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未参保,用人单位赔钱14万

向彤看案 2025-03-18 03:50:09

2025年3月17日,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代理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案件,职工王永某因发生工伤未参保,用人单位承担赔偿14万元。

据介绍,2024年1月13日,王永某经人介绍到贵州某天成劳务有限公司承建的仁怀市茅台国际大酒店维修改造项目样板间工程中从事木工工作。两天后,王永某在工作过程中从人字梯上摔倒受伤,被诊断为T11椎体压缩性骨折和左桡骨远端骨折。该事故后经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且经遵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九级。但是,用人单位并未履行法定义务为王永某缴纳工伤及养老保险。

2024年12月,王永某委托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张绍明、王小红律师代理该案,依法向仁怀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25年3月17日,该案经过仲裁庭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由用人单位贵州某天成劳务有限公司在本月30日前赔偿工伤职工王永某各项损失共计14万元,若逾期未支付则按照15.7万元申请强制执行。

至此,该案办理终结,王永某通过贵遵律师的帮助最终获得了各项赔偿。(贵州贵遵律师事务所:王小红、张回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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