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1992年出生的林某,在其父母离婚后,跟随自己的生母一起生活。
林某10岁的时候,其生母吴某与洪某组成家庭,登记结婚。之后的4年时间里,林某与吴某、洪某一同生活。林某生活费用由继父洪某承担。
后吴某与洪某的感情破裂,分居。林某也年满16周岁,自己出去打工生活,不再与吴某/洪某一起生活。
2021年,洪某以生活困难为由,诉请法院要求林某每月向其支付500元赡养费用。
林某认为其与洪某没有血缘关系,拒绝支付上述款项。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之前林某与吴某、洪某等共同生活长达四年。在此期间,林某事实上受洪某抚养,双方形成了具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子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洪某,有要求成年子女林某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律师建议: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父母、继子女之间形成赡养被赡养的关系需要之前形成抚养被抚养的关系。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形成了抚养被抚养的关系,那么其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就可以参照适用父母子女关系。
再通俗一点进行解释就是,如果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有过抚养被抚养关系,就可以看作是血亲关系(也就是拟制血亲),要负有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可以要求继子女进行赡养。
结合法院的判决,我们认为拟制血亲的赡养义务关系的形成需要满足以下三个因素:
一是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如果继子女已经成年满18岁,或者尚未成年未满18岁,已满16岁,但是可以自己赚钱养家的,比如林某,如果其生母吴某与洪某组建家庭在其打工之后,那么他与洪某之间就没有抚养教育的可能。也就无法形成所谓的赡养被赡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是需要有共同生活以及继父母抚养教育的事实。还是以此案为例,如果吴某与洪某进行约定,林某的教育生活由吴某承担,洪某没有参与到抚养教育林某的公布共同生活中,那么洪某也就没有要求林某承担赡养义务的基础。
三是抚养事实需要持续足够长的时间。法院判决林某对洪某的赡养义务的长期的,其前提就是林某和洪某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如果这段时间非常短,林某与洪某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亦不能主张要求林某承担赡养义务。
照顾4年换给养老后半辈子,孩子有亏大了啊!
继子未成年就去打工,也就是继父并没有将继子抚养成人,而且也不全都是继父在抚养,还有孩子他妈,这种情况下如果继子要赡养继父到死,简直就是讽刺
抚养4年,要赡养几年呢?得有个限度吧?不能管一辈子吧?
长时间抚养,这长时间的标准是什么?是4年,那4年是标准的话,如果一个人从出生到十六岁有几个四年?能建成几对养父养母?你要他要背负几对老人而活?
继承的时候呢?
孩子妈要是带他多改嫁几次,会有一群后爹等着瞻仰哈[笑着哭]
说起来都是生活条件所限,要是钱多,也不在乎500一月。当时四年也和母亲一起的,难道母亲抚养不了孩子吗?要是这个16就出去打工的孩子自己生活也不好,还真是被母亲害了。
如果他母亲在他未满16岁之前有过十段婚姻,是不是他要养十家子
法院的判决显然不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继父事实上履行了抚养职责,4年时间也不算非常短,子女成年后应该履行一定的养老义务。多少义务法院可以酌情,但不履行的话是不合适的,一是确实有付出,应有回报,二是应该鼓励帮助抚养未成年孩子的行为。
多少给点,意思意思,肯定不能按照一个完整抚养的娃处理赡养费,根据当地的一般标准再按30%左右算嘛
如果出生后至十六岁有十个八个继父,那够他受的。
看来以后要赡养两个父亲了。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是三位家长当中的谁尽到了抚养孩子的义务?照理说,夫妻离婚后,前夫妻双方都应该提供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费,或者是其中一方愿意且能够一个人抚养除外。作为孩子,没有选择权和反对权。从此案例来说,明显对这个十六岁的孩子不公平。当然,如果三方都接受法院的意见最理想。
照顾4年也不错了,理应出个抚养
多少给点,意思意思
文章的关键点没说出来!孩子为什么要在16岁出去打工?正常情况下应该还在读书!都还是未成年!这继父所谓的4年抚养是不是正常的那种抚养?如果是正常的把孩子抚养成人,那为他养老也是应该,但如果不是正常的那种抚养生活而令到孩子被迫在未成年时要放弃国家法定的义务教育而出去打工,那不应支持为他继父养老一辈子!这不公平!也容易成为你为什么扶那种案例性的坏风气!
人品见真知,量爱量回馈. 合理的前提, 双方合适. 而不是单方面索求.
请问法官,这孩子10岁前是跟亲爹生活,是不是更应该抚养?按你的意思是他今后要养2个爹一个娘?
三岁以后的孩子养不熟
万一继父有千亿家产突然去世是不是又得争家产
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这样也形成赡养关系?法律应该是权利和义务相等的,而是具有普遍适用性。换一个思路,如果这个老人是个亿万富翁,这个儿子是否有继承权?!如果有,对老人公平吗?不可笑吗?如果没有,赡养和继承的权力对等吗?不应该有只有赡养没有继承的单方面权利吧?这是法官还是法师?自己出了个悖论题!
按比例比较好。
说清楚了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