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消费者执意购买瑕疵品,使用后无法接受该瑕疵,还能以经营者欺诈为由要求退一赔三吗?天纵鉴定(SKYLABS)就注意到天津法院审理的这样一个案例。
基本案情
侯某从某商贸公司购买46块某型号的瓷砖,单价为36元(同款无瑕疵瓷砖正常售价为95元)。 商贸公司工作人员在与侯某通过微信就瓷砖质量和送货事宜进行沟通时,明确表示瓷砖上的保护膜不好拆,所以按照处理价销售。侯某表示已知情,后商贸公司工作人员再次向侯某说明该情况。
侯某在铺完瓷砖后,发现无法撕下瓷砖表面的保护膜,自行找他人处理未果,后找商贸公司处理瓷砖事宜,商贸公司曾派2人处理瓷砖保护膜事宜,但侯某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侯某认为商贸公司明知商品存在瑕疵仍向消费者提供销售案涉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退一赔三,并赔偿相应损失。遂侯某提起起诉。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侯某从商贸公司购买瓷砖,双方形成买卖合同关系。本案中,商贸公司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其在销售瓷砖后到送货前的时间段里,已经明确告知因瓷砖存在保护膜比较不好拆的问题,所以才低价处理销售。
侯某在收到货物前完全知晓瓷砖存在的问题,在收到货物后负有检验义务,但未拒收货物而将瓷砖使用,直至案涉产品铺装完毕后,才提出异议。
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商贸公司在销售案涉产品时存在故意不告知或者隐瞒事实致使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等欺诈行为。故侯某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不予支持。
天纵点评
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本案是消费者明知商品有瑕疵而购买使用后无法接受该瑕疵以经营者欺诈为由请求退一赔三法院不予支持的典型案例。
经营者具有欺诈行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者对重要事实作虚假陈述,重要事实包括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价格或者服务的质量、内容、价格等;
2、使消费者不明真相而信赖,造成消费者上当受骗的事实;
3、经营者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
因此经营者在出售瑕疵商品时,不得隐瞒具体的瑕疵内容,否则可能涉嫌欺诈行为。消费者通常不可就已标明的瑕疵内容向经营者主张修理、更换和退货。
消费者在购买瑕疵商品时不应仅考虑价格便宜更应慎重考虑能否接受该瑕疵收到商品时严格履行检验义务若不能接受该瑕疵及时拒收货物避免因购买瑕疵商品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