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谈改革(二十六)取消农业税,两千多年的古老税种宣告终结

谭浩俊 2024-08-13 23:05:10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由此,国家不再针对农业单独征税,一个在我国存在了两千多年的古老税种宣告终结。

农业税也被称作公粮,由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可以这样说,农业税是所有税收中,纳税人缴纳自觉性最好的一个税种。取消农业税,确实是一个大胆的决策。

只是,在当时的情况下,不取消农业税,又似乎找不到更好的减轻农民负担的手段。围绕农民的各种收费、罚款和摊派,已经让广大农民苦不堪言。为此,中央也下发了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的文件,出台了很多减负政策,可惜,都效果不佳。

2000年3月,中央又下发了《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在安徽、江苏等地进行试点,2003年全面推广,2004年提出了取消农业税目标,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农业税。

取消农业税,对广大农民来说,当然是一件好事,也是一件实事。听到取消农业税的消息,很多农民表示不相信这是真的,不相信已经延续了几千年的农业税会取消。

比较遗憾的是,由于缺乏有效的配套政策和约束手段,取消农业税政策刚刚出台,农业生产资料和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必需品价格纷纷上涨,上涨金额一度超过了农业税减免金额,导致农民税免费增,负担不降反升。虽经过整治,价格有所回落,但对广大农民来说,还是产生了一定的心理影响。

1 阅读:25

谭浩俊

简介:著名财经评论员,媒体专栏作家、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