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赔偿9600万元后,科达(南京)环保技术研究院、江苏科达电力有限公司在南京办公室已经人去楼空,去向不明。
2020年12月15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江苏科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科行环保)、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99)、刘怀平侵害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南环保)商业秘密,停止侵害江南环保拥有的技术秘密行为,并赔偿9600万元,各被告互负连带责任,此侵犯商业秘密案件非常典型,成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中赔偿额最高的案件,有利于企业不断投入研发与科技创新,有利于我国全面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2017年初以来,江苏科行环保采取利益诱惑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引诱原江南环保员工特别是技术人员近30人离职跳槽,并在江南环保附近租赁办公室,大肆抢夺氨法脱硫项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后,可以看到江苏科行环保在南京近300平方米的办公室已人去楼空,去向不明。
知识产权守护民族的“根与魂”,党中央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2021年2月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此侵犯技术秘密案件,引起了业内人士以及多方媒体的采访报道,近期看到,江苏科行环保等并未按照(2019)苏01民初2893号《民事判决书》停止侵权行为,仍然通过增资、公众号发布等方式,继续抢夺氨法脱硫项目,目前,受到侵害的江南环保再次起诉,索赔金额高达2.94亿元。据了解,江南环保计划对江苏科行涉嫌侵权的35个项目陆续提出侵权诉讼,预估索赔金额高达10亿元,将成为我国历史上特大的侵犯商业秘密索赔案件!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公司不愿意做研发,不是我们没能力,也不是我们没技术,而是环境。研不如偷,偷不成就抢,抢不来就仿,反正没人管,而且也管不了,看看我们现在的市场就知道了。
我想问问,公司破产后能获得赔偿吗?账上没钱!!!
刘怀平不是亭湖区永丰镇科行公司的法人吗?
侵权是一回事,能挖来人又是一回,是你留不住
破产或者重组吧。有没有必要重组这是个问题
呵呵一切都是生意。
切,腾讯不倒任何谈知识产权问题的都是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