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回采还是破坏生态?莒县鑫友矿业壮士断腕后的生态隐忧!

运筹帷幄听风声 2024-10-18 14:14:33

碁山镇,地处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北部,钛铁资源发达、储量丰富,经过多年的发展,为当地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鼎盛时期,碁山镇有2家采矿企业和23家选矿企业,但多年来粗放型管理的制约下,这些采矿、选矿企业对环境的破坏越来越突出,由此带来的“生态之痛”已经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绿色发展的桎梏。

鑫友矿业

生态之痛

日前,我们接到反映,称位于莒县碁山镇上峪村的“日照市莒县鑫友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友矿业)在昔日的尾矿库里进行回采作业,废水随意流淌、废渣露天堆放,给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影响,周边村民质疑其合法性,究竟是“尾矿回采”还是“破坏生态”?

工商信息显示,鑫友矿业成立于2005年3月,注册资金2000万元,实缴2000万,位于莒县碁山镇上峪村,主营钛矿、铁矿的露天开采。

2024年8月12日,我们在鑫友矿业厂区西侧看见,巨大的坑塘里尾砂和废水聚集,形成大大小小的坑洞,一些黑色的矿石废料被随意堆放,没有任何苫盖措施,坑洞内积满了黑色的废水。

现场还有挖掘机正在坝体外侧忙碌着,周边林地里也积满了黑水,整个区域目之所及,大面积的黑色废水与周边碧绿的农田形成鲜明对比。

鑫友厂区内,我们还看到,机械设备正在忙碌,大量黑色的尾砂源源不断地顺着传送带被输送出来,随意堆放在地上,没有任何环保设施。

露天堆放尾砂

在厂区内,曾经的矿坑随处裸露着黄土、堆积着矿石,生态恢复迹象不明显。

当地群众反映,鑫友矿业选矿废水、尾砂直排,给周边土壤、林地、水源都造成了严重影响。

非法占地16年

据信用中国显示,2024年4月17日,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鑫友矿业自2008年起非法占用的12209平米土地处以24.4037万元处罚,并责令退还、恢复土地原状。

违法事实显示:日照市莒县鑫友矿业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自2008年擅自占用莒县碁山镇上峪一村土地12209平方米建选矿厂(已建成),其中6255.62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953.38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宗占地包含:耕地(旱地)1857平方米,其他土地(裸地)1859平方米,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坑塘水面)733平方米,(水库水面)1263平方米,沟渠408平方米,水工建筑用地74平方米,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采矿用地)6015平方米,上述占地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之规定,属非法占地。

对此,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给出的处罚内容为: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5953.38平方米土地,自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3、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6255.62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4、对非法占用的耕地(旱地)1857平方米,处以每平方28元罚款,计51996元;裸地1859平方米,水库水面1263平方米,水工建筑用地74平方米,采矿用地6015平方米,共计9211平方米,处以每平方18元罚款,计165798元,坑塘水面733平方米,沟渠408平方米,共计1141平方米,处以每平方23元罚款,计26243元;合计罚款244037元。

当地村民介绍,鑫友矿业目前采矿区域和尾矿库所占土地大都为莒县碁山镇的,堆放尾砂的有一部分是沂水县杨庄镇的。

“回采”还是破坏生态?

碁山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鑫友矿业因采矿许可到期未再延续,采矿作业一直关停状态,尾矿库也到了服役年限,目前在闭库阶段,现在进行的是回采作业。

该名工作人员介绍,所谓回采作业,就是将过去采矿产生的尾矿砂,再重新进行洗选,因为“早些年因为设备、技术等原因,洗选工艺不能完全分离出铁和钛。”

其还表示,鑫友矿业的回采作业是通过应急主管部门的回采设计方案的,企业相关手续也是齐全的,而且“据我们从自然资源部门了解到的情况,鑫友矿业所占土地是工矿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

据了解,尾矿库一般指用来堆存矿石选别后排出废渣(即尾矿)的场所。由于尾矿中重金属、选矿药剂等毒害成分较多,因此尾矿库成为威胁周边居民健康和生态环境的直接污染源。

据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公示系统显示,鑫友矿业采矿许可至2021年4月20日已经到期,之后再未延续。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表示,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作业的尾矿库,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以及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并销号。

并且,尾矿回采再利用工程应当进行回采勘察、安全预评价和回采安全设施设计。回采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审查批准,进行回采利用的尾矿库应当在设计回采期内完成所有尾矿回采并销号。同一座尾矿库不得同时进行尾矿回采和排放。

但是,碁山镇政府工作人员并未提供上述所说的鑫友矿业相关合法手续,截至发稿,仍未收到相关内容。

“壮士断腕”后的绿色发展之路

2021年,山东省环保督察就莒县碁山镇矿业领域发展现状,提出了“尾矿库回采作业管理模式粗放,损毁周边耕地和林地,破坏生态”的问题。

为此,莒县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成立了碁山镇尾矿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对辖区内尾矿库排查整治,进行闭库治理和专家现场论证。

还制定了《碁山镇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尾矿库整治工作的时限、步骤、要求等做了明确的限定,为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路线图”和“责任书”。

莒县县委、县政府力求以壮士断腕的气魄、雷霆万钧的手段全力推动整改,做到强措施、补短板、责任清、目标明,全力推进该地区绿色转型。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不断增加,矿山开采规模增大和原矿品位较低导致尾矿产量激增。

据统计,当前我国有近万座尾矿库,年尾矿产量超10亿吨,已经成为我国堆存量最多的固体废弃物之一,如何提高尾矿库安全监管,确保尾矿库在运行、回采和闭库等环节上严格按照标准化手册操作,尽可能降低引发风险事故的人为因素。

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既明确了尾矿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又对尾矿产生、贮存、运输、利用等过程的环境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这是新形势下健全尾矿环境管理制度的指导性文件,对于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意义重大。

今年4月,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矿山建设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矿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7月31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在济南组织召开绿色矿山建设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推进会,研究部署今后一段时间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和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要严守底线红线,积极排查整治矿产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当前,尽管莒县已经对过去粗放式发展采取了“壮士断腕”的决心,碁山镇的矿山领域绿色转型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依然任重道远。

有关专家建议,要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保障矿山绿色转型多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要守住自己的“责任田”,从而持续推动矿业领域高质量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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