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近六旬大学教授为何步行误入高速?被撞身亡后肇事者为何推卸责任?女儿该怎样为父亲讨回公道?
【案件摘要】
2012年7月20日,白教授被邀请回到原单位参加宴会,老朋友相聚甚是开心,声称不醉不归。
酒过三巡,白教授执意要回家。
循规蹈矩的他知道自己喝了酒不能开车,于是选择步行回家。
然而,由于误入高速公路口,不得不翻越栏杆,最终只能步行回家。
白教授在顾家庄桥附近的五环主路上被两辆车撞倒,不幸身亡。
据监控显示,一辆白色别克车从白教授身旁驶过后,他便倒地不起。
车主史某称自己未察觉到撞人事件,直到行驶了1.6公里后发现挡风玻璃有裂痕,才意识到自己撞到了人,赶紧拨打报警电话。
随后,李某驾车从东向西行驶,不慎二次撞击了倒在地上的白教授,之后拨打电话报警称在石景山发生了车祸。
警察立刻赶赴现场,现场状况异常惨烈,白教授身首分离,当场去世。
尸检报告显示:白某醉酒,符合重度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
白教授的女儿见到现场的父亲,情绪一度崩溃,说要为父亲讨回公道,向肇事者索赔115万元。
肇事的两位司机连连喊冤,史某称自己当时根本没有意识到撞了人,并且发现撞了人后立即报警。
但事后排查现场,找到目击证人出租车赵某。
赵某说,史某撞人后停下来犹豫了几秒,监控显示史某再次停留几秒,显然史某说自己没有意识到撞人是说了谎。
李某虽然事后报了警,但根据报警了记录显示,李某报了假警,声称是在石景山出事故,但白某身亡的位置在顾家庄大桥,显然李某也在说谎。
白某的家人认为史某和赵某涉嫌肇事后逃逸,要对白某的死亡负责,将两人告上法庭。
【案件争议】
1.白某是否对自己的死亡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行人、非机动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白某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直接导致了他的死亡。
因此,白某对自己的死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2.史某是否应对白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史某是第一辆撞到白某的车辆驾驶员。史某声称自己没有意识到撞到人,但根据目击证人的说法和监控显示,史某撞到白某后停留了几秒钟,这表明他是有察觉到撞到人的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机动车辆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都应立即停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确认事故情况并报警。
史某没有及时停车报警,可以认定他逃逸了事故现场。根据法院判决,史某被认定涉嫌肇事后逃逸。史某应对白某的死亡承担一定的责任。
3.李某是否对白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李某是第二辆撞到白某的车辆驾驶员。尽管李某事后报了警,但报警时提供的位置与事故发生地点不符,显示出他提供了虚假的信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救助伤者、保护现场并报警。
李某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当对白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以案释法】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3-7年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证人证言证物自述均证明了史某和白某属于肇事后逃逸,认定史某为主要责任,李某次要责任,两人不但面临巨额赔偿,还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肇事后逃逸,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了明确的划分。
主责的史某需要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45万余元;次责的李某需要承担25%的赔偿责任,即22万余元。
而剩余的25%由白教授自行承担,这种分配基于各方的实际行为和违法程度。
交通安全问题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无论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同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及时报警,如实描述事故情况,以便于事故的处理和责任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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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兽就了不起了??喝醉酒走路上高速活该死,赔偿车辆损坏维修费用。
第一个是吓慌了之后再回过神来后报警,第二个是吓尿了报警说错地名。第一个说逃逸还成立,第二个说逃逸就比较扯。不过受害者家属应该有人,所以有理[得瑟]
上高速行走,你怎么不在上面睡觉啊?驾驶员有错吗?
大晚上在高速发生车祸,谁能准确报出自己的位置,哈哈哈哈
这个当爹当的好,死了还能给儿女再赚一笔
高速被撞死一份不赔,这明显是有后台
不让行人走的路,应该是行人的责任,司机无责。他是害人害己,罪有应得。
有司机什么事,要钱问交通部门吧,安全措施不到位。
应该赔司机
放任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出了事故,高速管理单位部门应当要负管理责任!
第二个司机有点冤吧,又没有逃逸,不过是说错了地址而已,怎么就成了报假警?
难道这个老头不是自己承担 100%责任吗[汗]
高速公路上停车几秒?首先时速100码就算是急刹估计也应该冲出去好几十米了吧?既然已经出去那么远了还有必要停车吗?问题是怎么就敢停在高速主路上呢?反正就是疑点重重,至于第二个就更扯了,又有几个人能知道在高速上的具体位置呢?那么慌乱的情况下报错地名不是很正常吗?
他们的,高速公路行人能过,还叫什么高速口,换做是被高铁压死还会赔偿
又一个葫芦僧判断葫芦案
中国太乌龙了,死者自己负全责才是人性化处理正确结果,这世界这样死都要害人的人太多了
事情可能没那么简单!老人有可能是其家人平时日积月累逼的,才走上绝路!望法官大人一定要调查个水落石出!
我只想问你,行人上高速会不会违法?
司机应该告高速管理不到位
不想置评。以后谁患癌症活不了几个月了就去高速上走吧,反正要死了,被撞死,家人还能获得赔偿。
李某可能搞错地方才报警报错地方 都报警了有必要报个错误地方吗
现在的交通法就是扯蛋
死有余辜
车主应找高速管理局索赔[得瑟]
自杀
行人上高速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处理的不好上高速的越来越多
教授就是个人了?翻进高速路?同桌的人就没有责任了?
叫兽喝酒上高自杀,判高速正常行驶车辆巨额赔偿,还有天理没有,砖家叫兽害国,法官害民
高速公路进了人,这不应该找当地交通部门赔么?司机跑高速可是付钱的,你收钱就得保证路上没有人和牲畜危害交通安全。
高速直接撞死保自己
高速上撞死了不违法
能用钱解决的都不是问题,是亲爹。
叫兽死几个倒是无所谓。
列高管局为第三人,承担“管理高速路不当”,致老人死亡和司机损失的刑责和民责。
少废话,赔吧。撞死人,还要讲理。
老头自己找死,怪得谁!
叫兽1元 🧱家5毛就够了[点赞][点赞]
教授有钱有背景
为什么都是说误入?为什么不是高速公司那边配?谁来配车主?
这样判决有失公正,一个醉酒有民事行为的教授闯入高速,本身就应该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两个司机做了冤大头
白教授的女儿见到现场的父亲,情绪一度崩溃,说要为父亲讨回公道,向肇事者索赔115万元。讨回公道不应该是为父报仇吗?怎么变成要钱了!
可以给点慰问金,而且是自愿性质的!
闯红灯死亡是不是和这一样的????
哪来的脸向车主赔百多万,人可以走高速吗
看不懂,高速能误入吗?
和得一手好稀泥,谁死谁得钱。
行人擅闯高速,至少应担80%责任。
好好的撒什么谎,现在没责任也变成有责任了
依法治国该出手了[呲牙笑]
就算有保险,这法律你说能没人闹事吗,
离开现场就是逃逸?以逃避责任的目的离开才是吧
二司机向高速公路公司索赔!
如果证人说假话呢?应该走法律程序
第二个有点冤,高速上没什么地标,不能明确知道哪条街多少号,报偏地址完全可能。
不是应当一起喝酒的赔偿吗
行人上高速找死,喝酒了不是理由。不是误上。 第二辆车可能撞的是死人,不应认定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