更好的名声。

再加上他们的特殊身份,他们在执掌大权的时候,所获得的奖励也远超普通官职,经常会有一些九品官,因为一些功劳,被直接提升到了三品官,让他们真正的做到了鱼跃龙门。而明代的巡抚大都能做到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自己的职权。但是在对待贪腐官员的时候,却经常由于严厉的法律和严苛的惩罚而受到非议。体制严谨,权力也很大,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监督机关的上级是皇上,所以,监督机关的权力来自皇上,而且,因为中国古代的中央权力越来越强,皇上的权力也越来越大,这不仅会刺激权力的发挥,也会导致权力的过度使用。所以,尽管督抚和东、西两个厂子都能自由地举报,使得明代存在大量的不公正现象。

这就需要大明王朝对于监察官员的选拔极为谨慎,无论是六部官员还是吏部,甚至是皇帝陛下,对于监察院的选拔都极为看重,所以与监察院有关的官员,不仅要在品德上正直,而且要在学问上有极高的造诣,在注重科学素养的同时,也要注重官员自身的修养。明代的监察体系,是中国历史上最完整的一个体系,它不仅是针对人,也是针对物,但是在明代晚期,它却出现了一些扭曲,贪腐和徇私枉法的现象很多。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

在中国古代,因为皇权的日益强大,所以在明代的时候,皇权已经达到了一个高峰,虽然有着健全的监察体系,但是因为没有一个正式的组织来对皇权进行监督,所以这个权力一直都掌握在皇帝的手中,导致了如果皇帝收受贿赂,那么他就可以逍遥法外了,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个笑话。到了明代后期,大部分的皇帝都已经娶妻生子了,所以很多大臣都会给皇上送上一些贵重的东西,还有一些漂亮的女人,皇上都会给他们一些赏赐,让他们的身份变得更高而随着他们的馈赠,他们的权力也越来越大,造就了社会的不安,导致了帝国内部的动荡。底层的人过不下去了,就会引发社会的变化,有的人开始集结,有的人开始领导反抗,如此民不聊生、恶性循环,才让大明王朝走向衰败。

明代的独裁制度已经发展到了极致,如果没有足够的约束,那么就会出现权力的滥用。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大明王朝的君主们频繁地使用手中的权力,最后导致了大明王朝的权力被无限地放大,大明王朝的监察员们往往都是以皇帝的喜好来选择,而且大明王朝的中后期,由于君主的专制,使得很多有能力的大臣们都没有办法很好地表现自己。站在封建主义的立场上看,明代的监察体制之所以存在着严重的弊端,其根本原因在于,在高度集中的统治下,皇权导致了监察机关沦为了皇帝的一种手段,而不能充分地行使其应有的职能,最后,由于对权力的不适当监督而导致了对权力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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