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无妄之灾!
这样判罚,从车主的角度来说,确实有些冤,自己把车停在路边,只是没拔钥匙,谁能想到有人会胆大到去开别人的车,进而酿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
有网友表示不理解,那如果在路边摆摊卖水果,万一有人突然拿了刀干了啥,那是不是水果摊老板也要担责,怪他没看好刀呢?
在讨论是是非非之前,我们不妨先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事件概述来自扬子晚报的报道,这起意外发生在江苏的徐州。
网络配图,与案件无关
事件中的主角陈某经营着一家店铺,为了方便运送货物,自己买了一辆货车,那一天他把小货车停在了离店铺不远的地方。
为了图方便,就把车门没锁,车钥匙也留在了车上,心想钥匙放在身边不方便,再说店铺就在附近,大白天谁会胆大到来打开驾驶的门。
虽然陈某是这样想的,但既然能上热搜,往往都是不按照剧本来演,那一天他就偏偏遇到了这个王某,意外就发生了。
这个王某不是一般人,做事慌慌张张的,有点不切实际。
网络配图,与案件无关
他开着电瓶小三轮经过这个路段时,或许是因为路面太窄,就停车看了下能不能经过,按理说,就算不能过,换条路走,而这个王某就是不按套路出牌。
他先是看到了货车上的钥匙,接着便打开了车门,不知道是无知者无畏,还是一时冲动,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他,居然发动了货车……
用他的话说,他就是想把货车挪个位置。
然而,就是他的这个错误想法,不仅给货车司机陈某带来了麻烦,更是把自己推向了罪恶的深渊。
在行驶的过程中,看到了有一个路人经过,慌乱之中把货车的油门当成了刹车,一个冲劲过去,最终导致路人当场身亡。
既然出了人命,必然要报警。
交警来之后,了解到陈某和王某的基本情况,认定这个王某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私自驾驶他人的货车,并造成他人死亡,应当负全责!
然而,受害者家属在申请民事赔偿的时候,将货车车主王某,肇事者陈某一并告上了法庭。
一审的结果判定,货车司机陈某要承担15%的责任,除了保险公司的18万之外,自己要另外掏腰包8万,对此陈某提出了上诉。
近期,二审结果也下来了,认为“陈某未锁门未拔钥匙,导致车辆处于失控状态,给王某接下来的行为提供了便利”,所以维持原判,但经过协商,后来陈某赔付了6万元。
律师答疑有网友可能有疑问,既然交警判了陈某全责,为什么法院还要判王某担责呢?一起来看看这位律师给出的解释。
类似的案例还不少看到这个案例之后,笔者也想到了之前的两个案例,一个是关于男童钻进车内死亡,另一个关于好奇心开挖掘机的案例,似乎有异曲同工之妙。
《上海法治报》一篇“男童钻进了未锁门的车里导致的死亡”,司机需要赔偿。
《华商报》同样是看到了未锁门的挖掘机,他李某去开了,最终导致挖掘机损毁严重,最终这个开挖掘机的师傅同样也是承担了10%的赔偿费用。
上面3个案例带给我们简单的结论:
开车的司机们平时还是要注意一些,毕竟汽车属于一个比较特殊的东西,停车之后,一定要锁好门,以防意外的发生。
网友热议虽然法院一审二审下来了,律师也答疑了,但还是有很多网友表示不太理解。
各种疑问随之而来,也是让笔者看了眼花缭乱,五花八门。
但也有网友表示,法院这样的判决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