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不白债务人?有人伪造印章!事发安康岚皋

陕西警方 2025-03-17 11:28:50

近日,安康岚皋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办理一起伪造印章案,行政拘留1人。#安康头条#

日前,王某向城关派出所报警称:有人伪造了自己公司的公章。接到报案后,城关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最终查明,违法行为人范某为缓解债务压力特指使他人伪造了王某公司的印章,并以王某公司名义与第三人签订了债务债权确认协议,导致公司法人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债务连带责任人。

违法行为人范某伪造印章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王某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及其个人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岚皋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范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为有效向广大群众普及生产经营、消费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4日,岚皋县公安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为保护消费者权益贡献公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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