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28岁小伙连杀6名警察,被判死刑:你不给我说法我就给你说法

田畴谈社会 2023-11-19 12:57:01

2008年,在上海发生一起特大“袭警案”,一名28岁的小伙,拿着砍刀“血洗”闸北公安局,致6死4伤。这位小伙为何要袭击警察,与警察有何怨仇?

背后原因竟然是一辆50元的自行车,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他的原生家庭所导致,性格决定命运。他性格偏执、内向、孤僻,心理有缺陷,对外界社会都充满敌意,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

这起案件手段极其残忍、危害性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毫无疑问他被处以死刑。然而,有些人却为他打抱不平,不应该判死刑,引发社会大讨论。他本人在被判死刑后,没有一丝害怕,脸上毫无表情,没有一丝悔过之心,反而很淡定地说道:“你不给我说法,我就给你说法!”

这位年轻小伙简直是“人间恶魔!”,轻易葬送6名警察的前途。

这位年轻小伙叫杨佳,北京人,于1980年出生,父母都是在体制内工作,但父母感情不好,在日复一日的争吵过程中婚姻破裂,杨佳跟着母亲生活。

母亲因忙于工作,对杨佳疏于管教,所以他在孤独寂寞中长大,又是家中独子,缺少应有的快乐童年。家庭成长环境的影响,造就他内向、不善言辞的性格。

杨佳读书成绩一般,没有考上高中,读了一个中专。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性格缺陷愈来愈明显。

中专毕业后,迟迟没有找到好的工作,在家啃老,也引起母亲的不满。杨佳愈发觉得自己是无用之人,愈想证明自己。

时间来到了2007年国庆假期,他坐车来到大上海,边找工作,顺便来上海旅游一下,缓解一下心情!

为节省金钱、方便旅游,杨佳在租车行租来一辆破旧、无牌照的自行车。正是这辆自行车引发后来的悲剧。

他骑着单车,穿梭在上海的大街小巷,感受着上海滩的秋风瑟瑟,被上海的繁华深深吸引。看着街上人头撺动,熙熙攘攘,杨佳伤感道:何处才有我的落脚之处?

他像到处漂泊的浮萍,生活的不如意让他增添了对社会不公的怨恨,心中的怒火一触即发。

杨佳骑着自行车途经上海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遭到值班民警的盘问。

“请出示您的身份证!”民警盘问道。

“我没带身份证!”

“请出示您自行车的牌照!”

“没有,这自行车是我租来的!”

不善言辞的杨佳,说话吞吞吐吐,更让民警引起怀疑。

“在交叉路口人来人往,这么多人骑自行车,偏偏要过来查我”,搞得杨佳很不爽,他拒不配合民警的检查,两人发生激烈的口角。

“你凭什么查我?我没有偷车!”两人的争吵引来许多围观群众。值班民警也是职责所在,当时上海正值电动车、自行车盗窃“严打”期间,并没有什么过激行为。可杨佳不这样想,他感觉整个世界都跟他作对,大声吼道:“我没有偷车,凭什么来查!”杨佳无力辩解,歇斯底里!

为防止事态升级,杨佳被民警带到附近的派出所里进行调查。杨佳在所里一直强调自己没有偷车,自行车是租来的。在长达6小时的调查中,民警部门终于认定这自行车是租来的,并放走杨佳,这事情到这里应该结束了吧!

此时的杨佳憋着一肚子火,搞得他很不爽,他认为在派出所里遭到不公正的对待,遭受屈辱、殴打,他的尊严被肆意践踏。

走出派出所后,已是第二天凌晨两三点,走在灯火通明的上海街头,感觉不到一丝温暖,杨佳心如死灰,越想越恼火。

他回到北京后,将此事告诉他的母亲,母亲听后非常气愤,要求杨佳讨回公道。杨佳遵从母亲之命在网上投诉该派出所的民警,向上级部门反应,要求他们道歉与赔偿精神损失费。经调查,查看监控视频并没有发现民警不法之处,合法合规。

杨佳的诉求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结果,哭诉无门,杨佳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越想越想不开,既然合法途径得不到解决,那只能自己想办法。

在北京待了几个月,杨佳性情大变,他决定采取极端报复手段,精心筹划。

在2008年6月12日,杨佳再次来到上海,他这次来是带着目的而来,进行踩点。他租住在芷江西路派出所附近的旅馆里,密切关注派出所里的情况及过往人群,经过十多天的观察,他发现这地方人太多,不好下手。

6月23日,他回到北京,没过几天又来到上海,并且在网上购买催泪瓦斯喷雾剂、单刃刀具、榔头、登山杖等作案工具,准备“大干一场”。

他愤怒的情绪战胜他的理智,性格扭曲,眼里只有仇恨。

2008年7月1日,一切准备妥当的杨佳背着包,戴着黑色的面罩,拿着刺刀,大摇大摆走进上海闸北公安分局法政大楼。为转移视线,他在大楼门前放几个燃烧瓶,不一会儿,门外燃起熊熊大火,门外值班保安赶紧前去灭火,引起门外群众一阵骚动。

此时的杨佳趁乱冲进大楼,拿着刺刀看见警察就猛砍、猛刺,一些民警们猝不及防,就倒在血泊中。杀红眼的杨佳继续寻找作案目标,冲上楼去,陆续又杀了2个人,最后在21楼,将民警吴钰骅刺伤。吴钰骅受伤后回到办公室寻找武器想要进行反击。在室内工作的民警林玮和李伟见状立即起身准备围捕杨佳。在多名警察的努力之下,杨佳被办公椅顶在了墙角边上,夺下凶器,上了手铐。携枪开展搜索的特警队员也配合将杨佳制服。

作案过程持续近十分钟,现场一片狼藉,这期间共导致6名公安民警死亡,3名民警和1名保安员受伤。

案件发生后,全国人民震惊,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秉着从严打击、快速破案的原则。

同年9月1日,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他进行审理,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可杨佳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最终还是被判死刑。当听到“被判死刑”,杨佳面无表情,毫无悔过之意,非常淡定地说道:“你们不给我说法,我就给你们说法!”可见他的性格扭曲之极。

在2008年11月26日,杨佳被注射死刑,他的人生就此破灭。

“杨佳袭警案”在当时引起全国轰动,也推动着社会法治制度体系的完善。人们在这起案件的讨论过程中两极分化,甚至还有人为他抱不平,说是他是正义的化身。作为一个“恶魔”,竟然说是“正义的化身”,那岂不是社会的悲哀,好在我国法律不会随着社会舆论而发生反转。

但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深刻的教训与反思,如果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多点耐心,多一点人性化,毕竟规矩是死,人是活的,是否会避免一些矛盾冲突?

在执法的过程中,是否存在滥用权力?公权部门应该以身作则,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这起案件引发对警察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审查的呼声,以确保他们的权力不被滥用。

这起案件之所以群众的呼声很高,是因为该案件杨佳作为弱势群体,对待社会不公,以自己的方式暴力反扑,引起部分群众共情,以为是“正义的化身”。这起案件同时告诫我们做任何事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呼吁我们以和平和法律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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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畴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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