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涉及一宗征收土地,用于道路修建,涉及的土地包含了产业用地和农业用地,但是都会给予合理的补偿款,所以大部分人还是非常满足的,也是比较期待的。

S101新南环线纸贺公路至金口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批准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时间:2025年2月11日批准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S101新南环线纸贺公路至金口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5】270号)二、征收土地的用途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S101新南环线纸贺公路至金口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三、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本次批准土地征收涉及江夏区金口街淮山村、旭光村、后湖村、洞山村、胡岭村、三湖村,郑店街劳四村、廖桥村、关山村,纸坊街胜利村、林港村、纸坊街道办事处。共计批准征地总面积65.4282公顷,其中农用地60.2808公顷(含耕地24.1734公顷),建设用地3.5503公顷,未利用地1.5971公顷。四、土地征收具体工作安排本次土地征收,由江夏区人民政府组织江夏区金口街道办事处、郑店街道办事处、纸坊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详细安排如下:(一)征地补偿。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区人民政府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五、其他事项(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认为本土地征收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S101新南环线纸贺公路至金口段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2025】270号)侵犯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60日的除外。(二)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街道和村、村民小组,并已在江夏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正常的公共基础设施修建,对于周边的居民来说都是一种长期的投资和福利,大家还是非常支持的。
不少人还是非常羡慕的,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大家的土地利用率比较低,可以被征收也是一种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