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变!内蒙古枪击案改判,法律天平如何权衡?

听芹评社会 2025-03-21 10:59:07

在法治社会的宏大叙事中,每一个案件的裁决都如同一记重锤,敲击着公平正义的天平,引发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2025 年 3 月 19 日,一则旧案重审的消息,毫无征兆地登上热搜,瞬间点燃公众的讨论热情 —— 内蒙古警察枪击案重审一审宣判,结果与此前大相径庭,从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四年。这一戏剧性的反转,犹如巨石投入平静湖面,激起千层浪,人们不禁纷纷追问:这起跨越近 30 年的案件,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复杂的法律纠葛?改判的依据又是什么?

回溯到 1995 年 6 月 6 日傍晚,彼时 22 岁的四子王旗公安局办公室民警邢志强,身着制式警服,携带一支小口径步枪与朋友前往东梁水库射击。途中,他发现驾驶摩托车经过的孟永清形迹可疑,怀疑其摩托车为盗窃所得,便上前拦截。谁也未曾料到,这一例行的盘查举动,竟演变成一场悲剧。孟永清被击中后摔倒逃跑,躲藏两天后才就医,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后的 22 天,四子王旗公安局认定邢志强属于正当防卫。然而,时光流转至 2023 年 8 月 25 日,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邢志强无期徒刑。直至 2024 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原审判决 “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案件被发回重审,这才有了如今改判有期徒刑四年的结果。

从法律视角深入剖析,这起案件存在诸多关键争议点。首先,邢志强的行为是否属于履行职务行为?判决书显示,案发时公安机关并未布置抓捕孟永清的任务,邢志强并非执行职务期间。但他作为身着警服的警察,发现可疑人员时具有调查核实的职责。法院最终认定,邢志强发现形迹可疑的孟永清,意图拦截、盘问未果且遭到袭击后,追赶行为具有正当性。这一认定,明确了警察在非工作时间对可疑情况的合理处置权。

其次,正当防卫的认定成为本案焦点中的焦点。孟永清骑摩托车逃跑时,已无针对邢志强或其他在场人员的现实危害性,此时邢志强从背后开枪射击,法院认为这不属于正当防卫。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指出,采取正当防卫时,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是不是为了防止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是关键性问题。在本案中,背对和面对面的差别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影响重大。虽然案发现场唯一证人李肖出庭作证内容与此前口供有较大出入,称 “没有听见,没有看见” 邢志强开枪,但法院综合判断后,未认定邢志强的枪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再者,孟永清的死亡与枪伤、延误治疗之间的刑法因果关系也是必须厘清的要点。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书显示,枪弹伤造成背部、腹部脐右侧贯通伤,延误治疗与其因感染性休克死亡的参与度均为同等作用。法院认为,没有邢志强的枪击行为,就不会产生后续孟永清自行取弹、延误就诊等情况,相关行为并不能阻断枪击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但可作为量刑因素予以考量。

这起案件的改判,不只是对邢志强个人命运的改写,更是法律在复杂现实面前的一次审慎权衡。它既为警察在执行公务时的尺度把握提供了导向,避免过重判决让警察在维护社会秩序时畏首畏尾;同时也警醒执法人员不可过度执法。在法治的天平上,每一个砝码都关乎公平与正义,每一次权衡都影响着社会的法治走向。希望通过这起案件,我们能更加清晰地理解法律的边界与温度,让法治之光普照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0 阅读:26

听芹评社会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