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全国总工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件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明确,劳动者签署不缴纳社保承诺书属违法用工。2024年4月,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涉及4名劳动者与某民营钢铁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该企业以劳动者出具不缴纳社保承诺书为由,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经过法院与“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室的多方共同努力沟通,最终劳动者与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劳动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这批案件反映出的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等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引起法院和工会的关注。为预防和化解类似劳动争议,鄂州市总工会和鄂州中院积极探索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与司法建议联动机制,推进劳动权益保护。通过初步摸底,该企业涉及同类型劳动用工问题的职工约有140名,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鄂州中院经与鄂州市总工会会商后,协同推进运用司法建议、“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5月13日,鄂州中院向该公司发出司法建议书,并抄送市、区两级工会,要求对劳动用工违法的问题进行整改。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鄂州市总工会指导区总工会立即向该公司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并当面送达。该公司收到司法建议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后,立即组织公司人事部门对全体劳动者社保登记和缴纳问题进行了摸底和排查,并提出整改方案,为全体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该案是湖北省首例成功运用“一函两书”与司法建议联动推进劳动权益保护的典型案例。鄂州中院、鄂州市总工会探索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与司法建议衔接机制,及时向用人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和提示函,共同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法治保障。(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记者:逯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