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适龄青年,2025年征兵工作启动!

迎奔格 2025-01-06 22:06:47

2025年上半年征兵报名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就有关事项及政策予以明确。

上半年报名时间

男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女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征集对象、年龄

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女兵: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征集办法及报名方式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报名;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登录“全国征兵网”,先进行兵役登记,再应征报名,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

时间安排

(一)报名登记(2月10日前)

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然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武装部进行登记确认,并留下准确联系方式。

(二)初检初考(1月上旬)

各乡镇人民武装部通知网上初审合格的应征青年,根据《应征公民送检条件》相关内容进行初步体检和确定预征对象。

(三)体格检查(1月中旬至2月中旬)

县征兵办组织初检合格的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检查及复检。

(四)政治考核(2月上旬至2月中旬)

县征兵办成立政治考核工作组,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征青年进行政治考核。

(五)役前教育(3月上旬)

组织体检政考双合格青年集中开展5-7天的役前教育训练。

(六)审批定兵(3月上旬)

县征兵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役前教育合格的应征青年进行集中审核,确定新兵征集对象。

(七)交接起运(3月中旬)

县征兵办组织征集对象进行身体复查,办理入伍手续,组织欢送活动,启运新兵。

参军后在部队的主要发展

(一)大学毕业生报名享受“四个优先”: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二)升学复学优惠政策。1.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规定保留学籍。2.上半年征集的毕业班学生,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可申请提前毕业,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取得毕业规定所需学分、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即可申请提前毕业,高校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3.复学可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它专业学习。4.享受升学优惠:2022年起,退役士兵可免试专升本;教育部设立每年8000人以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5.学费代补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25000元。

(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招录优惠政策。1.国家机关招录公务员,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我省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从海南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的高校毕业生士兵中招考。我县每年定向从退伍大学生士兵招录至少一名公务员。2.每年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空缺岗位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含退役复学高校毕业生)。3.琼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每年拿出一定比例岗位面向琼中县户籍、入伍地为琼中县的退役士兵招考。琼中县国有企业招聘安排一定比例职位用于定向招聘琼中县户籍、入伍地为琼中县的退役士兵。

(四)就业创业优待政策。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2.我省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每人可享受不高于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3.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在毕业5年内均可申请10000元/人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经济奖励。1.家庭优待金:从我县入伍的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县财政每年按照上一年度全县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100%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参考标准:2024年我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为19235元/年)。对征集到西藏、新疆等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西沙、南沙等特类岛屿服役的义务兵,在享受不低于2倍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基础上,额外发放入伍鼓励金,发放标准为每人20000元。对入伍后又调入上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满6个月(由所在师、旅级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按月份增发家庭优待金(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未满6个月的不予发放;从我县入伍,退役后选择自主就业的,在上述地区服役年限的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2倍发放,在上述地区服役累计未满6个月的不予增发。2.大学生入伍奖励金:从我县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在校生、高校新生一次性奖励金5000元。3.义务兵在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三等功、优秀士兵奖励的,分别按照当年度优待金标准的50%、20%、10%增发优待金。4.对外地返回琼中应征大学生参加征兵体检、政治考核的,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凭借相关凭证)予以核算报销往返差旅交通费,并额外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差旅费补助。

(六)优先优待。1.现役军人及其家属受社会尊重,依法享受军人优先待遇;2.拥军慰问,县政府每年春节组织现役军人家庭慰问活动,逐一走访慰问现役军人家庭,逐一给现役军人(含军官、学员、军士、义务兵)家庭发放慰问金或慰问品。3.服役期间符合相关条件即可享受父母赡养金600元/月(父母一方年龄在60岁以上即可)、配偶荣誉金500元/月(军人结婚后即发放)、分居费1000元/月(结婚后和配偶分居即可发放);4.军人家庭医疗费用减免,军官、军士的家属在全军任一部队医院就医,可享受:①配偶、未成年子女完全免费;②父母、岳父母在医保结算后费用再减免。

退役安置政策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十二条明确:对退役的军士(即士官),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服现役满规定年限,以逐月领取退役金方式安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月领取退役金;服现役不满规定年限,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做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以退休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做好服务管理工作,保障其待遇;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征兵咨询电话

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电话:66571710

营根镇:86222291

湾岭镇:86305649

黎母山镇:86320233

中平镇:86388373

和平镇:86350364

长征镇:86398036

红毛镇:86298608

什运乡:86280023

上安乡:86393018

吊罗山乡:86396085

来源:县征兵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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