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签证政策更新:不再默认签发10年多次入境签证

译境翻译咨询 2025-04-16 07:34:45

近日,加拿大移民局(IRCC)在其官方网站上宣布了一项新的签证政策更新。从2024年11月6日开始,加拿大将不再自动签发有效期长达10年的多次入境旅游签证。根据新规定,签证官将根据每位申请人的独特情况来决定是否签发单次或多次入境签证,并自行决定签证的有效期限。

多次入境签证的详细规定

多次入境签证允许持有人在签证有效期内自由多次进入加拿大,其具体规定如下:

签证的最长有效期为10年,或旅行证件的有效期,或生物识别信息的到期日,以其中最早到期的时间为准。

只要签证依旧贴在完整的护照或旅行证件上,它便依然有效。在此情况下,持有人需确保同时持有更新有效的护照或旅行证件,并在乘坐飞往加拿大的航班以及向边境服务官员申请入境时出示这两本证件。

签证官在决定是否签发单次或多次入境签证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四个关键因素:

访问目的:申请人来加拿大的目的是参加一次性活动(如会议、培训课程或旅游),还是计划定期返回(如探望亲密家庭成员)?同时,他们是否属于免许可的短期学生或工人,且每次旅行都需要父母授权,例如作为无成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参加暑期课程?此外,探访是否基于同情目的,如照顾病危或垂死的家庭成员?

资金状况:申请人是否有稳定且持续的资金来源(如就业),足以支付多次访问加拿大的费用?如果加拿大的接待人(如家人或朋友)将承担费用,是否提供了相关关系证明,以及接待人在加拿大是否有固定住所?同时,还需考虑接待人是否还邀请了其他人,并确保他们有足够的资源满足所有受邀者的多次访问需求。此外,如果资金由申请人的雇主提供(如参加一次性会议或商务会议),雇主是否提交了证明这一事实的信件?

健康状况:申请人是否有任何可能随时间推移而恶化的健康状况?他们是否因接受医疗而来加拿大?同时,他们是否提供了相应的缓解计划,如健康保险证明,并确保其有效性?

其他考量:申请人是否展现出与祖国的紧密联系,例如就业或家庭义务?他们是否有出国旅行的经验,且之前是否曾去过加拿大并遵守了签证条款?此外,他们是否曾被其他国家(包括加拿大)拒签过?

综上所述,签证官在决定是否签发多次入境签证时,会全面评估这些因素,以确保申请人的访问目的、资金状况、健康状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都符合加拿大的签证要求。

签证有效期的考量因素

在决定多次入境签证的有效期时,签证官可能会选择签发短于最长有效期(通常为10年,或护照有效期,或生物识别信息有效期,以先到者为准)的签证。他们将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短期访问目的:例如,商务访问者是否需根据保修或销售协议提供售后支持?

申请人的居住国身份:申请人与其居住国及加拿大的联系是否会随时间变化?

原籍国环境:申请人的原籍国经济或政治环境是否稳定?

对申请人的影响

此项政策调整意味着,申请访客签证的申请人现在需要更加重视材料准备,特别是证明自己有多次往返需求且无滞留意图的材料。其中,充足且稳定的资金证明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不仅能展示申请人的经济能力,还能反映其个人意图。财务状况的充分呈现和清晰说明通常会增加获得多次签证的机会。

近日递交的签证申请,看到这个结果犹如晴天霹雳。

我简直不敢相信,我的签证申请结果竟然如此,而且我甚至还没来得及给我父母递交申请……

未来十年多次出入境签证无法保证,可能被调整为n年多次,而这个n将由签证官自由裁量。这就像做烙饼,面多了就加水,水多了就加面,移民政策就这么简单粗暴。

哪些人群在申请加拿大签证时可能面临较高的拒签风险呢?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白本护照且无直系亲属的申请人:如果申请人从未有过出国旅行记录,或者旅行经历主要集中在近邻亚洲国家,那么在突然提出前往加拿大旅游且无直系亲属陪同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视为有移民倾向,从而增加拒签的可能性。

单身申请人:政府对单身未婚的申请人持谨慎态度,认为他们可能因无牵挂而更易留在加拿大,从而被判定为有移民倾向。即使申请人有出国记录和良好收入,但若无充分理由支持其加拿大旅游目的,仍可能被拒签。

无固定收入:仅满足基础条件并不足以保证签证成功。如果移民官怀疑申请人的收入不稳定或无法解释资金来源,这可能会引发对其来加拿大真实目的的怀疑,进而导致拒签。

近期被美国拒签的申请人:由于加拿大和美国的信息互通,近期被美国拒签的申请人可能会面临加拿大签证的更大挑战。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应格外谨慎,避免轻信中介或旅行社的“包过”承诺。

探望情侣/配偶的申请人:尽管一方配偶在加拿大工作、学习或持有枫叶卡,另一方前来探望似乎是合理的需求,但此类申请往往面临较高的拒签风险。移民官可能会认为这类申请人有持续留在加拿大的嫌疑,从而增加拒签的可能性。

以访友为目的的签证申请

事实上,许多申请人希望申请加拿大旅游签证的初衷仅仅是单纯地探访朋友。然而,国内的中介机构往往倾向于建议申请人以访友为申请目的,但这样的申请往往会被拒签。关键在于,加拿大并未设立专门的“访友”签证类别。在审核签证申请时,移民官会综合考虑申请人的个人条件,而即便申请人在加拿大有熟人,也无法作为“担保”或证明其申请目的真实性的依据。因此,无论申请人的实际旅行目的如何,建议根据个人情况精心规划申请理由,以确保申请的合理性,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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