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沈阳应急局一处级干部处置山火时被指驾无牌车逆行,与一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导致三轮车车主身亡。
遇难者家属告诉记者,事发20天,仍未收到任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连肇事者是谁都不知道!
(本文一切信息与图片都来自官媒“新黄河新闻”,拒绝编造,呼吁正能量)
事件概述:5月2日傍晚,58岁的三轮车主郭先生倒在血泊中,而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照片与视频显示,肇事车疑为中巴公务车,车上贴有“沈阳应急指挥”几个字。
事故发生当天,该车逆向停靠道路边。
村民表示,事发前当地突发山林大火,公务车疑似在处理火情时逆行,最终与三轮车主郭先生发生碰撞。
知情人透露:知情人向记者透露,这起肇事公务车系沈阳印记管理所某干部王某某还,且车辆未挂车牌!
5月27日记者从警方处了解,目前已确定在肇事司机为王某某,也的确未挂车牌,与知情人向记者透露的基本吻合。
案件性质:警方表示:该案件涉及相关检测鉴定,暂无法给出具体交通责任认定,事件还在调查之中。
应急管理所同事告知记者:沈阳印记管理所的王某某的同事也向记者证实了,肇事者的确是王某某,但现在任在工作。
“该调查调查,正在弄呢,不工作咋整。”
奇葩的一些细节:遇害者郭先生女儿表示,事发后经过检查,排除父亲酒驾,毒驾的嫌疑。
但过去20天,自己附件都已经查的差不多了,但就是未给认定书,连肇事者都不知道是谁!
(只能说太奇葩,查的这么仔细,但20天了却连认定书都出不了)
王某曾就受过处分:原来这个王某某曾经受过了处分了,还被通报过。
网友们的看法:“这位网友说的本质没错,但要考虑现实情况,父亲是骑三轮的,如果父亲开的是大奔?或许不是20天,可能2天就已经得到了赔偿了,这些都是现实情况”
“这的确有点奇葩了,看似认真负责,结果一问认定书,好家伙20天还没出结果,都有人拍到视频了,这不很好认定吗?”
“就算停职,也是带薪停职,而关于为啥还能工作,这不是我们能管能知道的了”
“这件事必然是两码事,山林大火,如果这是消防车或许都说的过去,但这车确定里面坐的是消防队员,且何为救火就可以不挂车牌,在急切也不能逆行吧?是否也存在超速等情况,现在只能等后续通报了”
“的确,在怎么样都不能违法,且造成了严重后果,就应当一视同仁!面临法律的审判!”
“这话可不兴讲,咱们还是不信谣不传谣,等待最后的通报吧,希望受害者家属能够得到赔偿,这是现实的”
“的确该怎么赔就怎么赔啊,难道是出了事故一点钱都不想出吗?一切按标准来执行赔偿,是合理合法合规的,这样多好”
“咱们不地域黑哈,或许东北爱考公,但很多人也是廉洁的,尽管也有个别害群之马,但都会被甚至依法的,咱们不地域黑哈”
最后的话:这起事件简单总结下,1特殊情况,遇到了山林大火必然紧急。2肇事车是公务车也属于特殊情况3公务车就可以逆行就可以不挂车牌?4一个案子被害人还要查的那么仔细,结果20天却给不了认定书。
笔者本质是站在公平这一边的,必然也希望有个公平公正的判罚!
现在媒体介入,或许很快就会有后续了,笔者也认为该怎么判就怎么判,救火如果救的好要表扬,但出了事情也要勇于承担责任,不逃避不推脱。
对此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