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起让人发指的校园案,那可是11盆开水啊!
视频内容:事件概述:5月22日,据新闻报道:“广西南宁13岁男孩被8名霸凌者殴打、对其泼11盆泼开水致严重烫伤!”,新闻一经发布,网络一片哗然!
经调查,事发学校为龙翔学校隆安校区,涉事人8人,以蒙某某赵某某为首,8人共同对站某(13岁)进行殴打,水烫等方式欺凌,已造成张某多处受伤溃烂,并威胁其保密,让其穿长袖遮盖溃烂处!目前正在医院治疗。
从公安处得知,当地公安已对满了16周岁的赵某某与蒙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对于未满16岁的其余6人进行行政拘留,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现在当地公安已经责令龙翔学校整顿,并联系学校与受害者家属展开的协商处理与后续事项。
受害者父亲发声:受害者父亲跟记者表示:自己孩子太过老实,在被欺凌时也不敢反抗,甚至没有告诉任何人,现在孩子已经身上多处溃烂,还是9天后被学校老师告知,自己才知道!
“他们用了11盆开水啊!”
“从一两个月前就开始了!”
知情人爆内情:据红星新闻报道,知情人联系上记者,称被欺凌学生是2月份才转来这所学校,以前就被欺负过,这次欺凌的导火索是因为不想给几个同学洗衣服,便被开水泼!
目前男孩的所有医药费由 学校垫付。
(居然只是因为不帮他们洗衣服就如此对待,可想他们之前便一直有对这个男孩欺负!)
官方通报:事件闹大,5月22日也就是今天,当地教育局对此事进行了回应并通报:“已满16周水的赵某某与蒙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控制!其余六人因未满16周岁被刑事拘留,被烫伤男孩目前康复良好,已对学校要求整顿,并积极联系学校与被害学生家属联系协商。”
网友们的看法:“不少网友又在探讨未成*这个事情了,这个事情不兴说,但合法呼吁也是公民的权利,现在那件越来越多,是否真应该根据事实情况该调整刑事责任的年龄了?”
“这事真不能怪孩子,以暴制暴换来的结果是,原本能够得到正义伸张,结果反而不但得不到帮助,自己还要负法律责任,被倒打一耙,挺无解的,希望法律能更加完善吧”
“或许你们理解错了,有法可依不是指案件,而是指警方的行为有法可依,声明自己这件事做的是合规矩,是为自己声明,网友们应该理解错了”
“这件事学校老师们的确需要负很大责任啊,孩子被烫伤一点都不知道?最后还是溃烂了才跟孩子的家长打电话,难道之前老师一点都没发现吗?”
“我们不地域黑,每个地方都有这样的情况,大家理性看待,合法发声,并希望当事人8人能够被严惩!”
最后的话:这起案件看的人十分心疼,8个人啊,11盆开水啊!皮肤都溃烂了!
现在赵某某和蒙某某被刑事拘留,其他6人未满16周岁,而按照法律,应该明天就可以放出来了,未满16周岁只能关押24小时。
现在就希望孩子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吧,然后赶快转校,找一个好点的学校比真金白银都让人开心!
至于学校的责任,我认为是躲不开的!
对此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