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史笔记93:格列高利七世如何建立地上的基督教王国?

永哥历史 2024-12-16 03:08:40

1、教会复兴运动。一开始这个运动的主要目标有两个,一是不许教士结婚,二是禁止圣职买卖。但是进入11世纪之后,这个运动内部出现了以洪贝尔为代表的极端派,他们把世俗君主对教皇和主教的任命定性为最普遍、最恶劣的圣职买卖,从而把运动推向了王权与教权之争的轨道。

2、一开始在利奥九世和维克托二世任上,极端派还不是主流,所以教皇与皇帝还能有良好的合作。但是格列高利七世的上台,标志着极端派的全面得势。格列高利七世比洪贝尔还要激进。洪贝尔的诉求只是桥归桥,路归路,国王的手不要伸到教堂里来。

3、格列高利七世率先提出了一个“群羊归一牧”的理念,也就是要建一个地上的基督教王国。在这个王国中,教皇是最高权威,世俗君王则是教皇的代理人。

4、为此,格列高利七世主张教皇权力至高无上,反对世俗君主操纵主教叙任权。他颁布了教皇选举法,规定教皇只能由枢机主教团选举产生,禁止世俗封建主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干预,并禁止买卖圣职和教士婚娶。这一系列改革措施旨在确保教会的独立性和纯洁性,使教皇成为基督教世界的最高权威。

5、为了建这个地上的基督教王国,格列高利七世就需要做两件事,一是要拿到主教任命权。二是要发动圣战,让异教徒皈依基督教。11世纪下半叶,也就是1077年以后这段时间,最主要的异教徒就是穆斯林,而离得最近的穆斯林就在西班牙。

6、当时的西班牙,穆斯林的倭马亚王朝分裂成了一堆泰法,基督教这边也是一堆小王国。双方在西班牙大概是势均力敌。基督教这边占着加利西亚、纳瓦拉、卡斯蒂利亚、莱昂、阿拉贡和巴塞罗那,穆斯林那边占着马拉加、塞维利亚、托莱多、巴伦西亚、格拉纳达和萨拉戈萨。

7、在格列高利七世上台之前,双方都是一盘散沙,打来打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无论是基督教还是穆斯林,内部都存在着严重的内斗。基督教小王国之间经常联手穆斯林小国(泰法)去攻击其他基督教小国或泰法,这表明当时的战争更多是为了争夺地盘,而非宗教信仰的冲突。

8、当时,穆斯林那边最强的是塞维利亚,而基督教这边最强的是卡斯蒂利亚和莱昂联合王国,国王是阿方索六世。这个阿方索六世还用不太光彩的手段强取豪夺了两个弟弟的地盘,所以他的地盘不仅仅是卡斯蒂利亚和莱昂,一大半的纳瓦拉和全部的加利西亚也都在他手上。

9、加利西亚非常重要,因为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就在这里。基督的十二使徒之一雅各在公元44年殉教,是十二使徒中第一个殉教的。他的遗骨在800多年后被发现于加利西亚的孔波斯特拉,这一发现促使人们在此地建造了圣地亚哥大教堂。这一教堂成为了中世纪以来的重要朝圣目的地,每年吸引大量基督徒前来朝圣。在整个中世纪,它是与耶路撒冷和罗马比肩的三大朝圣地之一。

10、因为去圣地亚哥朝圣的人很多,克吕尼派的修士们就沿着去圣地亚哥的朝圣路上修了好多修道院。利奥九世在位期间,修道院的数量就已经超过了1000座。当克吕尼派的修士们把持了教皇之位之后,在西班牙打圣战也就成了罗马教会的大政方针。

11、格列高利七世的前任亚历山大二世就鼓动法兰克和意大利的骑士前往西班牙与穆斯林作战,并承诺部分罪孽减免。格列高利七世进一步扩大了这一政策,承诺参加圣战者罪孽全免,并提供经济支持,如允许骑士抵押房产给教会,教会借钱给他们,并在克吕尼修道院提供免费食宿。这些政策极大地激励了骑士们参加圣战。

12、卡斯蒂利亚的国王阿方索六世也投桃报李,每打下一个地方,他就会拿出相当比例的战利品或者贡金献给克吕尼修道院,克吕尼修道院有了钱就在西班牙建更多的修道院,这就形成了加强循环。因为教皇都是克吕尼修道院这一派选出来的,所以克吕尼修道院势力越强,教皇的腰杆就越硬。

13、如此一来,底气足的格列高利七世在任期间采取了许多强硬的政策,试图巩固教皇的权力,并与世俗权力进行抗衡。首先,格列高利七世宣布教皇永不犯错,永远不许审判教皇,并明文规定教皇有权废黜国王。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面临许多挑战。教皇没有军事力量,无法直接控制世俗权力,因此这些声明在现实中难以完全实现。

14、其次,格列高利七世坚持主教必须由教皇任命,并且只向教皇效忠。这一政策直接挑战了世俗君主的权威,因为主教在当时不仅是宗教领袖,还是重要的政治和经济角色。国王和贵族们自然不愿意放弃对主教的控制权,因为这意味着他们将失去对地方事务的影响力和经济利益。

15、此外,教会的经济独立性也是一个重要问题。教会不交税,但却要求国王保护教会财产,并镇压反对教会的行为。这种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做法,引发了世俗权力的不满。国王们担心教会的财富和土地不断增加,最终可能威胁到他们的统治安全。

16、到底应该由谁来任命主教,格列高利七世和亨利四世谈不拢,所以枢机主教选一个教皇,皇帝任命一个教皇,教会一直处于分裂状态。最终在亨利五世继位后,他提出了一个折中的建议,即主教由教皇任命,但教皇在教区内享有的封建特权由皇帝收回。这一建议虽然合理,但由于涉及到大主教的利益,谈判陷入僵局。

17、1122年,双方终于签订了《沃尔姆斯协议》,规定教皇必须按古法选举产生,但皇帝或其代表必须莅临现场,选举方有效。主教上任时的戒指和权杖由教皇授予,但国王必须在权杖上碰一下,主教才能上任。此外,涉及到教会或主教的封建特权和财产,必须由国王授予才能生效。

18、《沃尔姆斯协议》虽然在形式上是妥协,但实际上标志着教权在与王权的争斗中取得了重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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